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俄语中动词体的用法一直是学术界极其活跃的研究课题之一 ,然而关于动词完成体过去时的转义用法至今尚无系统论述。本文拟从将来动作意义、现在时意义、结果存在意义、总和一体意义四个方面对动词完成体过去时的转义用法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2.
“了”在语言使用中的功能主要有六个:一是动态助词,用在动词的后面,宾语的前面,表示动作的完成或实现,标作“了1”,读轻声le;二是语气助词,用于句末(宾语后),主要表示事态或情况发生了变化,也有较强的成句作用,标作“了2”,读轻声le;三是结果助词,可以出现在“了1”的位置也可以出现在“了2”的位置,表示有产生某种结果的意味,标作“了3”,读轻声le;四是叠合助词,句末的“了”有时还是“了1”+“了2”的叠合(“了”前为谓词),既表出现新情况又表动作行为的完成或实现,标作“了1+2”;五是融合助词,表出现已完成的新情况,标作“了[]+2”(“[]”为空位,是零形式“”,内含词尾“了1”,其虚范畴有表示完成或实现的意思);六是动词“了(liao)”,常作谓语(谓语中心)或补语,表示完毕、了结或对行为实现的可能性及状况的变化、程度作出估计。  相似文献   

3.
英语中的语气和俄语中的式杨汝钧英、俄语是我国高校中两个最主要的外语语种,把英语和俄语作为第一或第二外语学习和研究者激增,而英语中的语气和俄语中的式又是两种语言的主要语法形式.精确地区分和判断两者的异同之处实属必要.英语中的语气大抵相当于俄语中的式.英...  相似文献   

4.
柳忠卫 《法学家》2012,(3):40-54,176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立法模式是客观主义犯罪观和主观主义犯罪观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上的立法体现。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模式不仅决定着犯罪圈的大小,而且征表和反映了国家的刑事政策取向和对不同行为的刑事政策态度。中国现行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模式的主要缺陷是:刑法总则的立法模式与分则的犯罪构成模式相矛盾;刑事立法对犯罪预备行为处罚的泛化和刑事司法对犯罪预备行为处罚的异化致使罪刑法定原则受到挑战;刑事立法对犯罪未遂行为处罚的主观化不当地扩张了可罚的未遂行为的范围。中国对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立法模式应当进行如下改革:犯罪预备行为处罚的例外化;犯罪未遂行为处罚的客观化;犯罪中止行为认定的合理化。  相似文献   

5.
动态句研究     
动态句可区别为动作句与状态句两大类,依动作的内在时间性特征动作动词大体可划为五类,动作的内在时间性特征取决于动词的环境,动词处于不同的环境中可体现出不同的情景意义——类义,五类动词具有五种不同的意义。动作动词可视为一个功能体,类义选择取决于动词环境成分的性质。  相似文献   

6.
汉语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数量词、代词、副词、介词、助词等,是我们在书面语言中常用的词。我们应该掌握它的语法特点和使用规则,避免在造句中发生错误。在这里我们先谈谈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名词是表示八和事物名称的词。动词是表示人和事物的具体动作、行为、发展变化、存在消失以及判  相似文献   

7.
俄语中少数源自抽象名词的状态词与动词不定式构成的单部句 ,在语言实践中使用频率较高。文章从охота +инф .型句子的句法属性、聚合体、不定式体的使用、实义切分、语境等方面进行了阐释 ,以便学生全面掌握、正确灵活运用该句型。  相似文献   

8.
在英语教学中经常用句型转换法教学能使难句深入浅出,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With复合结构即With十名词或代词十分词、不定式、形容词、副词、名词或介词短语构成的复合结构。用状语从句、并列分句来转换就是此法的运用。在这类结构中,是及物动词时用过去分词,是不及物动词时用现在分词,而用不定式则表示动作未发生。如:1.Wthallthewolkdon,theywenthorn=Aferallthewwhwasdone,山qwellthorn.(With十名词十过去分词复合结构相当于由after引导的时间状语从句)。全部工作完成后,他们回去了。2.Hesttx)(山erewi山histee山Set=…  相似文献   

9.
危险犯中止的认定与处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危险犯是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的危险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犯罪。其最主要特征有两点:一是危险犯有独立的既遂状态(完成形态);二是构成这一既遂的标志是祛定的危险状态的出现。这一点在我国刑法学界已有许多研究。与此相反,对于危险犯的未完成形态,特别是危险犯的中止犯却很少研究。本文主要对危险犯的危险状态出现后能否成立中止犯等司法实务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危险犯的中止犯的分类所谓危险犯的中止犯,是指行为人在故意实施危险犯的行为过程中,自动停止其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了危险结果发生的一种危险犯…  相似文献   

