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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作者认为,刑事案件只适用一种审判程序不能满足对各类案件的审理要求,因此,应建立一种新的审判程序,即:简化程序。作者在此文中论述了建立简化程序的意义以及适用简化程序的条件、简化程序的内容。指出,建立和完善良好的监督、制约机制是保证简易程序适用的重要条件。  相似文献   

2.
田晓康 《法制与社会》2010,(16):117-118
司法公正不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无可替代的重要手段和保障,二者在本质上是相互促进的有机统一体。司法要公正固然是是司法本身的内在要求,同时司法也必须着眼整个社会对于公平正义的要求,促进实现机会公正、程序公正、资源分配公正和效益公正。  相似文献   

3.
试论刑事简易程序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简易程序是指对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些环节、步骤加以不同程度的简化,从而使案件得到快速处理的特别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更注重对诉讼效益的追求。从19世纪中期产生现代意义的刑事简易程序至今,刑事程序的简易化趋势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得到了肯定与体现。  相似文献   

4.
加入WTO与我国进口许可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进口许可程序是WTO规则的一个重要内容 ,《进口许可程序协议》对各国所维持的进口许可程序提出了中性、公平、透明、简便的原则要求。对照WTO的这一原则要求 ,可以发现我国现行的进口许可制度存在着重大缺陷。为符合WTO的要求 ,必须尽快修改、完善我国现行的进口许可制度 ,其方向是理清立法层次 ,增加法律、法规及许可程序的透明度 ,简化许可规则及运作程序 ,通过对外贸代理制与外贸经营权的改革确立各种经济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5.
李瑛 《特区法坛》2002,(73):21-25
简易程序是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一些简单民商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简易程序具有以下特点:1.简易程序虽然是一个独立的程序,但不是完整的程序。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纠纷时,简易程序没有规定的,要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2.起诉方式简便,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即使书面起诉,其诉状内容也可以简化。3.审理程序简便,实行独任审判。4传唤当事人.证人方式简便。5.诉讼期限短。  相似文献   

6.
冯汉桥 《法人》2009,(4):30-33
国际专利制度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保护范围的扩大与保护手段的强化、程序要求的简化和实体要求的严格化、权利限制的加强及专利应用的促进等几个方面,这些发展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既有利,也有弊。中小企业应针对这些变化,适时调整专利战略,采取恰当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7.
经济犯罪侦查作为一项制度设置,起着配置有限侦查资源的作用,它以刑事司法的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经济犯罪侦查的效益机制是通过优化经济犯罪侦查资源和简化经济犯罪侦查程序来实现的。经济犯罪侦查的资源优化出路在于:配置适当的管辖职权、提升人力资源的质和量、重构经济犯罪侦查主体模式以及优化侦查协作;而经济犯罪侦查的程序简约进路则包括:简化侦查启动程序、整合运作程序,优化侦查监督程序和缩减程序期间。  相似文献   

8.
普通程序简化审,是指在现有刑事诉讼的范围内,对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采用简化部分审理程序内容予以快速审结案件的一种新的庭审方式。其实质是对现有庭审方式的进一步改革。它是基于我国社会治安并不乐观、刑事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多、对抗制所导致的司法成本大幅度提高和诉讼效率的低下等问题日益显现,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这一特殊背景而提出的,旨在尽量缩小诉讼成本而达到最大的诉讼效益。2003年3月14日两高一部联合出台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  相似文献   

9.
“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司法效率,但也凸显出不少问题。实践中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简化审程序的比例不高,且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以及辩护律师的权利均得不到充分尊重,从而使该项制度的效率与公正价值剥离开来。应当从规范简化审程序运转模式、保障被告人及辩护律师权利以及维护被害人诉讼地位等角度,完善简化审程序。  相似文献   

10.
简化刑事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方式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简化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方式的条件 我们认为适用庭审简化方式审理的案件,应当是具备下列条件的: (一)被告人应对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二)检察机关同意适用简化庭审方式进行审理;(三)被告人同意适用简化庭审方式来进行审理。 二、有关适用简化庭审方式案件的提起 我们认为该程序的提起应由人民法院提起,并经检察院同意后才能适用,而不能象简易程序那样由检察机关提起。因为普通程序的案件毕竟在事实和量刑的掌握方面不同于简易程序的案件,案件的难度和复杂性也要求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审查完卷宗材料后才能…  相似文献   

11.
叶青  周登谅 《法律科学》2004,22(4):74-81
刑事审前程序应当实现诉讼化 ,但是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 ,审前程序的诉讼化色彩相当淡薄 ,而更多地带有一种行政化的色彩。我们主张建构一个较为完整的审前司法听证制度来实现审前程序的诉讼化 ,从而实现刑事诉讼彻底的司法化  相似文献   

12.
刑事再审程序,是一种非常救济程序,应当注重再审纠错与程序安定性价值之间的衡平。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用修改两条、新增两条的方式对刑事再审程序作了一定的修改与完善,有其进步意义。但对于申诉改造、再审事由的设置、再审的启动主体以及再审审理程序的构建等核心问题并没有涉及。因而,此次《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程序的修改只能称得上是程序"微调"。从司法适用的角度来讲,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尚有进一步完善、细化的必要。对此,结合中国的司法实际,可以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加以完善,以统一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3.
吴小军 《法学杂志》2020,(4):132-140
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设定,刑事庭前会议主要解决程序性争议,基本功能是归纳控辩争议焦点,确定法庭调查范围;拓展功能衍生为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规范撤回起诉程序,协商确定审判方式。通过对B市40个刑事案件的实证分析发现,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争议的功能有限,庭前会议与庭审程序的关系不明,"大庭前会议、小庭审程序"现象值得警惕,制度设计与实践操作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未来要谨防庭前会议替代、削弱正式庭审,避免辩护权弱化、庭审虚化等不良倾向,回归庭前会议功能,推动庭审实质化。  相似文献   

