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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THEFORMANDEFFECTOFHANDLINGCASESWITHTHEMASSESPARTICIPATINGIN为使检察工作和群众路线紧密结合.正确执行《刑诉法》对群众参与办案的要求,我院对群众参与的56起贪贿、构私舞弊等犯罪案件进行了剖析,认为群众参与办案有以下形式和效果:一、群众参与办案的形式。现行的《刑诉法》第43条规定:“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这为群众参与办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从剖析的案件来看,群众参与办案有以下几种形式:l、向群众…  相似文献   

2.
张栋 《法学评论》2023,(3):46-55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与提前介入侦查有共同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梳理1980年以来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可以发现,提前介入侦查的定位经历了从追求办案效率到确保案件质量,再到监督侦查、保障权利的发展过程。不同的是,提前介入监察是检察机关基于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原则,在尊重监察机关独立办案的前提下进行的配合协助与制约。实践中,提前介入监察的案件范围模糊、介入的被动开启、介入的时间不充分、介入意见效力模糊等实践问题影响提前介入监察的办案质效。为此,需要明确“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范围;确立“以商请介入为主、主动介入为辅”的启动方式和“适时介入”的标准;以内部介入传导司法理念,适度增强提前介入意见的效力;细化提前介入监察中指定管辖与司法管辖的衔接规则。  相似文献   

3.
人民检察院在受理公安机关提前批捕、移送起诉的重大刑事案件前,必要时派人参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熟悉案情,发现并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为审查批捕、起诉做好准备,是在一九八二年整顿社会治安中总结出来的一条经验,简称“提前介入”。四年多来的司法实践证明,“提前介入”有利于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及时办理案件,有利于检察机关依法更好地行使检察权。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4.
詹建红 《法商研究》2023,(2):132-145
提高监察工作的效率和增强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应该以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为前提。作为强化程序衔接的一项重要措施,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配合”与“制约”的协调统一。立足于现行的规范性文本,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存在介入地位的被动性、介入方式的间接性和介入决策的协商性3个特点,在总体上呈现检察机关服从式配合的结构样态。欲在法治反腐的程序思维下实现“配合”与“制约”两种功能的平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度完善:优化程序结构、引入直接审查方式和明确决策主体,以提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程序主导地位;厘清基本任务、区分内外两种介入机制和增强检察建议实效,以明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职责范围;界定案件范围、提前时间节点和扩展参与权限,以细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操作规程。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以下简称“提前介入”),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某些案件,在公安机关捉请批准逮捕或者侦查终结移送检查机关起诉、免予起诉之前,检察机关就参加公安机关的部分乃至全部侦查活动,以熟悉案情、掌握证据、提出建议,促进案件的正确合法处理的一种办案方式。近几年来,“提前介入”不仅已成为刑事诉讼中客观存在的现象,而且正在更广泛地推行。实践证明,“提前介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  相似文献   

6.
说起检察机关人们自然会想起干警们与犯罪嫌疑人几番周旋斗智斗勇,公诉人直面被告人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指控犯罪,使罪犯一个个被绳之以法,群众拍手称快,但人们却很少了解在检察机关内部同样也活跃着这样一支特殊的群体,他们拥有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侦查手段,拥有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为处理各类案件提供线索,收集证据,甄别证据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他们就是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的全体同仁,人们亲切地称他们为:“违法分子的克星,守法公民的保护神”。现开展法医学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文字印痕鉴定等多项业务,其中,法医  相似文献   

7.
<正> 近年来,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明显增多。及时、有力地惩治经济犯罪分子愈来愈成为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的一项主要任务。但是,目前检察机关在查处经济案件中存在着“发案多,立案少,结案迟,打击不够有力”的情况。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阻力大,干扰多,检察机关缺乏有效的措施去排除。从实践看,当前办理经济案件的干扰和阻力主要来自“权力保护层”、“关系包庇网”和拒绝尽公民作证义务的知情者三个方面。权力保护层,来自某些领导干部。他们之中有的收受了犯罪分子的贿赂或得到了犯罪分子的某些好处;有的是因为对违法犯罪行为过去知情未举,或者在某个问题上点过头,有短怕揭;有  相似文献   

8.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请抗诉报告书》应当载明: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当事人申诉理由、提请抗诉理由及法律依据。”从规定的内容来看,该条款中有“当事人申诉理由”及检察机关“提请抗诉理由”,但缺少“对方当事人抗辩理由”。笔者认为,为保证检察机关民事  相似文献   

9.
个人信息侵权类案件中,信息传播链条长、受侵害人数众多,且涉及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当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切入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时,应当围绕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准确把握被监督主体,沿着信息传播链条全面调查公益受侵害的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可诉性的建议,但又不僭越行政机关的“首次判断权”。检察建议发出后持续跟进监督,充分运用调查问卷、走访群众等方式客观、全面评估公益修复效果,形成检察机关牵头、社会监督与群众监督参与的成效评价机制。  相似文献   

