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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基层检察院办案质量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笔者通过调查分析,发现案件质量保障机制有如下四个方面障碍:1.思想认识障碍,缺乏对法律监督整体认识,运用中出现某些片面性问题。近年来自侦案件立案移送起诉和做有罪判决的占很小的比例,办案成效很不尽如人意。2.自身素质障碍,缺乏贯彻法律监督的坚定性。执法水平的高低,办案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着法律监督的效果,这就要求检察人员业务素质要高人一筹,如果我们不注意提高执法水平,就会导致办案质量不高,甚至办错案,不但法律监督的效果达不到,而且还会败坏检察机关的形象。3.执法环境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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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检察官队伍是检察机关的一支主要力量,是依法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责的主体,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是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目前,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在全国6个省(市)已经拉开序幕,改革试点正如火如荼的开展,改革方案基本形成,而检察官队伍建设是此次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项主要内容,从职数配备、职业待遇、素质能力、责任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现就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基层院检察官队伍建设提出几点思考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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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办案制度作为检察机关改革进程中创新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其运行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推动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实践中,我们应当明确检察长首先是办案的检察官;检察长办案制度是检力资源短缺态势下的现实选择,也是提升检察官法律监督能力的务实举措,更是检察机关业务管理与时俱进之举;其有利于检察机关创建和谐的诉讼环境,更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检察官职业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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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指出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整体质量是保障公正执法,从而实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这一永恒主题的基础性工作。提高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自侦办案工作的主要目标,也是做好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对案件质量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不仅是提高反渎职侵权办案质量的基本手段,也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时代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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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诉检察官制度实行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都制定相应的办案责任制,主诉检察官依法办理了大量案件,对于强化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通过几年的实践看,主诉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的责任制还应进一步完善,正确处理好责、权、利三者的关系,真正发挥主诉检察官的“主诉”职能。 一、保证主诉检察官的数量和质量。稳定主诉检察官队伍 一般旗县检察院,年受理案件为80-150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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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1999,(6)
一、切实转变观念 主捕检察官负责制的改革,是一种新思路、新尝试,必然要触及一些老观念、老框框。以前,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系统有一整套的办案制度,大家长期遵循的就是承办人阅卷、科长审核、检察长决定的三级把关制度。而按照主捕检察官负责制的要求,除了少数必须提请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外,大多数案件将由承办人和主捕检察官决定。把科长审核权和检察长的决定权都系于主捕官于身上。这样的权能不能放、敢不敢放?主捕检察官决定案件,担子加重,风险增大,主捕检察官愿不愿承担、敢不敢承担?过于放权,缺少制约,案件的质量会不会出问题?我们针对这些顾虑和想法,反复组织学习讨论,解放了思想,统一了认识。大家普遍认识到:推行主捕检察官负责制,就是要强化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审查批捕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我们应当放手尝试,勇于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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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比"是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核心。关注"案-件比"指标在基层检察机关办案实践中的数据变化和运用情况,分析影响该项指标的构成因素及其深层次原因,提出以派驻检察室为平台,强化案件诉前主导作用;强化案件管理,加大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管及健全检察官业绩考核体系等路径,进一步优化"案-件比",提高办案质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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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刑事办案质效是基层检察机关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在实践中,部分基层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不到位,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工作开展质量不高且具有较大随意性,加之部分基层检察官司法理念落后、综合素质不高等,严重制约了刑事办案质效的提升。基层检察机关需深入落实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工作,提高办案检察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刑事办案质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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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高检院加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旨在强化法律监督、更好完善办案责任,实施以来,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权责比以往有了更清晰地界定和区分,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办案效率,强化了办案质量。但是也暴露出一些突出的问题,如主诉检察官的选任还缺乏相对统一明确的程序、主诉检察官职责范围还不能够清晰地界定、制度上还没有对主诉官完善的考核机制、实施主诉检察官制度还缺乏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本文从对主诉检察官制度产生的背景等方面认真分析了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并根据上述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健全对主诉检察官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主诉检察官办案的执法档案、建立健全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健全主诉检察官在办案中的权责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收入保障制度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以期能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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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诉检察官,是指依一定条件和程序产生的,依法相对独立履行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检察官。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在检察长领导下,以一名检察官为主,按规定依法相对独立地承担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的内部办案制度。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检察机关内部办案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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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以质量为本是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强调“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这些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检察机关履行各项检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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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的法律效率和社会效果是“严打”整治斗争成效的集中体现。如何使办案的法律效率与社会效果做到有机的统一是当前“严打”整治斗争中值得思考、解决的问题。笔者试结合办案实践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一、办案的法律效率和社会效果的关系所谓办案的法律效率,是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案件处理结果上,正确适用法律,使法律的价值取向得以实现。所谓办案的社会效果,是指依照法律办理案件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带来的影响。法律效率与社会效果是从不同角度对办案效果的衡量,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法律效率是社会效果的前提和基础,社会效果是衡量办案效率和执法水平的更高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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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贯穿到办案的全过程.是检察机关办案中应坚守的重要要求。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这一要求,在成功办案的基础上,总结了一定的经验。尤其是对非理性抗法案件的处理.充分展示了检察官的办案智慧和职业操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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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不懈努力,也需要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要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与"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以“内强素质创品牌、外强宣传树形象”为目标,着力加强对干警进行政治教育和文化教育,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