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政务文件公开是加入WTO后的必然趋势,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有效途径。必须尽快制定《行政信息公开法》,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要规范文件制定行为,建立专门的政务文件公开工作机构;建立政务文件公开的责任追究制度,确定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要公开政府有关决策性文件信息;公开所有法规、规章文件;公开行政标准文件;公开政府办事程序和操作规程;公开有关办事结果文件。  相似文献   

2.
一、政府有义务公开信息, 纳税人有权免费获取政府信息, 政府部门敢于公开信息,接受大众监督吗? 在各类信息资源中,最重要的莫过于政府信息资源了,它包括各种政府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各种统计数据,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分析报告…… 这些资料不仅是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制订政策,进行管理的必要依据,也是各类企业进行重大经营决策不可缺少的信息资源。因此,开发信息资源首先就要开发政府信息资源。  相似文献   

3.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信息公开"四个字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从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土地类信息公开就可见一斑。政府土地信息公开中存在主动公开问题多、依申请公开困难重重、不同地区发展不均衡、相关配套制度缺乏、监督与救济制度薄弱等热点与难点问题,对此,如何完善政府土地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路径是目前土地信息公开摆脱尴尬处境,迈向法治化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4.
沈工开 《群众》2010,(4):59-61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础,制定、完善了《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影响,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  相似文献   

5.
《公民导刊》2013,(9):8-8
<正>《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草案送审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均属于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送审稿》明确提出,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相关内容。根据北京市实际情况,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  相似文献   

6.
政策性腐败是一种更为隐蔽的腐败行为,其主要发生在地方政府制定政策及其公务员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将信息公开制度贯穿于政策裁量、制定、执行、评估等全过程,建立一整套防范与监控政策性腐败的信息公开体系,是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7.
<正>《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主办,是刊发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政策信息的法定载体,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办刊宗旨为:发布山西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依法行政。《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刊载内容为: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行政规章和决定、命令等政策文件;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行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行政法规,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政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阐述了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贯彻落实该条例的重要意义;论述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对信息公开的主体、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监督机制和保障制度等进行了解读;指出要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应重视信息公开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注意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制定规范的突发性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程序.  相似文献   

9.
《公民导刊》2013,(9):8
《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草案送审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均属于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送审稿》明确提出,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相关内容。根据北京市实际情况,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  相似文献   

10.
经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从2002年1月起《重庆政报》正式更名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市政府公报主要刊登本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选择刊登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以及市政府的重要政务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公报刊登的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文本为标准文本。政府机关制定政策文件的目的是要对社会事务实施有效管理,它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人民群众有权及时、全面、准确地、原汁原味地了  相似文献   

11.
从普遍认为的加大主动公开可以降低依申请公开数量这一命题出发,论证了该命题在特定条件下是成立的,即加大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经常被申请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对降低依申请公开数量是有帮助的;而加大节选式的主动公开以及忽视主动公开质方面的提升并不会降低依申请公开数量。为此,提出应遵从可到达、可找到、相关性、可理解性、免费、更新及时性六大原则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从而真正减轻政府部门依申请公开数量。  相似文献   

12.
<正>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将《2014年第一季度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布如下:2014年第一季度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相似文献   

13.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由济南市人民政府主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并编辑出版的政府出版物,是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系统、准确地刊载:上级有关文件,济南市地方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经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部门规范文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标准  相似文献   

14.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由济南市人民政府主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并编辑出版的政府出版物,是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系统、准确地刊载:上级有关文件,济南市地方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经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部门规范文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标准  相似文献   

15.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由济南市人民政府主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并编辑出版的政府出版物,是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系统、准确地刊载:上级有关文件,济南市地方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经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部门规范文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标准  相似文献   

16.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由济南市人民政府主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并编辑出版的政府出版物,是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系统、准确地刊载:上级有关文件,济南市地方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经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部门规范文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标准  相似文献   

17.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由济南市人民政府主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并编辑出版的政府出版物,是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系统、准确地刊载:上级有关文件,济南市地方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经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部门规范文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标准  相似文献   

18.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由济南市人民政府主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并编辑出版的政府出版物,是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系统、准确地刊载:上级有关文件,济南市地方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经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部门规范文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标准  相似文献   

19.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由济南市人民政府主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并编辑出版的政府出版物,是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系统、准确地刊载:上级有关文件,济南市地方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经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部门规范文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标准  相似文献   

20.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由济南市人民政府主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并编辑出版的政府出版物,是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系统、准确地刊载:上级有关文件,济南市地方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经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部门规范文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标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