10.
律师的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审判机关进一步明辨是非,弄清案情,有利于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我院在审理刑事上诉案件和复核死刑,死缓案件中.充分考虑并积极采纳律师的正确辩护意见,做到了“三看”、“两分析”、“一规定”。 第一,收案后,首先审查原审法院是否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做到了“三看”:一看被告人除自己辩护以外,是否还委托了律师辩护;二看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相似文献   

11.
近日,针对群众告状难、申诉难、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徘徊难进的实际.阳城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科与“三所”建立联系协调机制的规定》,启动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全县各律师事务所、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联系协调机制。该协调机制的建立,促进了检察机关与律师、司法、法律服务“三所”的沟通交流.可以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及时掌握部分案件的案情与判决结果以及当事人的态度,更加方便群众参与诉讼,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充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吴良培 《政法学刊》2005,22(5):66-68
侦查中的“会诊”是指案件主办者为了推进疑难案件侦查,通过寻求外部协作、协助,邀请若干专家、学者、办案能手和其 它具有专门知识、技能的人参与,共同探究案情并提出相应的侦查方案。会诊与案件主办者自行开会探究案情相比较,有相同之处也 有明显特点。会诊的意义主要在于为侦查提供知识、思维方法和信心、意志等方面的支持。在新形势下,侦查机关应通过建立会诊人才 库、推行网上会诊和建立会诊制度等举措,充分发挥会诊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江苏省公安厅督办的一起案情并不复杂的职务侵占案,在4年间,公安机关三次报捕三次被检察机关驳回。在公安厅指定异地管辖后,这柱再度侦查完毕的案件又一次撞上了报捕被驳回的壁垒。  相似文献   

14.
基层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存在的问题及新举措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生命线,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声誉,更关系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等问题。近年来随着执法办案力度的不断加强,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质量有较大提高,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必然会带来负面影响。现就在自侦案件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探讨一下当前自侦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解决办法。一、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在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对近几年来一些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的自侦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发现在案件质量方面存在“八重八轻”的情况:(一)重实体、轻程序。反…  相似文献   

15.
田晓康 《法制与社会》2011,(13):144-145
当下有关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各种论断不同程度存在着“行政化”的倾向,值得注意和反思。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当始终注重维护检察机关的司法属性、坚持权力制约和权利保护的价值取向、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并推动公民社会的独立自治,自觉遵循司法规律,理性恰当地介入,以坚守法治为前提和己任,反对为了“创新”而“创新”。  相似文献   

16.
略论刑事司法鉴定资格与涉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略论刑事司法鉴定资格与涉围周平一、刑事司法鉴定的概念。所谓的刑事司法鉴定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的问题,委托国家鉴定机关聘请或指定具有一定刑事司法鉴定权的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  相似文献   

17.
董坤 《法商研究》2021,38(6):3-16
从法律规定和办案实践看,监察机关与公安司法机关在案件管辖上的衔接主要涉及互涉案件管辖中的主办与协助、共有管辖权案件的分工与协商、移送案件在级别管辖中的对应与衔接.当一人涉嫌数罪,分别由监察机关与侦查机关管辖时,宜采以监察机关管辖为主,以分案管辖与主罪管辖为辅的原则;在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对某些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均有管辖权的情况下,两机关应加强沟通协商,原则上应优先考虑由检察机关管辖;当监察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时,宜由承办案件的监察机关移送同级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以"体内循环"的方式进行系统内的级别管辖调整,同时应积极与监察机关沟通,与审判机关协商,以确保级别管辖的顺畅衔接.  相似文献   

18.
弊端一、移送案件多“头”,案件质量标准不一。原来预审部门一家代表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提捕案件,撤销后成为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等多家向检察机关移送提捕案件。这样就带来以下问题:一是把关不严。原来各部门侦查的案件统一送预审部门把关,对有些事实、证据等不清不足的,预审部门直接退回补充侦查和协助补充侦  相似文献   

19.
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发现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案件”的监督开始有所重视。其实,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实践中,不仅是对公安机关的“另案处理案件”,而且对公安机关的其他案件的处理情况,如受案、立案、破案、撤案等情况,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都显得力不从心。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过程,不像对法院的刑事审判过程那样是全程参与,所以往往不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只有当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或有被害人反映情况的才能得知,刑事案件从发案到提请批准逮捕前的侦查活动,一般都处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之外…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务犯罪监察调查是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实现机制。针对介入过程中协助调查与公诉准备的角色定位冲突,应当在追诉职务犯罪目标统筹下予以平衡。当前检察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存在适用率过高、实施细则不完善以及救济机制不健全等缺陷与不足,应当完善提前介入案件遴选机制,优化介入流程,赋予被调查人救济权,以提高程序正当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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