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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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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20年1月22日)沪人社规[2020]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印发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规[2019]45号),现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规[2019]4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关于适用对象  相似文献   

2.
正(2019年11月14日)沪农委规[2019]20号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水利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林业厅(局),各银监局,供销合作社:为切实做好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监测和指导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关于“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  相似文献   

4.
正(2020年4月28日)沪府规[2020]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08年2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沪府发[2008]14号)同时废止.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土地高质量利用,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正>京政农发〔2022〕53号市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农办等10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京农组办发〔2020〕3号)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管理工作,经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究,现将《北京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2016年12月29日)沪府发[2016]1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本市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7.
正(2017年12月28日)沪府发[2017]9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  相似文献   

8.
正(2020年8月25日)沪府办发[202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督查工作规则》《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2017年7月7日)沪府办发[2017]4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制订的《上海市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为贯彻《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落实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  相似文献   

10.
正(2019年3月20日)沪府规[2019]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4年12月31日市政府批转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4]81号)同时废止.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1.
正(2020年6月12日)沪农委规[2020]5号各相关区人民政府:解决农民建房问题,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大民生工程。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户建房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  相似文献   

12.
<正>(2019年3月20日)沪府规[2019]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4年12月31日市政府批转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4]81号)同时废止.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3.
正(2018年6月21日)沪府办规[2018]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机管局制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技改,加强节能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一条(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4.
正(2020年5月9日)沪退役军人规[2020]2号各区退役军人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医保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上海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正GZ0320200096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穗农规字[2020]3号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3月18日广州市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16.
<正>(2013年12月16日)沪府办发[2013]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设交通委制订的《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的建设管理,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正(2018年6月21日)沪府办规[2018]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机管局制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办法为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考评主体)  相似文献   

18.
正(2017年9月4日)沪府办发[2017]5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审计局制订的《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19号)中的《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  相似文献   

19.
正(2020年5月28日)沪退役军人规[2020]3号《上海市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已经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第41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伤残抚恤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20.
<正>(2019年3月25日)沪府规[2019]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制订的《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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