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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18 毫秒
1.
社会经济和大工业的发展,在民事活动领域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往往由于诉讼主体或受害人无力诉讼等原因,而得不到处置,所以在民事诉讼法上,有必要呼吁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相似文献   

2.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应当有权代表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已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识,但就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效力扩张等问题还未形成统一看法。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应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与普通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的效力也应当及于未参加诉讼的实体权利义务人。  相似文献   

3.
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的法律没有规定检察机关可以进行民事公益诉讼,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公益纠纷的不断出现,急需通过法律设定代表公共利益的法律主体并赋予其相应的诉权。在此背景之下,确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属主体资格,建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4.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提供了法律支撑。但对于何谓"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该如何界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立法和司法解释并无相关规定。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并作出回答。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既是保护环境与资源,弥补环境行政执法不足的需要,也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完善诉讼制度的客观要求。构建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除在立法中赋予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权,还需解决检察机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问题。  相似文献   

6.
7.
现行的民事原告资格的立法模式,从法律制度设计上排除了公益诉讼存在的可能性,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原告除直接受到公益违法行为侵害的个人或组织以外,还可以是非直接受到侵害的个人、相关社会团体和人民检察院。  相似文献   

8.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主要采用提起民事诉讼、支持民事诉讼或者利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或调解的非讼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法要看具体情形而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一般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及起诉等阶段。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对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亟待从立法上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9.
10.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却不断在恶化,已经严重危害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但是,鉴于许多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不直接损害特定人的利益,在传统的民事诉讼理论的指导下创制的法律,不能有效地约束和制裁这些行为。近年来,许多学者和专家也呼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对在我国实行环境公益诉讼进行了理论研究和论证。文章在此基础上,先从立法的理由、立法的法律基础对在我国进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立法的急迫行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述,然后细化分析了具体立法时的几个关键问题,对建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尚在发展初期,由于民事实体法依据的缺失导致实践中出现诸多问题,影响制度运行的效果。构建逻辑自洽的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体系是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最高追求,但面临社会公共利益概念难以明确的困难,直接将社会公共利益类型化的具体形态作为法律保护对象并规定相应的保护方式,对侵害行为克以相应的民事责任,是一种可行方案和务实选择。  相似文献   

12.
环境侵权之债中,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为权利发生要件,法定免责事由为权利妨害要件。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为原告承担证明责任,因果关系和法定免责事由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规定的前诉公益诉讼所认定事实对后诉私益诉讼的扩张效力,不是基于既判力、争点效、反射效,而是生效裁判认定事实为免证事实的传承,并考量后诉当事人在前诉裁判确认事实过程中的程序保障度作出的差异性回应,尚需进一步完善为: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前诉公益诉讼裁判所作的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法定免责事由的事实认定,后诉环境私益诉讼原告主张适用的,无需举证证明,但被告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前诉裁判所作的裁判方法,后诉原告主张援引时,应当参照适用。  相似文献   

13.
公益诉讼法律化后的宏大法律图景未能在行动中的实践成为可视的制度实在,公益诉讼法律条款基本处于休眠状态。主要原因在于立法者推崇实用主义和渐进式功利主义的改革路线和利益导向机制,严格限定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将大量主体阻隔于法院大门之外,割裂协调有序的公益诉权主体链条,致使公益诉讼无法实效发挥制度机能。公益诉讼的制度化或者再制度化可将权利生成和整体正义作为指引公益诉讼精细化发展和长远性发展的基本功能导向,适当开放公益诉讼通道,建构行政机关、检察院、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多元互补的原告主体体系,并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务实而理性地探求主体扩张的合理路径。  相似文献   

14.
普通的民事诉讼已有一定的职权主义色彩。立法者对公益诉讼结果的正确性应有更高要求,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可能需评估未来的事实,现行法对救济方式缺乏具体规定,强制执行具有持续性且需执行机构深度介入,所以,公益诉讼更应采职权主义。现行法关于公益诉讼的部分规定虽呈现出较强的职权主义,但却违反了平等原则。平等的职权主义在释明、依职权调查证据、判决内容的确定等方面都应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15.
行政公益诉讼与传统的行政诉讼制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其包括立法目的、被告的识别、起诉期、证明责任与标准、侵权人民事义务的承担等问题。解决其中的张力应以行政诉讼法增加"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为基础,通过对法条科学合理的解释和立法的完善,实现行政公益诉讼与行政诉讼法的有机融合。  相似文献   

16.
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是我国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先决问题之一.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原告主体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制,影响了民事诉讼制度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作用.2011年的《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首次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并对诉讼主体的规定有所突破,但此规定过于模糊,且特公民个人这一重要主体摒除在公益诉讼主体之外,不利于公益诉讼的运行.因此,采用诉的利益作为当事人适格的基础,厘清当事人适格的范围,确立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组成的多元化的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将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原告范围的规定过窄,阻碍了消费公益诉讼发挥应有价值。基于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扩张的理论,消费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呈现广泛性的特点。公民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可以弥补“官方组织”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不足,充分发挥律师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作用。应在借鉴美国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的基础上,确认公民具有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资格。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事诉讼法最近一次的修订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这一制度拓展了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将民事诉讼立法保护的合法权益从私权扩充到了社会公共利益领域,法定的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特别是人民检察院被赋予了民事公诉权,有可能成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惟其如此,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权就不应被当做一种权利,而是具有权力的属性,其中包含了义务,是权利义务的统一体,表现为一种职责.民事公益诉讼诉权的行使也因此必须遵循一些特别的原则.  相似文献   

19.
民事公益诉讼的提出是当前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大量涌现却得不到适当解决的情势所需.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立法者基于其客观需要和民事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认识,而预先设定的理想目标.它是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逻辑起点,由此论及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则、管辖、原告资格认定、诉讼受案范围、证明责任分担、诉讼费用等内容,目的是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全面确立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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