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妨害作证罪是刑法增设的新罪名,但是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罪还存在诸多争议。妨害作证罪的罪名确定、罪名性质、主体范围、犯罪客体和对象、客观方面、既遂标准等问题均众说纷纭。妨害作证罪是典型的概括罪名,妨害作证罪主体应包括单位,妨害作证罪的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其为行为犯,而不是举动犯。  相似文献   

2.
妨害作证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汪汛 《法学杂志》2003,24(3):70-73
妨害作证罪妨害了诉讼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 ,有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解决妨害作证罪在司法适用中的一些疑难问题 ,有助于将该罪与伪证罪、行贿罪等罪区别开来  相似文献   

3.
论妨害作证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占英 《法学评论》2006,24(5):145-150
妨害作证罪是现行刑法增设的新罪名。理论上及实务中对妨害作证罪尚有诸多问题未取得一致看法,本文对有关妨害作证罪的若干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求共识。  相似文献   

4.
妨害作证罪和包庇罪都是妨害司法类罪中的重要罪名,二者具有很多相似之处,易于混淆,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一个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构成妨害作证罪和包庇罪,形成两个罪名的竞合。本文力求分析妨害作证罪和包庇罪的区别,并结合具体案例解决两个罪名的竞合问题。  相似文献   

5.
妨害作证罪和包庇罪都是妨害司法类罪中的重要罪名,二者具有很多相似之处,易于混淆,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一个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构成妨害作证罪和包庇罪,形成两个罪名的竞合。本文力求分析妨害作证罪和包庇罪的区别,并结合具体案例解决两个罪名的竞合问题。  相似文献   

6.
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之引诱行为的研究——从张耀喜案切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第306条"……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中的"引诱"不应包括"诱导性询问"。改变司法实践中律师屡屡因此获罪的根本出路是修改刑法第306条,上策是取消第306条,将辩护人的妨害作证行为归并到第307条;中策是保留第306条,但取消"引诱"一词;下策是将"引诱"改为"指使"。  相似文献   

7.
苏家成 《人民司法》2012,(24):62-65
【裁判要旨】妨害作证罪中的他人既包括一切知道案件情况的原告、被告、证人等,也包括诉讼中的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等诉讼参与人,还应当包括不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在虚假诉讼中,帮助、指使案件当事人作伪证,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和妨害作证罪的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断,按妨害作证罪处罚。  相似文献   

8.
2000年3月,内蒙古三利羊绒公司(私营)总经理李豪与本市某私营房地产开发公司(私营)总经理赵丰盛相识后,多次对赵丰盛讲做羊绒生意利润巨大,资本回收快,如果赵丰盛愿意出资,双方可以合作,由李豪在内蒙收购羊绒。  相似文献   

9.
从法条关系的角度以及现实适用来看,辫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职业歧视的结果。现实中所出现的一些判例固然可能是罪名本身的问题.但是也可能是对于罪名理解偏差所致。辫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之所以是结果犯,既是因为其犯罪对象即刑事证据具有特殊性.又是因为该罪与其他伪造犯罪的不同性在于其他伪造犯罪的伪造行为与欺骗行为是可以分开的,刑法惩罚本罪行为的重心是作骗行为,  相似文献   

10.
在为重庆“黑老大”龚刚模辩护的过程中.律师李庄因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证言、引诱证人作伪证而被提起公诉,并最终获刑。办理李庄案的司法机关同时也是龚刚模案件的司法机关,在庭审中,李庄要求法官、公诉人、书记员集体回避的申请被驳回.分别提出的6次回避申请均未获批准,其辩护人要求异地审理的要求也未得到法庭的应允。  相似文献   

11.
In this article I argue that the objections against hate crimes defined as separate offenses and in terms of group animus are misguided and are based upon a mistaken view of human action that does not see motives as constituent parts of complex actions. If we are going to have hate crimes legislation, there are no good formal reasons keeping us from having distinct offenses for hate crimes or from having ones defined in terms of group animus. My goal is to clear up a number of action-theoretical confusions that have led some theorists and jurists to raise objections that draw attention away from the real crux of the debate over hate crime legislation. Initially, I defend several considerations that weigh against an understanding of hate crimes legislation as being concerned exclusively or even primarily with character, belief, or motive. These considerations in turn help undercut the related concern that hate crime legislation violates free speech protections.  相似文献   

