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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和天弘基金增利宝的无缝对接,得到了广大支付宝客户的极大认可,在短短不到一个月内募集的规模已超百亿,引起了金融市场高度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余额宝的推出更进一步加快了互联网对于金融市场的重构步伐,对于商业银行的冲击尤其显著.本文介绍了余额宝业务及其优缺点,分析了余额宝造成的影响和当前对余额宝的法律规制及规制的不足,集中探讨今后对余额宝的法律规制的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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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余额宝们的快速崛起,让传统金融体会到一丝寒意,尽管银行很快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展开布局,但一些传统桎梏却需要以创新和前瞻的理念来解决截至8月底,支付宝旗下余额增值产品"余额宝"年化收益率已徘徊在4.1左右。有观点认为,余额宝不能长久。实际上持此观点的专家不在少数,今年初,CCTV证券资讯执行总编辑、首席新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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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是支付宝公司2013年6月份新上线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它一面世,即受到热烈关注。支付宝承诺:账户安全有保障,资金被盗全额补偿,万无一失。据中国经济网披露,2013年8月,两名用户因余额宝账户被盗,向支付宝提出索赔却遭拒赔。作为首例“账户被盗且遭拒赔”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热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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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呈现蒸蒸日上的态势,而互联网金融产品也不断面世,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余额宝"上市后,接连不断的突破申购记录,引发了社会的探讨和研究。而在"余额宝效应"的影响下,一些基金公司和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类似余额宝的理财产品,纷纷抢占互联网金融产品市场。本文以"余额宝"为例,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利弊分析入手,对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法律环境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此类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前景展望和加强监管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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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尽管互联网金融前途光明,但风险依旧是不得不面对的常态问题马云曾经说过:"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改变银行。"自阿里巴巴的余额宝去年6月上线后,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可以说,2013年末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之战"尚未平息,2014年初,硝烟再起。随着苏宁易付宝推出余额理财产品苏宁"零钱宝",现在出现了网易"现金宝"、苏宁"零钱宝"、微信"理财通"等多家类似"余额宝"产品在市面推出。2014年1月15日,余额宝宣布其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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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额宝”的产生及其法律属性
支付宝联姻天弘基金公司,于2013年6月17日推出了余额宝业务.何为余额宝业务?即它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通过余额宝,用户不仅能够得到较高的收益,还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就可以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同时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支付宝转账等.转入余额宝的资金在第二个工作日由基金公司进行份额确认,对已确认的份额会开始计算收益.余额宝的优势就在于转入余额宝的资金不仅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还能随时消费支付,灵活便捷.7月1日,新版支付宝钱包客户端正式开通余额宝功能,用户通过手机就能实现随时随地理财,随时随地消费,更加便利了用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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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是专业理财机构与海量支付宝用户在互联网上实现成功对接的基金平台。它的成功推出,改变了第三方支付公司在金融理财领域的战略格局,使得货币基金直销风起云涌。网络理财已然成为未来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这对法院的司法执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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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不难看出,传统的金融机构已经更加重视新兴金融模式对其带来的影响,并逐渐加快自身的改进步伐。越来越多的信息表明,传统银行正试图利用网络银行手段来改造自身如果现在问一个人:"日常生活中,你每天听到最多被提及的理财产品是什么?"大部分人会说是"余额宝"。的确,自2013年6月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推出余额宝后,这款理财产品已经红遍大江南北,其简便的操作方式、相比银行理财产品的低门槛、小额也能理财等优点备受消费者青睐。究其成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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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利用支付软件侵犯他人财产方面,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两点错误倾向:没有明确相关业务的性质及所涉法益,将余额、余额宝、蚂蚁花呗、快捷支付等都看作由支付宝提供的业务;没有区分不同业务中财物的性质,而是一概认定为资金或财产。余额服务是支付宝公司与客户双方间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余额的实质是预付价值,支付机构负有身份验证义务,非法转出他人的余额构成诈骗罪。余额宝服务是以支付宝平台为依托、由天弘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货币基金服务货币基金,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非法获取他人余额宝内的财产,实际上是在冒用基金持有人的身份向天弘公司发出赎回指令,构成诈骗罪。蚂蚁花呗是由蚂蚁金服提供的信贷服务,使用他人的蚂蚁花呗实际上是冒用他人的身份签订贷款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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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图为在某金融产品推介会上,一些互联网金融业务宣传牌被放在显著位置上。围绕互联网金融,眼下产生了一些争议。之前,有人呼吁取缔余额宝。最近,二维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被暂停,引发新一轮的猜测。争议归结到一点就是,对互联网金融这些新生事物该如何监管。互联网金融不仅挑战了传统金融企业,也挑战了传统监管思维。加强监管会不会遏制创新?放松监管会不会增加风险?这样的两难着实让人纠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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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意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就是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新兴金融业态和金融服务模式。余额宝虽然掀开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帷幕,但互联网金融这个词汇早已有之,国内诸多互联网金融模式在英美等国家已经经过了数年实践。比之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更加强调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等精神,更加能体现普惠金融的理念,更加强调用户体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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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央行一改往日风格,突然出手大力监管互联网金融,令业内大感危机,时下大热的阿里巴巴旗下余额宝专门就此向用户推送通知,称不会受到影响。但互联网金融又属于新生事物,立法层面不完善,并不意味着出了问题可以逃出法网,逃不出金融的本质,真的出了问题即使是刑事问题传统法律也可以适用。无论从立法层面还是政策层面,对金融创新应持鼓励态度,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考虑,则应从技术层面解决以更好地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才是央行的最终出发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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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创新的发展,通过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逐渐成为人们青睐的支付方式。通过将支付宝绑定手机号码和银行卡,人们可以简单、快捷地实现网络支付、信用卡还款以及水电煤缴费,甚至还能通过支付宝衍生的产品进行投资、理财。但近期,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由于支付宝涉及大量资金进出且多与用户的银行卡绑定,一些不法分子将支付宝用户作为盗窃、诈骗的新目标,甚至出现了专门的“洗料盗宝”群,严重地威胁着支付宝用户的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