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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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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是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和对案件做出裁判的前提和基础。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并未赋予其应有的地位并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是规定了审前准备工作。本文在分析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地位的基础上,指出了审判实践中审前准备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构建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具有形成争点、固定证据和促进和解的功能,改革和完善审前准备程序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从审前准备程序的必要性入手,分析了以美国、德国为代表的国外审前准备程序,并借鉴国外经验,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提出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行政审判实践中出现了庭前证据交换等审前程序改革的有益探索。但是由于我国行政诉讼审前程序规则的不完善,审前准备工作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提示着我国审前准备工作程序化的必要性。本文在比较分析了德国和美国的审前程序后,对我国审前程序模式选择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功能在传统上主要被定位于审前准备,使案件达到适合于审理的程度,从而使审前程序沦为庭审程序的附庸.但于现代民事诉讼理念,审前程序还应具有一项重要的独立性功能——促进纠纷早日解决.本文拟从澄清相关概念着手,对我国审前程序现状进行梳理分析,以期探讨出一条适用于我国的审前程序构建之路.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前的准备"的规定大多是单纯为庭审作准备,功能较为单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重视审前程序所具有的纠纷解决功能,以整理争点、固定证据并促进和解等为目标构建完善的审前准备程序,设置与庭审法官分离或相对分离的审前准备法官,并赋予其对简易案件的判决权和对一般民事案件的调解权,完善证据交换、举证时限等各项制度。  相似文献   

6.
近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其中关于改革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也被理论界广泛关注。本文在考察各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认真分析其设立旨意和诉讼价值的基础上,深入检讨我国当前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及其弊端, 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结构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民事审判的公正与效率。从西方各国民事诉讼发展来看 ,其共同发展趋势是由偏重开庭审理活动转为审前准备和审判活动两者并重 ,审前准备程序已日益成为民事诉讼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但我国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长期以来被民事立法和司法 ,甚至被诉讼法学理论研究所忽视 ,至今尚未有严格意义上的审前准备程序 ,这正是多年来我国民事司法未能走出困境的症结之一。本文在考察各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 ,认真分析其设立旨意和诉讼价值的基础上 ,深入检讨我国当前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及其弊端 ,并结合我国实际以及借鉴吸收西方各国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 ,提出了构建设想。  相似文献   

8.
关于设立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国民事诉讼立法所固有的缺陷日益显露 ,突出的问题就是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审前准备程序。在介绍西方各国审前准备程序及其改革的基础上 ,提出在我国设立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构想。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正当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吴泽勇 《法学》2005,(1):70-78
审前准备程序存在的必要性可以从现代民事诉讼对程序保障和纠纷解决效率两方面的追求中得到解释。通过对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涌现出来的三种审前准备程序模式的考察,文章指出基于民事审判活动自身的规律,法官在审前准备阶段的适当介入是必要的;对争点整理的忽视、当事人收集证据手段的匮乏和证据失权制度的阙如,是制约我国审前准备程序充实化的三个因素;审前准备活动的限度与法官在审前阶段的介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国外的经验显示了解决这一矛盾的两种思路。  相似文献   

10.
陈希 《法学杂志》2006,27(5):114-116
民事司法改革实践中,审前准备程序作为一个独立的程序逐渐得到重视。但法律制度的滞后性给改革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阻力,而审前准备程序制度的选择、设计是否恰当,将直接影响民事审判制度目的的有效实现。本文试图通过对审前准备程序目的、任务的分析,探究其在民事诉讼中的功能所在,并希望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一定的理论探索。  相似文献   

11.
刘洪文  郭云忠 《河北法学》2001,19(5):114-116
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已为西方各国普遍确立,而我国至今尚未有严格意义上的准备程序。这正是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未能走出困境的症结之一。在评介西方各国民事审前 准备程序的基础上,以我国现行相关立法及司法实践为出发点,围绕争点整理和证据收集即 审前准备程序的两大功能提出在我国构建的设想。  相似文献   

