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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杨赞 《人民检察》2017,(8):19-22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中规定,检察院未检部门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同一名检察官或者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工作。为进一步厘清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工作模式的内涵,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本刊组织专家和实务界人士对“未检一体化”进行专门研讨,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2.
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客观需要。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在实践探索中面临立案难、调查取证难、审查难等问题。推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应当完善法律依据,明确案件范围,健全未检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组合办案模式,构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机制,采用多种途径破解调查取证难。  相似文献   

3.
张寒玉 《人民检察》2012,(13):51-54
2012年5月23至24日,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下文简称"未检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这次会议是高检院首次以未检工作为主题召开的全国性检察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致信本次会议强调,要以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和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似文献   

4.
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依法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势在必行。刑诉法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定了许多具体的制度,如未检队伍专业化、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文章主要就以下五个方面的制度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相似文献   

5.
丛林  郑蕾 《中国检察官》2021,(21):70-74
科技强检是引领和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殊的内涵、外延、属性和职能,决定了智慧未检需要从构架、需求、方向进行整体性的分析与研判。智慧未检应当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重点工作需求为导向,在未检业务中多元化融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智能技术,形成未检智慧应用服务体系,以"六大平台"建设、网络安全信息化运维和联合创新为基础,打造智慧辅助办案、智慧决策支持、智慧社会联动、智慧权益保护、智慧犯罪预防的"智慧未检"的"五纵五横",逐步实现精准帮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目标。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的专门化和独立化只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一体化的前提,未检职能的一体化,即未检业务的承办以实行同一办案组(或承办人)全程负责的“一站式”处理为原则,以特殊未检案件的“小分站式”处理为例外,才是未检业务一体化的核心和未检制度改革的关键。而由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原则所决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工作,实行由检察机关启动、委托司法局下设的社会矫正机构具体实施的方式,不仅合法,而且更为科学合理。而未检运行目标的社会化,则应当成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公诉体系重构的方向。  相似文献   

7.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也加速实现了“六个转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在新时代未检一体化履职格局下,基层未检工作需要更新工作理念,规范司法办案,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强化队伍建设,健全社会支持体系,才能护航创新驱动,保障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8.
朱巍 《法制与社会》2013,(15):212-214
未成年人是检察工作的重点人群之一,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是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本文首先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然后针对未成年人的原因,提出了一方面检察机关要建立和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适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  相似文献   

9.
《中国检察官》2011,(19):1-F0002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强化管理、创新争先、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基层检察文化建设推进各项检察建设,促进了检察工作长足发展。成功侦破和起诉了在全省有影响的多起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逾1000万元;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延伸检察触角,建立工业园区检察室,设立“检团阳光联络站”,经验得到市、省和最高人民检院的转发推广,促进了社会公益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曾毅 《法制与社会》2010,(24):204-205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是中央对今年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控申检察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关系密切,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是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践行执法为民观念、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只有正确认识当前的社会矛盾,并且转变维稳工作思维方式,才能充分发挥控申检察的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11.
卢劲杉 《检察风云》2011,(11):16-19
1986年,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科内设立了全国首个少年起诉组,自此,上海。市检察机关踏上了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少年维权路。历经25个寒暑,经过初创、发展、深化,上海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下简称“未检”)构建了一套符合中国特色、检察特征和未成年人特点的工怍机制,  相似文献   

12.
严明华 《检察风云》2010,(10):63-63
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是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检察工作的过程中,—方面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从有利于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检察机关承担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等职能;  相似文献   

13.
唐永军 《人民检察》2022,(16):52-54
<正>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的修订、实施,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工作步入新的发展时代。做好新时代未检工作,应履行好“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检察机关的具体责任,把握好“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及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给未检工作发展带来的有利契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进未检工作持续做深做实。  相似文献   

14.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将以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契机,以深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夯实基层组织专业保障、突出基础工作特殊要求、狠抓基本能力综合提升,更加有力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如何搞好未成年人的刑事检察工作,检察机关也对此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彻不到位,检察引导侦查的制度未建立等方面.本文试在分析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现状基础上,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改革与完善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预防"方针,秉承"人文关怀"理念,结合自身优势,大胆推行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构,强化未成年人刑检工作组织保障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自2005年开始,就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公诉科科长为副组长,两名女检察人员为成员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小组(下文简称未检组)。在未检队伍的配置上,专门选择富有爱心、擅长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官,全面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出庭、教育、预防和回访帮教等职责。自2005年以来,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组已经办理未成年  相似文献   

17.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制度在发展进程中遭遇困境,未检制度的独立性要求与实际的附属性相悖等矛盾凸显,在实践中亦存在少捕、慎捕政策未能贯彻落实等问题,由此决定了我国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亟待完善和发展。如何做到既保护好未成年人利益又保护好社会利益,一直是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制度中的难题。笔者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大框架下,对我国的未检制度进行了重构。笔者认为,应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下,创设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特殊审理内容,革新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机制。如何寻求社会秩序和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的衡平是本文所构建的制度所追求的主题。  相似文献   

18.
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生力量,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新时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也是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核心所在,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检察职能,从不同维度思考研究当前社会管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一、维度一:在检察之上研究检察,在问题之上破题  相似文献   

19.
一、我国未成年人检察运行机制的现状我国未成年人检察机制己经初具规模,目前各级检察院的未检机制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一是独立建制的未检机构,包括科级、处级两个级别,名称不一,有以未检科(处)命名的,有以未成年人刑事起诉科(处)命名的,有冠之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处)的,还有称为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处)的,等等;二是依附于普通检察机构中,具有半独立性的未检组,具体名称和职能也各行其是;三是未检员,即在不具备建立独立或半独立未检机构的地方,确立数名未检人员专门办理未成年  相似文献   

20.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内容严谨、问题聚焦、法律依据明确、建议具有实操性,专业性较强。检察机关全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刚性化”、落实和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提升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治理效率与效果方面起到了重要推进作用。建议检察机关继续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进未检人员培训,加强多机构合作,推进保护未成年人的制度建设等,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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