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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明显威胁的情况下,当事人事先作准备的行为并不阻却防卫行为之正当性,同宿舍的职工在所住宿舍商量预防措施不能成立聚众斗殴。本文认为在本案的处理上公检法三机关各有明显错误,甚至有出入人罪之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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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正当防卫并不排斥事先做好防范、准备的情形,而传统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只包含积极的构成要件,并将成立正当防卫与符合犯罪构成置于相互对立的地位,不利于分析、判断具体犯罪的成立与否。借鉴德日刑法学递进式“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理论,结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应该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性的行为(违法阻却事由)和《刑法》第13条“但书”情节并列作为消极要件纳入我国的犯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4.
关于无过当防卫,目前理论界有多种不同的观点,笔者结合新刑法的立法规定,时无过当防卫条件的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5.
徐翕明 《行政与法》2021,(5):121-129
司法实践对于警察在执行职务中导致被害人伤亡的案件定性不统一,其分歧点在于如何界定职务防卫行为的本质.正当防卫说具有混淆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界限的风险,容易导致在公权力的行使中违背比例原则.二元属性说的出发点是基于正当防卫与履行职务间达到平衡,但由此得出的结论并不具有信服力.因此,将警察职务防卫行为的本质定性为依照《人...  相似文献   

6.
赵雪爽 《法学研究》2023,(2):100-117
防卫行为本身符合必要性要求,但因防卫人不实施救助而导致不法侵害者重伤死亡的,不构成犯罪。法益衡量理论与正当防卫作为公民权利的概念内涵存在根本冲突。不法侵害者容忍必要防卫行为的义务,是“自我决定导致自我负责”这一基本原理在其违反“不得侵害他人”义务时的具体表现。由侵害者承担必要防卫行为溢出的重大损害结果风险,是符合法秩序平等保护公民权利宗旨的自由与责任分配方案。在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框架下,防卫人不负有救助侵害者的义务。这是因为必要防卫行为及其结果终局性地落入了不法侵害者的管辖责任范围,相应地,防卫人被免除了管辖责任从而没有义务救助侵害者。不能基于德国判例要求防卫人依照德国刑法第323c条救助不法侵害者,而在我国未规定见危不救罪的情况下要求防卫人负担保证人义务。  相似文献   

7.
相比于其他国家,我国刑法对于防卫权的规定有着明显区别,刑法中规定了“无限防卫权”的概念,但是由于法条在设定时考虑不够充分,因此一直以来学界的争议不断,外国很多学者质疑这种制度是违反人权的行为,更是违反法律的公正价值.纵观各种学者的观点和法院判决,无论是从正当防卫的发展史来看还是回归到法律制度本身所体现的价值而言,无限防卫权的保留似乎不太合适.  相似文献   

8.
特殊防卫权作为国家公力救济的有效补充,有其存在的合理价值,它作为正当防卫的特殊情形,自然要受防卫限度的制约.在学界关于<刑法>第20条第3款的文字表述存在一些争议,本文试图梳理这些争议,提出合理的意见.  相似文献   

9.
对警察防卫行为正当性判断必须进行实质性的审查。规范依据是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的规定,行政法中的相关限制警械、武器使用的规定是防卫相当性的类型化、具体化规定。对于防卫限度的认定应该考虑具体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以行为时一般的理智第三人的立场进行判断。据此,“庆安火车站警察枪击事件”应属于正当防卫。解释论的角度只是权宜之计,还应该从立法论的角度系统解决警察防卫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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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论无效行政行为防卫权及其矫正机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无效行政行为防卫权是相对人对无效行政行为所享有的正当不服从的程序权利,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的重要机制。我国应在行政程序法中赋予行政相对人防卫权,明确防卫权行使的条件与方式,并通过建立快速的无效确认机制与相对人主张无效的简单程序,保障其实现。防卫权的行使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超过必要限度的,可通过妨碍公务责任制度加以矫正。  相似文献   

