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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银行的催收行为对认定持卡人是否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具有重要意义,应当结合法律、司法解释以及银行的业务规则对催收的次数、方式、时间起点及间隔等客观特征进行统一梳理。在办理恶意透支相关的民事、刑事案件时,刑民关系的恰当处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囿于"法无明文规定",理论界的纷争和司法处理上的不一致也就在所难免。除了催收要件外,应对其他能够区分恶意透支行为的刑、民客观构成要素进行研究,以期为正确认定信用卡恶意透支违法行为和"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提供指引。  相似文献   

2.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相比其他信用卡诈骗有其特殊的构成要件,与诈骗罪通说的五个要素难以完全吻合,文章主要从犯罪主体及犯罪客观要件等角度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相似文献   

3.
作为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近年来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辖区呈现高发态势。通过对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办理的此类犯罪的不起诉案件进行定量分析,可以发现该辖区此类型犯罪的特点及其原因,进而制定相应对策,以有效预防和打击此类信用卡诈骗犯罪。  相似文献   

4.
在租车诈骗案件中,行为人存在向汽车租赁公司骗取车辆的前行为和将汽车转卖获利的后行为,其中,后行为属于对前行为所得赃物的处置行为,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租车诈骗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基本犯罪构成,构成合同诈骗罪。租车诈骗金额的计算受犯罪形态的影响,应以"双重标准说"进行认定。租车诈骗金额的计算与行为被认定的罪数形态的判断有关。因此,应以所骗得汽车的价值作为诈骗数额为宜,为骗得汽车所支付的租金不应从诈骗金额中扣除。  相似文献   

5.
《学理论》2014,(36)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以及计算机应用的大规模普及,网络在成为信息化时代枢纽的同时也为犯罪提供了新的温床,而虚拟财产的深入人心,不仅为网络诈骗犯罪推波助澜,更加为信息化的今天带来了一个难题。通过对网络诈骗犯罪、网络诈骗犯罪数额的相关概念以及当今我国在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认定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与解决方法四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和探究,旨在能够为今后的该类犯罪认定处理提供借鉴和指导。  相似文献   

6.
《学理论》2013,(32)
电信诈骗犯罪行为人借助电信、计算机等通信中介实施犯罪,使得电信诈骗犯罪在时间、空间二维度上与普通诈骗罪有所不同,进而影响到其犯罪形态的认定。然而,认定其犯罪形态的理论前提是界定犯罪是否已"着手",因此,在采用实质客观理论认定其着手问题之后,比较分析如何认定诈骗罪既遂标准的学说,认为采用失控说为标准界定电信诈骗犯罪既遂形态与未遂形态颇为合理。  相似文献   

7.
马铭骏 《学理论》2012,(3):57-58
信用卡作为有着存取款、支付功能的工具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涉及信用卡的犯罪也越来越多。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不甚明确,对犯罪的正确认定带来了一定困难。特别是对利用他人遗忘于ATM机的信用卡而取款行为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定性。理论学界对这一行为主要有三种学说:信用卡诈骗说、侵占说、盗窃说。笔者赞同最后一种观点——盗窃说。  相似文献   

8.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关键,需要单独子以证实,其产生的最后时间界限是透支之时.在司法实践中,应采用推定的方法,综合案件全部客观事实加以具体认定.  相似文献   

9.
在信息化时代,网络犯罪的证明和传统犯罪存在不同。“荐股”类网络诈骗犯罪涉及的犯罪成员、被害人和犯罪资金较多,查证存在困难,特别是关于具体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数额“份额”更是难以证明。司法实践中常以“综合认定”对犯罪事实和量刑事实予以认定,出现了“黑箱”证明。“黑箱”证明不仅会影响网络犯罪的事实认定,也容易引发具体犯罪人的量刑偏差。“黑箱”证明的纠偏需要补强量刑证据,优化印证,同时也需要推动刑事诉讼思维理念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0.
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五)).在该修正案第1条第1款中,将持有、运输伪造(空白)的信用卡等4类行为犯罪化,有效切断信用卡犯罪系列行为的链条,弥补了惩治信用卡犯罪的刑事法网之不足.对于该款,笔者以为可以独立规制为一个新罪名,即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并对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和司法认定做了相关探究.  相似文献   