12.
柴靖静 《法制与社会》2013,(33):109-110
审前羁押与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密切相关。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审前羁押程序做出了修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此次修法没有确定司法审查程序。本文拟通过分析我国未能对审前羁押进行司法审查的原因,提出未来我国对审前羁押进行司法审查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3.
争点整理程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审前准备程序在我国已经进行了概念性的讨论,在某些方面也形成了零碎的制度。但是,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在程序构建上都存在不少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率先吸取了英美法系的合理做法,特别是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者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已经十分深入,并且于2003年2月7日公布的新民事诉讼法已经把审前准备程序作为第2编第一审程序、第1章通常诉讼程序、第2节言词辩论之准备的重要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为使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从程序准备向实体准备、从促进审理的集中化和连续化向推进审前和解转化,本文选择争点整理程序这一审前准备程序中重要节点进行探讨,意在为构建我国民事诉讼争点整理程序厘清思路,清除错误做法和观念,充分发挥争点整理程序在审判实践中的功能。  相似文献   

14.
本文运用比较方法 ,以美、法、德三国为代表对国外民事诉讼中的审前准备程序进行了若干研究。第一部分介绍了国外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概况。第二部分对它们的共同特征进行概括和探讨。在此基础之上 ,本文第三部分运用美国法理学家萨默斯的程序价值理论对国外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展开论述。对国外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研究是我国诉讼法学领域新近颇受关注的课题 ,笔者谨以此文作抛砖引玉之举。  相似文献   

15.
从1982年民事诉讼法到2012年民事诉讼法,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经历了以公正为名的虚化到以效率为指向的弱化,尽管在外观上逐渐呈现出独立化样态,但却深陷公正与效率的矛盾而致功能丧失。从充实庭审的现实需要出发,有必要对我国审前准备程序进行重构。从庭审中心论立场而言,我国应当建构期日型审前准备程序,而非现行两阶段分置式的审前准备程序。因此,完善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核心内容,绝非止于现有认识上的重置法官与当事人的权限配置关系,赋予当事人争点决定权并限缩法官权限即可,而是要遵循当事人事实主张的规制原理,以有理性评价为指针整理、限缩、深化并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藉此,庭审始能高效地实施集中证据调查以发现真实。  相似文献   

16.
论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虽然也有审前的准备程序,但从立法和司法的现状来看,该程序存在着严重的功能缺陷,起不到证据整理,争点固定和促成和解的功能。改革审前准备程序应当以公正和效率为价值取向,在诉讼模式的选择上采辩论主义与职权进行主义相结合的模式,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在第一审程序中,对不同的案件,应当设计不同的审前准备程序供法院选择适用,对于简单的案件,作必要准备后及时开庭,对于复杂的案件,通常应作充分的审前准备。  相似文献   

17.
虽然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建立起完整意义上的审前准备程序,但是这并不代表在我国的立法和审判实践中不存在审前的准备工作。在立法实践中,从建国初期的民事审判规范到82年正式颁布的《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都对此都有规定。从马锡五审判到如今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都有对审前准备程序的探索实践。但由于法律的粗线条带来了司法实践中的不确定因素,给准备程序带来了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8.
我国目前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中存在着职权主义色彩浓重、相关证据制度欠缺等不足,有必要借鉴国外审前准备程序的成功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制环境及司法实践,建立以当事人为主体,以诉答程序、证据交换和审前会议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民事诉讼准备程序。  相似文献   

19.
针对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不完善的现状,提出设立审前听证制度为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构想。就审前听证制度概说、审前听证制度之构建(审前听证制度包括听证预备程序和听证会两个阶段;审前听证会包括听证诉答程序、申请法院调查令程序。证据开示程序、听证调解程序、自选合议庭程序和庭审告知程序等一系列程序)以及审前听证制度的基本价值等几个方面论述这一构想。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提出与推进,民事审前程序也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极大关注。作为庭审程序的前奏,审前程序不仅对审判程序的进行及结果有重要的影响,同时其还有自身独立的功能与价值。我国现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虽然对审前准备活动进行了若干规定,但严格来说这种准备活动并不能称之为程序,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构建完整独立的审前程序进行分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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