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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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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司法过程中的法律方法论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法律方法是法治理想成为可能的条件之一。本文通过对种种法律方法关系的梳理,揭示了法律方法对维护法治的积极意义。作者认为,法律发现是法律方法中首先使用的方法,而法律推理则是由成文法向判决转换的必用方法。在法律发现到法律推理的过程中,法律解释、法律论证、价值衡量、漏洞补充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司法的过程是一个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但又超越理性的感性实践过程,是法官运用自己的智慧对互相冲突的各种利益、价值进行评价、取舍的过程。利益衡量作为判案的思考方法,与传统的概念法学和形式主义法学的三段论式方法不同,它不是进行简单的法条对照,而必须对法条背后的利益进行评估、衡量。  相似文献   

4.
司法过程中的法律发现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司法过程中的法律发现是法学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研究的是法官面对个案理解、解释、适用法律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法官应表达对法律的忠诚并根据案件事实衡平个别正义。法官之所以在司法过程中发现法律,乃是因为法律适用就是法律解释,没有法官对法律和事实的理解,就不可能有法律适用。依照法治原则,发现法律首先应从法律正式法源中去寻找,只有当正式法源中没有明确标准或虽有标准但该标准与个案正义严重背离时,才在非正式法源中寻找可以接受的答案。  相似文献   

5.
论和谐司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法两大司法主体间的和谐是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基本司法价值目标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国司法不和谐的状况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司法解释的不和谐、司法政策的不和谐、司法裁判的不和谐、司法监督的不和谐四方面,这既有认识上的原因、体制上的原因,也有立法等因素。要实现和谐司法,需要从司法理念培育、立法完善、司法保障、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着力。  相似文献   

6.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司法和谐问题成为法学界研究的重要问题。对于司法和谐的内涵,很多学者发表论文进行了界定,但尚未达成共识。司法和谐既包括过程的和谐,也包括结果的和谐,以后者为主。司法实践中衡量和判断司法和谐与否的三个标准是司法过程是否和谐、结案方式是否和谐以及处理结果是否和谐。这三个判断标准的总结和归纳不但对于理解司法和谐的内涵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进一步研究司法和谐政策的运行,以及该政策对于法官司法行为的影响都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由于当前正处在黄金发展和矛盾凸显相交织的时期,各种矛盾纠纷不断涌现,并且错综复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去年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报告,督促县法院不断提高处理各类涉诉信访案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8.
报应不是司法的追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据2006年11月11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外地来京打工青年黄某因犯抢劫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于2006年5月7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宝山公交车站抢劫并杀害了一外地来京女青年。  相似文献   

9.
《山东审判》2007,23(1):1
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强调要“坚持司法和谐,注重创建和谐的诉讼秩序”。尹忠显院长在刚刚结束的第八次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和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特别强调,在构建社会  相似文献   

10.
许娟 《法学论坛》2012,(2):64-69
当非理性民权表达充斥司法判决之时,势必要澄清和阐明司法判决过程中的道德论证,势必要在柔性实证主义(分离命题)和吸纳性整体阐释(统一命题)之间交往商谈,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是可以论证的。在司法判决现实情境之下,道德论证在大前提论证中起到经验论证、非实证和非经验论证两项作用。  相似文献   

11.
郑鹏程 《中国司法》2011,(4):103-106
传统的法律形式主义司法理论着力于强化和发展法律的自给自足的特质,注重司法的法条主义、法律人的法律理性、自由裁量权的制度事实,有意或无意淡化、忽视、摒弃法官个性因素在司法实务、司法决定中的功能、意义和影响,或者有意强化、突出个性因素对于司法的负面性、不利性、代价性。这不能说形成了法律形式主义的极端A负,但也有其一定的神话意味。这不符合司法的现实景象。  相似文献   

12.
历史和经验告诉我们,无论立法者多么富有智慧,都不能使法律涵盖所有应调整的社会关系,并自主地适应社会发展。立法的滞后性、法官填补法律空白的社会事实证成了法官造法的正当性。然而法官造法决不是为所欲为的,而是受多种限制,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学方法论。我国对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的创造性解释一直持否定态度,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的创造力却不得不存在而且也一直在发挥作用,只是表现方式或有不同。  相似文献   

13.
论司法过程中的价值衡量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严格形式主义法律思维方法对于解决疑难案件的作用是有限的,甚至是无效的.疑难案件中包含着复杂的法律价值冲突,法官的价值判断不可避免.价值衡量是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解决疑难案件的一种重要的法律思维方法.为推进法律思维方法的理论创新,在实践中培育法官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职业法律思维方法,有必要在学理上探究价值衡量的判断标准、运用规则和制度保障,促进价值衡量的理性化、规范化与职业化.  相似文献   

14.
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司法能动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转型必然催生新型的利益和权利关系,新型的利益和权利关系必然要有相应的法律保护。面对新型权益纠纷,一方面司法者应当遵守司法权的被动性,奉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另一方面,司法者在案件受理后的司法过程中需要发挥司法能动性,秉承正义的法律价值和理念,遵循法律原则,并充分运用司法经验,正确地适用法律,在理性地对案件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作出判断的基础上行使裁判权,以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司法者在司法过程中理性的司法能动不仅有助于社会秩序重构和形成调整新型社会关系的规则,而且有助于新型权益的生成和维护以及司法改革的目标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司法者在司法过程中只有遵循司法能动的正当性、合理界定司法能动与司法被动的界限并妥善处理二者的关系,才会达到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5.
汪明亮 《人民司法》2012,(19):80-84
刑事司法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又称刑事司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或公共参与,是指公民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刑事司法过程,进而对刑事司法活动产生影响的一切活动。公民参与刑事司法已经成为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特征之一,不仅是一个国家司法民主的重要标志,而且也是保障刑事司法活动公正进行的一个重要方面。①从刑事司法活动实践看,我国刑事司法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形式多样,其中有的起着启动刑事司法的作  相似文献   

16.
司法过程中的逻辑规则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不是逻辑,但法律的运用离不开逻辑。逻辑推论的前提是法律规范、法学原理。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细节问题,司法审判中的思维不能转移论题,或错误运用法律。判决理由与逻辑规则的运用是有区别的。在判决理由构建的过程中,法官思维不仅是根据法律的思维,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与案件相对应的法律进行思维。这样才能得出合法性、合理性的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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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本文通过分析和谐的含义引出司法和谐的概念、必要性以及如何建构和谐主义的模式,进而指出了司法和谐的具体表现。司法和谐既是司法与外部环境的和谐,又是司法内部的运行机制的和谐,具体表现为在司法理念和谐指导之下的司法主体的和谐与司法制度的和谐。  相似文献   

19.
司法过程的方法及其性质一直是我们争议的话题,本文通过对《司法过程的性质》这部讲演集的解读,从中揭示了作为一代大法官、法学家的卡多佐,对司法过程的相关问题的独到见解,同时对我国的法律司法实践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司法改革把效率作为重要价值目标,在追求效率价值过程中,必须清醒认识到效率和公正相背离的一面,避免以“司法万能”的观念误导民众。在程序改革方面,我国司法改革的主要方向应当是程序的正规化而非简化,不能以效率为由拒绝程序的细致和正当化。最后,程序效率的受益人应当定位于当事人,不能单纯关注国家安全利益而忽视当事人对效率的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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