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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国行政程序地方立法始于2008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这部地方政府规章提供了"总则——行为主体——行为程序——行为责任"行政程序立法框架体系,对它之后的其他八部行政程序地方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作为地方政府规章位价上的"行政程序规定"存在着法效力位价低、法院参照率低以及行政机关适用率低的"三低"状况。要解决这"三低"问题,需要从革新行政体制中内外两个关系、确立"问题——立法"的逻辑框架和法院有条件优先适用等三个面向上使劲。基于行政程序地方立法的状况与经验,在未来行政程序中央立法的决策中,通则性的"行政法典"、原则性的立法技术和组合性的立法模式都应当是优先考虑的选项。  相似文献   

2.
行政罚款是美国联邦政府监管机构日益频繁使用的执法手段。行政罚款主要适用于与政府监管或者税收征收相关的违法行为,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属于行政犯而非自然犯,并且其适用能够实现预防或者救济的功能。在联邦立法中设置行政罚款条款时往往注重与其他执法工具的组合,突出其弹性灵活的优点,使其成为刑罚、吊销许可证等制裁方式的重要补充。在罚款金额的确定上,美国联邦法律和行政规则往往明确规定执法机关确定罚款金额的公式和调整系数。行政机关在评估确定罚款金额时,往往同时考虑违法收益和违法程度,以求实现最佳的威慑效果。为了确保行政罚款的有效、高效和公正性,法律在实施程序方面提供了两种主要模式选择,一种是赋予行政机关对行政罚款和解进行评估并作出妥协的权力,但要求有更高水平的行政程序保障;一种则将实质性的权力赋予司法机关,但是强调行政程序的灵活和效率。如果相对人没有依照监管机构的罚款决定或者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交纳行政罚款时,联邦地区法院负责强制执行罚款的决定或者和解协议,法律同时规定了可以按日加收罚款或者提供禁令救济。行政罚款资金一般上缴国库,但是为了奖励举报人或者救济受害人的目的,法律作出特殊安排。  相似文献   

3.
孙金阳 《法制与社会》2010,(29):173-173
行政规则在行政诉讼中只有案件事实方面的意义,法院根据法律对行政规则进行评价,然后决定是否作为判决依据。本文认为依据行政自我拘束原则和法律适用的平等要求来看,行政规则对行政机关具有自我约束意义,除非行政规则本身违法或者在个案中不遵守行政规则具有正当理由,行政机关不得违反行政规则。  相似文献   

4.
行政程序法治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与前提.我国的行政程序法治在观念上、立法上、执法和司法审查上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是转变观念、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严格程序违法责任和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改善当前的行政程序问题.  相似文献   

5.
我国相关行政法律中,对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后果规定的较为简单,而这个问题并不简单,正如杨海坤学者所说,"‘程序违法也属违法’以及违反法定程序应承担法律责任,从理论上来讲似乎无须争辩……由于程序规定与实体规定相比,有它的抽象性等与实体规定之间存在的客观差异……使得实践中程序违法之后果,并不像实体违法责任那样简单。"本文以期从介绍两个国家对行政程序违法的有关规定来对我国的行政程序中法律责任规定的完善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6.
松花江污染事件是否存在行政赔偿的法律空间是处理该事件的各方责任时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法解释学的角度,以行政不作为违法之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分析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不作为违法的判断、混合侵权的责任分配四个问题,探讨了法院在污染事件的行政不作为赔偿纠纷中可能选择的法律解释或者法律判断。  相似文献   

7.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即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也即依法行政。多年来,一些地方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践中,违法行政、任意行政、行政不作为甚至滥用行政权力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既侵害了当地部分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相似文献   

8.
在“依法治国”和“公共服务行政”背景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相对人的法权意识越来越强, 质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逐年增多。为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顺利进行,作为查处质量违法案件关键的证据调查,应引起质监部门的高度关注,否则就可能因为程序违法、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导致司法审查认定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不利后果。本文结合质监稽查行政实务,以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为导引,阐述如何提高质监稽查执法主体的证据调查能力,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  相似文献   

9.
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程序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我国现有行政程序法律规定对法律责任的确认、后果及追究方面都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本文建议加强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制度法制化,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制度救济方式,合理规定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赔偿制度的范围。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法明确将行政协议纳入受案范围。行政协议效力以及无效行政协议的认定涉及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的法律适用。公私法规则在关于合同效力的价值取向上存在对极冲突,因此,无论是同时还是单独适用行政诉讼法或者民事法律,均无法搭建逻辑周延的行政协议的效力框架。与此同时,公法和私法在法律原则、法律规范等方面仍然存在相互融通并具备提取效力认定的公因式提供可能性。以违法作为无效的起点,无效行政协议的标准介于单方行政行为无效标准和民事合同无效标准之间。以列举形式在行政主体资格、私方合同当事人资格、协议内容、协议程序方面建构无效行政协议的标准,是解决理论和实践难题的出路。  相似文献   

11.
20 0 1年俄行政违法法典继承了 1 984年俄行政违法法典 6 0 - 70 %的内容 ,同时在结构体系和基本内容等方面有重要发展 :大大增加了法典分则条款的数量 ,罗列了 1 7个领域共 4 0 2种行政违法行为 ;将处理行政违法案件的权力明确授予几类不同主体 ,但重大的行政处罚权 ,如剥夺专门权利、没收、行政拘留、行政驱逐出俄罗斯联邦国境等 ,只归于法院 ;其行政违法法律规范也更加详细、具体。  相似文献   

