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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自愿登记一直存在于很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与实践中。凡实行版权登记的国家和地区,均采取统一登记机构的做法,以提高登记的效率、发挥登记应有的作用。我国的版权登记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认可和重视,但是,除了软件采取全国统一机关登记的做法外,其他各类作品在登记机关上存在着双重、多元与混乱的局面,严重限制了登记的作用,并在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问题。我国版权登记应尽快通过建立统一的登记机关,实现包括登记程序、编号、证书以及信息查询系统等在内的登记体制全面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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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动产登记中真实权利人的保护是现实中提出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动产登记行为是国家对现实生活中不动产权移转双方当事人间物权行为的一种确认方式。要想对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就必须真正把握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性质,否则对其救济手段之损害赔偿制度的研究必将陷入混乱。本文通过分析研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行为的性质,以此为切入点对我国不动产登记错误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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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法律救济,是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统一,并逐步向法院统一管辖过渡。不动产登记行为本质上是民事行为,而非行政行为。对不动产登记应采实质审查制,以强化登记机关的责任。不动产登记错误属民事侵权行为,应通过民事诉讼予以更正和补救。设立赔偿基金,以完善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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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登记既有合同本身的登记,也有因合同引起的权利登记.专利许可合同是否需要登记,不能直接移植不动产合同登记规则,而应考虑专利许可合同本身的特殊性:一般许可作为负担行为,被许可人仅取得合同债权,一般许可合同登记应为合同登记.专利独占许可是处分授权行为,专利独占许可合同登记应为权利登记.但无论何种专利许可合同登记,既不符合专利法规则,也不符合专利许可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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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颁布完善了我国的物权登记制度,在制度设计上,由于其同时采用了登记要件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理论,肯定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因此使得物权登记制度具有了较强的专业性特征.这给对该法的学、记、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需要对其主要内容进行梳理和阐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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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影产业高速发展,许多电影企业遇到了融资难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加大电影版权质押融资在电影企业融资中的比重和额度.通常已经拥有版权的电影经历过上映,利用其质押融资也面临较大的困难.而建立电影期待版权预告质押融资制度可以有效缓解电影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成功扩大电影企业知识产权融资规模.电影期待版权预告质押制度可由预告质押登记、电影摄制监理和版权评估制度三部分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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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土地总登记是人民政府对土地权属的行政确认行为,而《物权法》上的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既非行政管理行为,更非行政确权行为。不动产权属确认的实体依据是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而非不动产登记,但由于《物权法》赋予不动产登记以权利移转效力、权利推定效力和善意保护效力,故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权属确认中亦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国家参与不动产登记在法律性质上属非讼事件,因而不动产登记程序应属非讼民事程序,自应适用非讼程序规则。基于不动产登记簿的形式拘束力,当事人不能就登记机构作出的登记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只能通过更正登记制度对错误的不动产登记进行救济。因此,不动产权属争议只能通过民事诉讼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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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登记的法律效力问题在理论与实务中争议均较大,信托登记的两重性为其提供了较好的法理解读依据.信托登记效力模式是其核心内容,其在大陆法系背景下涉及的信托相关法律行为的效力、 信托内外部法律关系的利益平衡规则也均与信托登记法律效力问题密切相关.我国《信托法》第10条确立了我国信托登记生效主义的效力模式.出于维护法秩序的目的,对其进行教义学上的分析十分必要,而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科学的信托登记法律效力制度的思路则是长久之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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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的审查、登记行为是物权变动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和生效要件。它是对当事人的合意与申请登记的基础法律行为起辅助作用的补助行为,尽管其中有一定的行政因素和管理成分,但就物权登记行为的整体构造、主要功用、基本性质而言,应属私法上的行为。登记机构错误登记的赔偿责任因此应定性为民事责任。惟此方能妥善解决在登记机构与登记申请人承担共同责任时的责任形态及诉讼程序问题。登记机构与登记申请人的行为如构成共同侵权,二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构成混合侵权,登记机构的责任宜确定为补充责任。登记机构追偿权的行使,也因其责任形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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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行政许可法》解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商事登记包括但并不限于企业登记。关于其法律性质,由于掺杂了登记前置许可及营业许可,实难以将其作确切的界定。但综合言之,在我国,商事登记可谓“准行政许可行为”。基于商事登记性质,将我国商事登记机关确定为行政机关具有实践价值。但在登记机关法律责任方面,应当进一步完善,通过强化行政责任来维护登记秩序及商事主体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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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申请人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即使被诉房屋登记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也要对被诉房屋登记行为进行全面审查,查明诉争房屋的真实情况。登记结果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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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要评述了不动产物权登记对抗主义和登记生效主义的优劣并且阐述了物权行为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立法实践及实际情况对我国物权变动的登记立法例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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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权登记在中国具有"相对的公信力",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的"第三人"包括已另行设立且登记的船舶抵押权人以及依法律行为取得船舶所有权的所有权人,船舶抵押权登记日期依申请日确定比较合理,不应允许对抵押金额及抵押期限予以登记,应建立船舶抵押权登记请求权制度和登记错误的补救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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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房产行政登记案件也成为行政审判的难点之一。由于这类案件涉及到与民事案件审判或执行的衔接和冲突,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对如何进行救济出现了较多的争议。从分析房产行政登记行为的性质和效力等基本理论入手,结合司法实践中房产行政登记的实际问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对房产行政登记行为的性质、效力及其法律救济有更加清晰和系统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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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158条对地役权的设立既已采登记对抗主义规则,第169条关于已登记地役权的变更和转让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也应解释为登记对抗主义规则。已登记地役权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提前消灭的,应采登记对抗主义规则;因供役地灭失等事实行为而消灭的,应采登记宣示主义规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