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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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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各市州、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民族事务委员会:为适应全省民族事务工作发展需要,切实加强省级民族工作补助经费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厅制定了《省级民族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各市州财政局:为帮助我省乡镇统计机构改善办公条件,支持乡镇统计机构更好地发挥职能,切实加强乡镇统计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厅制定了《省级补助乡镇统计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湘财社〔2008〕34号HNPR-2009-12001各市(州)财政局、卫生局:为规范和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我们制定了《湖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附件:湖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4.
湘财综〔2008〕56号HNPR-2008-12005各市州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7〕30号),支持我省各市州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加强我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商省建设厅同意,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5.
<正>甬质联发[2017]4号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各区县(市)、开发园区财政局:经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质监局、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对《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甬质联发[2017]3号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各区县(市)、开发园区财政局:经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质监局、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对《宁波市农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甬市监标[2021]201号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各区县(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对《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宁波市农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整合为《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甬质联发[2017]2号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各区县(市)、开发园区财政局:经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质监局、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对《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5月8日  相似文献   

9.
省直各部门: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湖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湖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0.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文化广播电视局:  相似文献   

11.
各省直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转让行为,提高转让效率,降低转让成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5号)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制定了《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驻外使(领)馆: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LO-2020年)》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现将《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湘财乡〔2008〕10号HNPR-2008-12002各市州财政局:为规范契税、耕地占用税票证的印制、发放、领用、使用、核销、保管及其监督管理,现将《湖南省契税、耕地占用税票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为做好新旧票证的衔接使用,确保征管工作有序开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各市州财政局、经委,省直有关单位:现将《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6.
各市州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旅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促进旅游支柱产业发展,根据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财政财务管理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南省财政旅游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附件:湖南省财政旅游资金财务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7.
财教[2015]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加强和规范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财社〔2017〕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各市州财政局、有关生猪调出大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422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管好、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促进我省生猪产业健康发展。附件: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20.
湘财综〔2008〕62号HNPR-2008-12006各市州财政局、物价局:为了统筹解决由于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对各方面利益关系带来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03〕4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石油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定了《湖南省石油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南省石油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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