14.
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是我国刑事诉讼审判的必经程序,在大陆法系传统的国家或地区也颇为常见,而这一制度未必能达到预想的效果,反而会产生诉讼效率低下、庭审效果不佳、无法与法庭辩论形成呼应等弊端。作为控方证明行为体系中的开场行为,改革思路应当是将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改造为为公诉证明构造清晰提纲的开庭陈述。  相似文献   

15.
程序公正是刑事诉讼立法的基准价值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刑事诉讼理论将刑事诉讼法作为刑法的附属法,刑事诉讼法的价值一直被视为一元化的工具价值。现代社会是价值多元的社会,刑事诉讼法已被视为多元价值的结合体。但是,在价值多元的立法需求条件下,刑事诉讼制度设计采取多点定位的思维方式必然导致价值冲突调整失序,刑事诉讼法内在价值的和谐性和制度设计的逻辑统一性无法完美的实现。因而,确立程序公正为刑事诉讼立法的基准价值,既赋予刑事诉讼法以独立的法治价值地位,有助于推进刑事法治,又为解决刑事诉讼立法技术方面的困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原则和程序设计考量标准。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的目的、价值及其关系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陈建军 《法学研究》2003,(4):98-109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指国家根据各种刑事诉讼主体的客观需要及其对刑事诉讼价值的认知所预先设计的、希望通过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而实现的理想的诉讼结果。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程序本身所固有的、不依赖于刑事诉讼主体及其需要而独立存在的、能够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对国家、社会和所有公民的合理需要和要求的满足具有积极意义的一种特性。刑事诉讼目的与价值的联系在于 :刑事诉讼目的的产生是人们对刑事诉讼的价值进行认知、评价、选择的结果 ,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是刑事诉讼价值的体现。两者的区别在于 :刑事诉讼目的具有主观性 ,刑事诉讼价值具有客观性 ;刑事诉讼目的是人们从事刑事诉讼活动的起点和终点 ,刑事诉讼价值是人们价值认知的对象 ;刑事诉讼目的追求的程序公正是人的主观目标 ,刑事诉讼程序本身的公正性是其内在的本质规定。  相似文献   

17.
古立峰 《法律科学》2004,22(2):48-57
中国刑事司法实践基本上一直沿袭着旧有的刑事政策以及与此有关的惯习操作 ,在程序上与刑事诉讼的法治化要求多有抵牾 ,刑事政策的合理化是以“自上而下”的权力型改革模式作为推动刑事诉讼法治化的根本动力。虽然刑事政策逐渐受到学者的关注 ,但因囿于价值判断和视野局限而造成对社会事实缺乏有效的分析 ,所以 ,对“理解”中国刑事司法的问题助益无多。而以一定的社会理论为分析理路 ,或许是研究刑事诉讼中的刑事政策的一种可行的方法  相似文献   

18.
谢佑平  王珂 《法学论坛》2006,21(5):57-66
作为国内公法的一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共同展示了国家诠释、认定、处罚犯罪的整体流程和态度。通观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各国的刑法具有巨大的差异性,凸现了不同的国家性格,表现出执著的国内特色,国际和区域领域的刑法统一步履维艰;而刑事诉讼法在各国日益呈现出一种统一的趋势和样态,各主权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价值、理念、原则、制度趋于同一,其内容已经成为超越国家的真理性共识,并最终成为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本文在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国际与国内两个层面的表现样式作一番比较和考察后,着重于探讨形成这种不同样式的原因。揭示样式背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制定的不同的生态机理,提出我国立法机关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视角和立场应当是充分考虑刑事诉讼程序的超国界性。  相似文献   

19.
陈瑞华 《法学研究》2006,28(4):63-79
中国刑事审判中存在着一种“以案卷笔录为中心”的审判方式。在这一审判方式下,公诉方通过宣读案卷笔录来主导和控制法庭调查过程,法庭审判成为对案卷笔录的审查和确认程序,不仅各项控方证据的可采性是不受审查的,而且其证明力也被作出了优先选择。结果。现代刑事证据规则在这种审判方式下难以有存在的基础,法庭审理只能流于形式,那种通过当庭审判来形成裁判结论的机制和文化难以形成。不抛弃这种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审判方式,任何以加强庭审功能为宗旨的司法改革将没有存在的空间。  相似文献   

20.
2013年《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所构建的以非法证据排除和瑕疵证据补正为核心的程序性裁判,为侦查机关出具书面说明材料的适用设定了较大空间,悖离直接言辞原则,存在明显的正当性瑕疵。但侦查说明的适用,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两种理念存在激烈的矛盾。就此,有必要根据程序性裁判的不同证明方式,试求形成侦查说明从底限规范性到精密规范性的多层级规范性阶梯,进而确立其审查与排除规则。借此,以精密的形式性规则,弥补侦查说明的公正性瑕疵,弥合其理论正当性与实践合理性之间的鸿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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