12.
彭情宝 《人民司法》2012,(9):98-100
1990年10月1日施行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程序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明文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法院应作出撤销该被诉行政行为的撤销判决。但对于一些并非明显违反法定的行政程序或者说具有轻微瑕疵的行政程序的行政行为,法院则通常将其视为合法的行政程序予以裁判维持,这难免会使人心生法院偏袒行政主体的直观感觉,影响法院裁判的权威。现行立法关于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形式的简单化处理,并无法满足法院对复杂多样(表现形式不一、产生原因不同等)行政程序违法  相似文献   

13.
实体正义的实现需程序正义作保证。曾引起轩然大波的孙中界遭遇"钓鱼执法"事件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之下,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才有了并非完全合理的结果。导致"钓鱼执法"类现象频发的根源是人本执法理念的缺失、行政执法目的的偏差、权力制约机制不完善、法律制度存在缺陷、司法机关独立功能发挥不足等,"钓鱼执法"现象所产生的危害主要是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败坏了社会风气、玷污了法律尊严、侵犯了公民最基本的合法权益等。为加大整治"钓鱼执法"类现象现象,我们认为,应采取确立人本执法理念、加紧行政程序立法、加大法治秩序构建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健全违法行政的惩处制度、保障必要的行政办公经费、强化政府诚信度建设、发挥好媒体的监督作用以及强化司法机关功能发挥的独立性等措施。  相似文献   

14.
<正> 一个律师要代理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政府当局或管理机构的行为,控告行政机关的行为是违法的,他怎么向法院提起诉讼呢?他的案件属于哪个法院管辖呢?他所控告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法院的审查对象?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吗?对该行政行为起诉的诉讼时机是否已经"成熟"?当事人是否已穷尽了行政救济途径?本文将分别讨论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实施以来,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所采用的程序违法审查标准可以归纳为设立该程序规则目的标准等五类。这些标准之下,法院在维护客观法律秩序与保护相对人权益之间充满了困惑与纠结。程序违法审查标准不一的根源在于行政诉讼宏观构造的缺陷。新《行政诉讼法》将“轻微+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作为撤销程序违法行政行为的标准。该标准的确立,在主观诉讼与客观诉讼之间找到了恰当的平衡点,具有进步意义。但该标准并未考虑到授益性行政行为的面相,疏忽了原告请求法院履行行政职责和请求确认行政机关授予行政许可超期违法的情形,为新《行政诉讼法》对程序违法审查标准的确立留下了遗憾。对行政程序违法的审查,除了“轻微+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标准之外,还应考虑“程序违法行为是否有利于相对人”标准。如果违反法定程序的授益性行政行为产生了有利于原告的后果,且该法律后果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那么法院不应作出不利于原告的判决。  相似文献   

16.
陈惠清 《法制与社会》2013,(29):238-239
在司法审判中常常会遇到各种民事和行政交叉案件,但目前的法律针对交叉案件的审理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进而会导致法院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矛盾,同时给当事人带去无尽的麻烦。故本文从民事和行政交叉案件的概念及类型角度进行分析,阐述了民事和行政交叉案件审理机制的立法情况以及民事和行政交叉案件司法审理情况等内容,以期提高司法效益,让法律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对政府《会议纪要》是否为可诉行政行为在实践中一直争论不休,法院的裁判虽然只是针对个案而言,但生效裁判的效力将直接影响到整个行政管理领域。此类案件的审理应当更多地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较少地考虑各职能部门自行颁发的规章甚至文件。在审理中还要注意处理好特别规定与普通规定、行业管理与职能管理等多方面因素。也应当注意,只针对具体的诉讼请求作出裁判,注意司法自限,不宜过多地介入到行政机关的职能划分。  相似文献   

18.
郑琳 《行政与法》2020,(4):92-100
行政机关协助执行行为认定为"司法协助行为+行政行为",可以在确保司法权威与提高执行效率的同时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救济提供可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七项但书前的规定,因为受司法权作用,是不具有可诉性的司法协助义务;但书后的规定,因为有行政机关独立自主的意思表示,是具有可诉性的行政行为。其中,但书中"扩大执行范围"包括执行范围内容、种类、期限的扩大,"采取违法方式"包括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以及程序违法。"缩小执行范围""不作为""擅自撤销或变更"等协助执行违法行为需要通过类推适用的方式对条款的法律漏洞予以填补。  相似文献   

19.
明溪 《研究生法学》2004,19(2):39-55
一、行政程序违法:理论与实践的困惑;二、行政程序违法的界定及其表现;三、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20.
本文在简要梳理了法院对受欺诈行政行为的审查后,以行政机关为视角,认为基于相对人欺诈而实施的行政行为具有违法性,但判断导致这种违法性的过错标准应当是法律上对义务的配置,因而行政行为的违法与行政机关的过错并不完全一致;受欺诈行政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的确定必须以主观过错和客观违法为要件而不能仅仅以客观违法为要件。本文以此为基础,主张在我国进行四个方面的法制改革,即确立无效行政行为制度,改革仅以违法为构成要件的行政赔偿制度和不以主观过错为要件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实施授益行政行为的事前和事后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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