12.
刑事侵权具备"刑事责任"、"侵权责任"双重责任属性,由于刑、民责任在发展进程、互动的路径及效果上的不同,可分化为"因侵权而犯罪"与"因犯罪而侵权",即刑事侵权二分论。"因侵权而犯罪"具有民事责任倾向性,"因犯罪而侵权"具有刑事责任倾向性,解决刑事侵权责任问题须兼顾侵权责任法与刑事法的正义要求。刑民二分论有坚实的法律基础,符合法律价值基础的要求,当刑事责任与侵权责任进行内容接轨与功能互补时,可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价值目标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3.
14.
专利权是一种绝对性较弱、客体不够确定的财产权。侵犯专利权行为的刑事制裁不符合专利权的性质,国际条约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立法也对其持审慎的态度。在我国,增设“侵犯专利权罪”存在诸多弊端,因此不应当设置该罪名。  相似文献   

15.
一个单位犯罪、两个犯罪构成--双罚制理论依据新探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迄今为止 ,双罚制被认为是惩治单位犯罪最为合理、有效的处罚制度。但是 ,对于双罚制的依据 ,即因为单位犯罪而同时追究犯罪单位及其有关自然人成员 ①两类主体刑事责任的理由 ,却远未得到理论上的合理解释。双罚制的理论依据可以简单地分为两个问题 :⑴单位为什么应对其犯罪负刑事责任 ;⑵单位中的有关自然人成员为什么也应对单位的犯罪负刑事责任。第一个问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 ,而且关于单位本质的“企业组织体责任论”、“法人有机体说”② 也为单位刑事责任的承担提供了有力支持。因此 ,寻求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成为解决双罚制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16.
论物权人承担的作为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权人在控制自己物件或者环境方面虽然存在过失,他们并非要对一切受害人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物权人要就其物引起的损害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必须符合一定的构成要件;原则上讲,物权人仅仅就自己的物引起的损害对合法进入者承担注意义务和侵权责任,不就自己的物引起的损害对非法进入者承担注意义务和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7.
杨晓静 《河北法学》2000,(5):141-143
新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定罪及处罚原则、具体犯罪类型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刑事诉讼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具体刑事诉讼程序却未予涉及。本文针对单位犯罪不同于自然人犯罪的特点,详细阐明了单位犯罪刑事管辖权的具体确认,并对单位参与刑事诉讼的方式的理论分歧进行了比较分析、论证,确立了诉讼代表人说的规范性与科学性。  相似文献   

18.
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是正义的行动,因而国际社会普遍支持美国在阿富汗的军事行动,并称之为自卫行动.但美国的自卫行动与传统的自卫却有所不同,主要是在三个方面对传统自卫权有了突破;一是适用范围的突破;二是时间限度的突破;三是比例限度的突破.  相似文献   

19.
危险心结引发的犯罪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心结是指一个人在其人生历程中遭遇某种刺激或经历过失败的反应,由此产生了因失败反应带来的痛苦感受(心理创伤),当人动用以后的心理能量弥补这种失败时其心理就处于一种停滞或纠结状态。心结常表现为纠结于过去时、纠结于痛苦、纠结无了时。心结可让人发狂,丧失理性,甚至做出严重的危害行为。其犯罪往往具有让人意外性、严重暴力性,甚至变态性。减少心结的策略是普及心理学知识,完善社会支持与危机干预系统,调解社会冲突。  相似文献   

20.
与一般刑事犯罪被害人相比,性犯罪被害人在获得社会同情的时候,往往又容易被一般的社会舆论所中伤,其所受到的身心损害既持久又不易恢复;因此,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主要从性犯罪被害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免受二次受害权、请求赔偿和补偿权出发制定一系列非常细化、有效的规范,以实现对性犯罪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