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刘红  张淑亚  田园 《法制与社会》2010,(28):261-261,269
罪犯的权利保障要实现具体化,也就是对罪犯的具体人权特别是容易被忽视的方面给与适当关注。而罪犯的知识产权就是这样一种私权利,又因罪犯的特殊身份从而又导致其权利保护具有特殊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文庸 《中国司法》2005,(7):32-33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全社会的权利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广大公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作为特殊公民的罪犯,其维权意识也日渐增强。但是,在罪犯权利保护上,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从漠视、淡化罪犯权利,片面追求刑罚的打击、震慑效果,重严格管理,轻文明管理,回避罪犯权利保护的极端,走向夸大、泛化罪犯权利,在罪犯维  相似文献   

3.
科学认识罪犯的内涵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科学认识罪犯,必须科学地认识罪犯的公民权利,依法维护和保障罪犯的权利同时,又不能单方面强调罪犯的权利,罪犯不仅享有权利,更要履行义务,权利、义务必须统一、从改造罪犯的需要出发,不仅要承认罪犯是改造的主体之一,也要承认罪犯在监狱工怍的相关活动中,同样是有责任意识和有能动作用的主体。监狱没有时间和精力对罪犯群体开展普遍的素质教育,但可以找准每个罪犯素质教育的着力点.填补罪犯的素质缺陷。监狱在改造罪犯的作用上是有限的,只能也只应当努力改造那些具有改造可能性的罪犯。  相似文献   

4.
罪犯权利的救济制度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郑艳  金川 《中国司法》2006,(2):89-91
一、引言长期以来,我们对监狱的解读是“国家的专政机关”,“暴力机器”,对罪犯的认识是“被专政的对象”,罪犯几乎没有权利可言,因而侵犯罪犯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随着人类文明进程的加快,现代法治理念逐步确立,基本人权保障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罪犯也是人,也有“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保障罪犯权利已成为人民的自觉选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保障罪犯的权利,就是为了保障所有人的权利。罪犯“权利主体”、“特殊弱势群体”的观念得到普遍认同,并逐渐成为行刑活动的基本人权理念。在法治理论的框架里,救济是权利的应有之意。没有救济就没有权…  相似文献   

5.
保障罪犯权利是监狱工作法治化的基本要求之一。我国监狱在罪犯人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罪犯人权状况近年来也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特别是由于罪犯特殊的地位,罪犯的很多权利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因此,探索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如何更有效地保护罪犯的合法权利,是非常有益和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罪犯权利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法治是国家法治的重要标志,罪犯权利保障是监狱法治的重要标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布,罪犯的法定权利进一步从法律层面确立。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依法治监进程的加快,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进一步觉醒,罪犯维权已成为一项经常性的活动。但是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正当罪犯维权活动健康发展时,两种倾向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就是权利的过度维护和权利的保障不力问题摆在监狱工作者面前。因此,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罪犯权利观的均衡理论就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论罪犯权利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人们对权利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罪犯作为社会上的特殊群体,由于他们的权利受到国家刑罚权的制约,加之社会的偏见,他们的现实权利往往低于法律的预设。因此研究探讨罪犯权利的保护,对建设法治国家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理想与现实之间——关于罪犯权利的深层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权利是一种社会事物,它不是孤立存在的,要受其他社会现象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对权利及其存在状态影响最显著的,是社会形态、阶级关系、社会规范、社会意识等几个方面。监狱管理者在调配权利资源时,既要遵守法律,更要遵守社会规范。监狱工作的发展和罪犯权利的保障都要着眼于监狱的本土资源。权利合作规律表明,经过启发教育,多数罪犯是愿意和他人合作的,这从一个方面为罪犯的可改造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9.
由于罪犯特定的法律身份和人身状态,与普通公民权利相比,罪犯权利具有有限性、不完整性、特定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因此,作为弱势群体,罪犯权利亟须国家的公力救济。而单纯国家本位的监狱行刑中,遵循的是阶级斗争范式,不但对罪犯权利不够明确,而且在观念上习惯于“赐予”罪犯权利,根本无法全面保障罪犯及其利害关系人的权利。随着权利本位理论的确立,基于权利本位引领下的规范体系研究势如破竹,基于罪犯权利的不同来架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有助于监狱行刑和罪犯改造以及社会和谐的罪犯权利公力救济机制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0.
李丹 《中国司法》2006,(9):94-95
一、罪犯权利所涉及的几个基本问题(一)罪犯是身份特殊的公民任何有阶级的社会都无法避免罪犯这一特殊群体的存在。罪犯与一般公民的法律地位上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差别从总体上说是罪犯原有公民权利的残缺和罪犯义务内容的增加而造成的罪犯公民地位的降格:罪犯不能象一般普通公民那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其原有公民权利一部分受到法律剥夺;某些权利虽然没有被依法剥夺,但在某些方面、某种程度上处于受到法律限制;罪犯被依法监禁后,导致其行为能力受限,某些权利尽管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但却在客观上处于休眠状态。随着社会的…  相似文献   