12.
防卫行为侵害第三者法益包括三种类型。一是防卫人利用第三者之物的场合,成立紧急避险。二是侵害人利用第三者之物或人身实施侵害的场合,可采取对物防卫说,成立正当防卫。三是防卫行为的结果偶然发生于第三者的场合,也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过在后两种类型中,防卫行为可能危及第三者生命的场合,正无必要对不正让步之适用应有所限缩,在停留于现场的利益的保护必要性不被承认的情况下,防卫人可以而且能够安全退避时,应对其科以适当的退避义务。惟其如此,才能实现侵害者、防卫者、第三者之间法益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13.
陈璇 《人民检察》2020,(23):62-67
德国刑法学通说认为,防卫限度在原则上只受适当性和必要性原则的制约,不必对防卫行为损害以及保护的法益双方进行权衡。因此,只有存在多个能够同等有效和安全地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手段时,才能要求防卫人必须选择其中强度最为和缓者。反击行为是否必要,应立足于行为当时,以客观(即理性)第三人的立场来进行判断。在肯定防卫行为具有必要性的情况下,若损益双方极端不成比例,可以例外地否定防卫行为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4.
从防卫人与不法侵害人角度出发,正当防卫的实质是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晚近发生的案件往往是权力与权利未实现有机结合、有所失衡引致。在警察防卫权中,国家权力和警察自身权利以及国家权力与他人合法权利都需要觅得平衡。应理性对待正当防卫,不应放大其社会功效。  相似文献   

15.
防卫意图是正当防卫理论的短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当防卫理论中的防卫意图,对于认定防卫人的行为是否成立正当防卫以及认定防卫过当行为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防卫意图这个主观要件已经成为正当防卫理论中的薄弱环节,司法实践也长期忽视防卫意图的评价功能。防卫意图不要说具有重大缺陷,在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成立正当防卫时,仍应将防卫意图作为必不可少的构成要件。应将防卫意图理解为对意志因素的表达,即指行为人主观上制止不法侵害的愿望或追求。当防卫人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时,若防卫人对此有明确认识,则不成立防卫过当,应以故意犯罪认定;反之,成立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意图的本质决定了防卫过当的行为属性是过失犯罪而非故意犯罪。  相似文献   

16.
对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刑法规定无限防卫权后,理论界对此褒贬不一.本文从无限防卫权立法的利弊两方面入手,对其进行客观的理性的分析,并对其存在的不足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7.
警察职务防卫行为的正当性在于其属于法令行为,是基于法益衡量的独立的违法阻却事由。"警察紧急权说"容易使警察职务防卫行为丧失规范约束,出现警察权的超法规扩张,进而损害不法侵害行为人的权益、破坏现代法治所追求的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平衡。"正当防卫说"忽视了警察职务防卫行为的公权力属性,将其直接与正当防卫行为等同,容易使警察职务防卫行为丧失必要性和比例性约束,导致警察职务防卫走向极端化。应以"法令行为说"作为正当性基础,建构警察职务防卫的制度体系,为警察职务防卫提供规范支撑和制度保障。在立法层面,应在《刑法》第20条之后增设一条专门规定警察职务防卫免责的内容;在行政性法律、法规层面,应进一步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有关警察职务防卫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第2款规定了防卫过当;第3款规定了特别防卫权。这种形式的正当防卫有“无限防卫”、“无过当防卫”“特别(殊)防卫”等称谓,这几种称谓的出发点及角度不同,都有其合理的依据,且基本含义也是一致的。无限防卫指这种防卫没有限度的要求,也就没有过当的形式,这也是这种防卫的特别之处。比较而言,笔者认为,“特别(殊)防卫”更能合理的表现出这种防卫的无限度要求的特点以及与第1、2款规定的正当防卫(可称为一般正当防卫)之间的特别与一般的逻辑关系。“无限防卫”容易使人误解为没有限制条件的防卫…  相似文献   

19.
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 笔者个人认为,无限防卫权设立的立法缺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立法技术,另一个则是表现为立法指导思想或法的价值理论。  相似文献   

20.
正当防卫并不排斥事先做好防范、准备的情形,而传统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只包含积极的构成要件,并将成立正当防卫与符合犯罪构成置于相互对立的地位,不利于分析、判断具体犯罪的成立与否。借鉴德日刑法学递进式"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理论,结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应该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性的行为(违法阻却事由)和刑法第13条"但书"情节并列作为消极要件纳入我国的犯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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