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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1 毫秒
1.
我国刑法只规定了未遂犯,没有规定不能犯,应当将不能犯未遂与不可罚的不能犯区分开来。文章从主客观方面入手来论证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分析其危险性,并赞成以具体危险说来认定其危险性,最后以行为人具有犯罪故意和经验知识来论证其主观方面的责任依据。  相似文献   

2.
不能犯未遂是犯罪未遂领域的重要问题之一,迷信犯作为一种不可罚的行为与不能犯未遂具有一定的联系和区别,对不能犯未遂问题的正确理解,有助于我们准确界分罪与非罪行为。本文认为不能犯未遂与迷信犯在行为危险性、犯罪故意方面、认识错误方面以及法律后果上具有重要区别。认识这些区别有利于我们在理论和实务中对相关行为做出正确的判断。  相似文献   

3.
不能犯,是指行为不能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现实侵害的状况。不能犯应否构成犯罪,是不能犯的根本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可能存在的将不能犯全部作为不可罚的非罪的观点与将所有的不能犯均作为犯罪的观点处于对立的两极,而这样的两极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即使是最极端的观点,也不认为将迷信犯作为犯罪合理(成罪的场合),或者将所有的非实害犯均当作非罪的理论观点与立法例合理。依据社会一般人的认识进行事前判断,同时考虑行为人的特别认识作为危险的判断标准是合适的。划分一般的未遂犯与可罚的不能犯相区别的主张,对不能犯在处罚上轻于一般未遂犯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4.
不能犯未遂自德国刑法学者提出以来一直是刑法理论中颇具争议的领域,刑法学者对该问题相当关注。两大法系对不能犯未遂观点悬殊,即便在大陆法系,也存在不同主张。与外国的不能犯学说相比,我国不能犯未遂在理论根基适当、判断层次合理,有助于发挥刑法的规范机能、实现一般预防的目的,判断标准简明、实务操作性强等方面存在优势。应当完善犯罪未遂定义,明确犯罪既遂概念,改进未遂犯处罚方式,使我国不能犯未遂理论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工具不能犯是犯罪未遂的类型之一,具备主观罪过和客观危险性,应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随着刑法学的发展,逐渐有学者对此结论提出了质疑甚至否定。关于不能犯归属的争论烽烟四起,主要观点是有罪说和无罪说的对立。有罪说认为工具不能犯是犯罪未遂的类型之一,具有危险性;无罪说否认工具不能犯构成犯罪,不认为该行为具有危险性。在对于如何判断危险的有无方面,存在主观说和客观说的基本对立。从我国通行的刑法理论出发,对几种基本的学说进行讨论,得出结论:当前在判断危险性的有无上仍应坚持具体危险说。  相似文献   

6.
论不能犯     
不能犯是否可罚,因所持学说不同,各国做法不一。不能犯与普通未遂的区别在于有无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我国立法应明确规定不能犯。  相似文献   

7.
试论我国刑法中不能犯条款之增设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以行为的实行行为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 ,把犯罪未遂形态划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两种类型。不能犯在我国刑法中并不是一个法定的概念 ,而只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本文从刑事立法发展、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理论研究、司法实践等角度来论述在我国刑法中设立不能犯条款之必要 ,并通过对国外不能犯立法例的介述 ,提出我国刑法中不能犯条款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不能犯是指行为不构成犯罪 ,因而不具有可罚性的情形。区别不能犯和未遂犯的关键是判断是否存在法益侵害的“危险”。对此 ,理论界存在“纯粹主观说”、“抽象危险说”、“具体危险说”、“客观危险说”四种观点。我国通说主张的“抽象危险说”是比较适当的观点。  相似文献   

9.
不能犯作为犯罪未遂的一种类型,具有行为的危险性。但由于行为人主观的认识错误致使行为不可能达到既遂,因此既遂不能是不能犯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其与能犯未遂的重要区分标准之一。既遂不能的原因可以分为手段错误和对象错误两种情况。  相似文献   

10.
不能犯也叫不能犯未遂,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德国著名的刑法学家费尔巴哈在其著作中率先提出的。从此。不能犯就成为刑法理论中的问题.整个刑法学界对此的争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在当今各国的刑法理论中关于不能犯的含义丰富、复杂.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操作十分困难。然而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来看,不能犯从被提出时起就是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本文拟就不能犯的概念、种类以覆对于不能犯的处罚依据着手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我国刑法中的不能犯。  相似文献   

11.
结果加重犯是大陆法系刑法学概念,其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一直是争议很大的问题,而不能犯同样是备受争议的问题,将这两个问题相结合更是有相当的复杂性。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不能犯的危险性判断理论存在着修正的客观危险说与抽象危险说之争.修正的客观危险说对通说抽象危险说的批评绝大部分是没有道理的,其自身的理论建构也不成功.二者对峙的背后,实际上牵涉了不能犯处罚的根据应是结果危险性还是行为危险性,犯罪论的本质应是结果无价值论还是行为无价值论,理论研究方法应是演绎还是归纳等重大问题的争论.抽象危险说因与我国刑法规定及整个刑法理论相协调、认定标准简洁明快统一、符合我国的司法现实等优点而应当为我们所坚持.  相似文献   

13.
贪腐被视为最令人痛恨的官员行为之一.当然也把关注的重点转移到贪污、受贿等官员行径上,但实际上造成受贿的源头——行贿却往往被人忽视。笔者试图就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众心态的变化对行贿罪犯罪构成的主体、主观方面(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客体、客观方面(犯罪手段的变化)做出新的理解和判断。  相似文献   

14.
近几年来,法学界"犯罪有益论"和"相对主义犯罪观"思潮日益增强.这种犯罪观基于其新颖性而引发诸多年轻学者的跟从,也导致年轻一代学者犯罪观的混乱.鉴于此,刑法学界开始反思和研究犯罪价值定位.笔者不赞成犯罪有益论的观点,并从道德、逻辑、历史的角度对犯罪有益论和相对主义犯罪观的思潮和学说加以反思和批驳.  相似文献   

15.
法条竞合视野下的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犯罪构成四分论在区别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这一重要问题上 ,引发了诸多争议。因此有必要对此作进一步的阐述 ,确保法官能够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正确的定罪和量刑。在比较和研究国内外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可以发现 ,法条竞合理论中的交叉理论对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正是解决两罪之间区别的最合适的刑法理论  相似文献   

16.
侦查阶段的转处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刑事诉讼转处措施。相对而言,它更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保障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以及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在我国侦查程序的各环节均有转处的可能性,可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转处制度。  相似文献   

17.
刑事责任能力作为犯罪主体要件之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认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只是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由此论述得出结论刑事责任能力与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没有直接联系,它不应当成为犯罪构成的主体要件,只是行为人是否负刑事责任的要件。文章主张将刑事责任能力从传统犯罪构成的主体要件中剥离、抽取出来,作为刑事责任理论的内容。  相似文献   

18.
刑法中有关身份的问题极为复杂,尤其是当它与犯罪构成、共犯问题出现交叉时更为棘手。传统刑法理论只是在共犯论中稍带提及。笔者拟在对身份界定的基础上对身份在犯罪构成中的体系性地位和身份犯、亲手犯问题着重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单位如果实施了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的行为时,即使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不能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例外。但是对于单位内部责任人员能否追究刑事责任则存在争议。文章通过对单位犯罪刑事责任例外的现状和现有司法对策进行分析,认为在目前的刑法体系之下,处罚责任人员没有理论和法律依据。基于此,本章最后提出了从立法层面解决这一困境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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