10.
我们通常所称的“企业”(Enterprise)一词,起源于英语语系中,原意为企图冒险从事某项事业,后来用以指经济组织或经营体。  相似文献   

11.
论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取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行为,在理论上统称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它一方面是对刑法分则某些条文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修正,另一方面又是对该种犯罪从宽裁量刑罚的情节。鉴于我国刑法只在总则中对其作出规定而分则条文尚未涉及,究竟什么犯罪处罚未完成形态?什么犯罪不处罚?现行刑法并未明确规定,这就给司法实践中留下了较大的价值取向空间。是否对所有犯罪的未完成形态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回答当然是否定的。那么,对一些犯罪处罚未完成形态而对另一些犯罪不处罚,其价值取向理由何在呢?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犯罪…  相似文献   

12.
医疗器械:硅酮胶体安全性能检测上的疏忽[英]/Medicalmalpracticereports1998,12(10):550~554Nevada最高法院在硅胶胸植体破碎者与硅胶胸植体制造商的母公司一案中,依据陪审团的裁定,作出“过失责任”的判决。陪审团认为:DowChemical公司与其分公司DowCorning植体制造商在业务上,即硅胶植体安全性能的检测方面,有疏忽行为。法院同时也驳回了原告指责植体制造商及其母公司有欺诈隐瞒行为和业务上疏忽行为的诉由。原告Mahlum试图证明被告DowC…  相似文献   

13.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基本与核心要素。在现代社会中,使用自动化工具帮助完成意思表示已经成为意思表示的一种重要方式,由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但意思表示出现新的表示方式乃历史的必然,仍然可以将之放入现行民法框架中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4.
一1997年试卷(一)评析1997年试卷(一)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判断题,共15道题。由考生判断是否正确,并在答题卡上将认为正确的选择用铅笔涂黑。第二部分是35道单项选择题。第三部分是40道多项选择题,第四部分是外语试题部分,分为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10道单项选择题组成。1996年的试卷(一)继续采用标准化试卷的形式,并把外语试题部分的分值计入总分;体现了津考“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全面”的原则。(一)试卷总评:试卷(一)题量分值与所需时间见下表:导1996年的试卷(一)相比,1997年的考题中多项选择题的题…  相似文献   

15.
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汪传才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指其效力发生与否,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中,而需第三人的意思表示使之确定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点:(1)其法律效力是不确定的,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悬而未决。(2)其效力的发生取决于第三人的相应行为,即作出追...  相似文献   

16.
“把”字句的情状类型及其语法特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时间系统角度考察“把”字句动词的语义特征和句子的情状类型及其语法现象。能否作“把”字句的谓语动词,与动词的内部过程结构有密切的关系。动词[+完成][+持续]的语义越强,能进入“把”字句作谓语的自由度越大。“把”字句由一个动作同指示该动作结果的行为和状态结合而成构成复变类情状,具有[-持续][+完成][+成就]的语义特征。“把”字句的一些语法现象都可由这些语义特征得到解释。本文最后分析了“把”字句的几种与句子语义特征有关的语法现象。  相似文献   

17.
潘文 《金陵法律评论》2006,(2):150-154,160
“被”字句在不同语体中的分布及句法结构、语义特征都有差异。用“叫、给、让”来表示被动的句子只能出现在文艺语体中,并且“叫、让”后的宾语不可省略;在“为+所”构成的“被”字句中,动词既可以是处置动词,也可以是判断动词和心理动词,并且不同类别的动词在“为+所”“被”字句中的句法表现并不相同。文艺语体中“被”字后以带宾语为常见,而事务语体和科技语体中“被”字后以不出现名词性成分为常态;政论语体中,“被”字句的动词可以是光杆动词。  相似文献   

18.
法律英语用词特点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法律英语最重要最根本的特点就是要用精确的词语把法律和法律思想表达清楚,为此法律英语中特别强调准确性(acuracy)、简明性(brevity)、clarity(明晰性)(我们可以把这三性简称为法律英语学习与研究之ABC,ABC为三性中英语首字母的缩写...  相似文献   

19.
单方法律行为、合同和决议都由一定的意思表示组成,但后两者是复数意思表示的互动(意思互动)而形成的“化合物”,三者在成分、结构和功能上各不相同,其中决议体现了意思民主,而不是意思自治。合同和决议的形成过程必须分别遵守缔约程序和决议程序,这些程序本质上是意思互动的法定程序,它们的有效必须满足与意思互动有关的两个特殊要件:意思互动的过程合法(遵守法定程序)及其“化合物”的存在。法律行为理论忽视了意思互动,因而忽视了上述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对审判中发现的民事违法行为可采取民事拘留措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妨害诉讼行为可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这两种措施在制裁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立法上过于原则笼统,适用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一、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