11.
金融诈骗犯罪日趋严重的当今,票据诈骗罪尤为突出。本文从对票据诈骗罪概念的界定,如何认定"非法占有为 目的",到间接故意能否构成票据诈骗罪,以及票据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方式,票据诈骗罪的界限辨析等一一进行了论述。为 票据诈骗罪在司法认定中存在的若干疑难问题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2.
陈弓 《各界》2007,(6):18,150
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较为新型的金融诈骗犯罪。对信用卡诈骗罪具体内涵的把握,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的界定,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存在较多的难点和争议。该文对信用卡诈骗罪“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内涵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分析。  相似文献   

13.
网络有偿删帖是一种涉嫌犯罪的新现象。《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情节严重的网络有偿删帖行为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由于刑法第225条对网络有偿删帖行为非法经营罪认定的"违反国家规定"援引依据的合法性的缺失,加之司法适用对网络有偿删帖行为犯罪主体要件、主观构成要件不加区分,导致司法实践在刑法定性上乱象丛生。司法实践中也难以解决非法经营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及其他罪名间的竞合问题。为此,应取消《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部分条款,根据犯罪主体要件、主观要件的不同,重新认定网络有偿删帖行为。  相似文献   

14.
微信红包是微信用户基于与他人的好友关系而做出的赠与性质的财产处分行为之标的。2014年春节微信平台上的"陈光标"事件已超越了恶作剧性质,若此行为实施人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则其行为便构成了网络诈骗犯罪,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网络犯罪的特殊性,预防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面临着公众法律意识淡薄、案件侦查难度大、管辖权难以确定等问题。对此,作者从加大网络宣传和执法力度,确定具体原则以协调司法管辖冲突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5.
银行卡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工具在人们经济生活中的运用虽然较晚,但利用银行卡进行诈骗犯罪的活动却已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银行卡在我国也即信用卡,而且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卡。目前在我国利用银行卡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具有作案手段和形式的多样性、犯罪行为的智能性、活动方式的欺骗性、犯罪后果的严重危害性以及犯罪活动的连续性等显著特点。针对当前我国利用银行卡犯罪的活动情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防控对策:完善立法,坚决打击银行卡诈骗犯罪行为;加强协作,互通情报信息;提高对银行卡诈骗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加强和规范管理,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公、检、法三机关统一思想,严厉打击,不断提高执法力度,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16.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刑事政策导向下,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判实践中出现了放宽对案件证据要求的现象,易导致对案件定性量刑的偏差。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涉及的数额认定、是否复制他人作品的认定以及犯罪行为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认定等方面要严把证据关,严格依照查证属实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裁判结果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17.
集资诈骗是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的金融诈骗活动之一,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着人民的生活。为了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幸福,我国在刑法中明文规定了集资诈骗罪,但是由于其立法上存在的缺陷,使得现实生活中很难准确界定集资诈骗罪,由此有必要深入研究。笔者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非法集资"的含义以及"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等几个方面对集资诈骗罪进行完善。在整个写作的过程中,文章采取了比较分析、逻辑分析、语义分析等方法,在整个文章中吴英案贯穿始终,通过借助实际案例更加深入地对集资诈骗罪的立法漏洞进行查找,然后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合理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8.
信用卡的出现,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活动也日益严重.本文就目前信用卡诈骗的种类以及信用卡诈骗的对策进行了法律分析以及防止信用卡诈骗进行了对策研究.  相似文献   

19.
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其背后许多帮助行为定罪量刑困难。应结合刑法及《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科学合理地理清电信网络诈骗帮助行为定罪量刑的思路,严格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行为,形成对该类诈骗犯罪全链条打击的高压态势。  相似文献   

20.
以公司为主体实施的集资类犯罪的客观行为一般比较复杂,存在多人共同实施、多环节分担实施的现象,司法实践中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主观方面从证据上难以证明部分员工对公司的集资犯罪存在直接故意,其犯罪主观故意难以认定;二是公司员工之间的分工比较明确,个别员工实施的行为从外观来看,几乎与公司所从事的集资犯罪没有明显的关联,其共同犯罪行为也难以认定.但他们的行为却对公司的集资犯罪具有促成和加工作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解决这两个问题的理论出路在于,主观上可以引进间接故意理论来解决部分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的认定,客观上采取“同心一体说”来解决其共同犯罪行为的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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