11.
罪犯权利在结构上可以分为罪犯的人权、罪犯的公民权以及因矫正的需要所带来的其他权利等。其中,罪犯的人权和罪犯的公民权既相联系,又相区别,二者共同构成了罪犯其他权利的基础。与普通公民的权利相比较,罪犯权利具有有限性、不完整性、特定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建设进入了依法治监的法治规范化轨道。依法治监的根本精神在于罪犯权利保障,从权利保障视角来透视依法治监,我们可以发现其蕴义就是:树立权利保护的法治理念, 建立全面维护罪犯权利的监狱法律体系,完善罪犯权利保护的执法体系,健全罪犯权利保障的监督体制。  相似文献   

13.
罪犯权利在结构上可以分为罪犯的人权、罪犯的公民权以及因矫正的需要所带来的其他权利等。其中,罪犯的人权和罪犯的公民权既相联系,又相区别,二者共同构成了罪犯其他权利的基础。与普通公民的权利相比较,罪犯权利具有有限性、不完整性、特定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14.
罪犯权利的实现存在着差序格局,即罪犯权利的实现滞后于普通公民;罪犯不同种类权利的法律化及其实现是循序渐进而非一蹴而就的;权利实现在不同的罪犯身上有不同的形态。罪犯权利的科学定位是权利实现的前提,法治的健全和政府的帮助是罪犯权利实现的必要条件;互动处遇的推行为罪犯权利实现增添了新的活力和色彩。  相似文献   

15.
在法治的背景下,对罪犯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已贯穿在监狱依法行使职能的过程中,严格依法行刑,保障法律明确授予罪犯的权利是监狱的法定职责,但是在罪犯权利的保障方面,并不适用“法未禁止即自由”的原则,赋予罪犯法未明确规定的权利时,不能破坏民众的法律情感。依法行使监狱职能时,要注意解决好安全、警察建设、警囚关系的和谐这样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16.
杨正鸣 《检察风云》2006,(14):10-11
罪犯的权利保障,是现代监狱和监狱制度的精神内涵之一。而所谓的罪犯权利,就是罪犯所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了未因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或被限制的权益、提出未被法律剥夺或被限制的主张等。  相似文献   

17.
罪犯权利的价值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将监狱仅仅定位于剥夺罪犯权利的机关,是不尊重罪犯权利的表现,是一种不负责的态度。因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而采取的严格管理措施,并不是简单地在法律之外剥夺罪犯的权利,它并不否认罪犯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相反,是为改造罪犯服务的。如果只从宏观的、逻辑的角度片面强调罪犯的权利,从表面上看,似乎尊重和扩大了罪犯的权利,实际上缺少可操作性,而且最重要的,是背叛了监狱剥夺自由的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18.
监狱与监狱企业分开是监狱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后的监狱企业是一种特殊的罪犯劳动组织形式,它的首要功能是为改造罪犯服务,但也要兼顾经济效益,二者的综合决定了这种罪犯劳动组织形式的特殊性。改革就是创新,监狱企业——这种罪犯劳动组织形式的创新就是在创新原则的指导下,考虑诸多相关要素对其内容进行变革,最终在可靠地实现其首要功能的同时也能带来理想的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19.
罪犯权利救济的内部结构和性质会表现出一种能力,一种对社会的作用力,这种能力和作用力就被认为是罪犯权利救济的功能,它是罪犯权利救济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存在的。罪犯权利救济不仅对社会具有功能而且这种功能是一种“正面功能”或者说是“积极功能”。对罪犯权利救济功能的研究,实质就是研究罪犯权利救济制度在行刑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对国家和社会所产生的积极影响。罪犯权利救济具有什么样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涉及行刑制度的定位或取向问题,并决定相关制度的设计、运作的基准或方向等多方面的问题。罪犯权利救济应当具有人权保障功能、冲突解决功能、评价监督功能和激励改造功能。  相似文献   

20.
要防止罪犯产生脱逃、自杀意念,管教干部必须树立全新的改造理念,建造教育改造的系统工程。要尊重罪犯权利,珍惜犯人生命,关心罪犯健康,构筑稳心工程,帮助罪犯解决实际困难,干警要用自己高尚的人格影响罪犯。防范罪犯脱逃、自杀,要在治本上下功夫。在对罪犯严格管理的同时,必须关心他、帮助他,用现代文明激活思路,用先进的思想、先进的文化去影响罪犯,真诚为罪犯着想,使其受到感化,并建立监狱内的安全阀和预警机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