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24)
<正>济政字[2014]66号市民政局:你局《关于杨柳路等道路命名和调整起止点的请示》(济民发[2014]1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位于历下区和历城区辖区内,东起金达路西止奥体中路的道路命名为杨柳路;二、同意将位于历下区龙洞街道辖区内,东起龙鼎大道南止豫林家园的道路命名为西山东路;三、同意将位于天桥区工人新村北村街道辖区内,北起师范路南止济南军区干 相似文献
2.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3)
<正>济政字[2015]20号市民政局:你局《关于济南综合保税区内部分道路命名、更名和调整起止点的请示》(济民发[2015]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位于济南综合保税区内港兴一路西侧,北起港源六路南至旅游路的道路命名为港兴路;二、同意将位于济南综合保税区内港兴一路东侧,北起港源六路南至旅游路的道路命名为港兴二路南路;三、同意将位于济南综合保税区内刘公河东侧,北起经十东路南至港源六路的 相似文献
3.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13)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济政字[2010]32号市民政局:你局《关于圣贤路等道路命名和解放东路等道路变更起止点的请示》(济民发[2010]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4.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1)
<正>济政字[2014]30号市民政局:你局《关于齐川路等道路命名和调整起止点的请示》(济民发[2014]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位于历下区龙洞街道辖区内,东起奥体中路西止奥体西路的道路命名为齐川路;二、同意将位于历下区姚家街道和龙洞街道辖区内解放东路北侧,东起奥体中路西止奥体西路的道路命名为坤顺路; 相似文献
5.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3)
<正>济政字[2015]22号市民政局:你局《关于领秀城片区11条道路命名的请示》(济民发[2015]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位于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辖区内,东起领信路南止俭秀路的道路命名为温秀路;二、同意将位于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辖区内,东起领信路西止温秀路的道路命名为良秀路;三、同意将位于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 相似文献
6.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3)
<正>济政字[2014]35号市民政局:你局《关于小清河源头湿地命名的请示》(济民发[2014]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槐荫区玉清湖街道、吴家堡街道和长清区平安街道辖区内,东至济平干渠、西至黄河、南至长清区平安街道冯庄、北至黄河大堤的湿地命名为小清河源头湿地。 相似文献
7.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7):46-47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设立地级中卫市等有关行政区划调整问题的请示》(宁政发[2003]9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中卫县,设立地级中卫市。市人民政府驻沙坡头区滨河西路。二、中卫市设立沙坡头区,以原中卫县的行政区域为沙坡头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鼓 相似文献
9.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32)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调整牡丹江市市辖区行政区域范围的请示》(黑政发[1997]56号)收悉。同意撤销牡丹江市郊区,将原郊区的兴隆镇、东村乡划归东安区管辖;将原郊区的温春镇、沿江乡划归西安区管辖;将原郊区的铁岭镇、桦林镇划归阳明区管辖;将原郊区的北安乡、三道乡划归爱民区管辖。 相似文献
11.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3)
<正>陕政函[2014]17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西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158号)精神,现就你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批复如下:同意撤销高陵县,设立西安市高陵区,以原高陵县的行政区域为高陵区的行政区域,高陵区人民政府驻鹿苑街道县门街29号。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机构更名等按规定及时办理,所需人员编制和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7):48-48
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调整汕头市行政区划的请示》(粤府[2002]84号)及补充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汕头市升平区、金园区,设立汕头市金平区。以原升平区、金园区(不含高新技术开发区东片区域,即东起天山北路,西至华山北路,南起汕头经济特区北界线,北至科技北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6,(21)
江苏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盐城市郊区设立盐城县调整盐城市城区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1996]29号)和《关于撤销盐城市郊区设立盐都县及调整盐城市城区郊区行政区划的补充请示》(苏政发[1996]8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14.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2)
<正>陕政函[2016]25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西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188号)精神,现就你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批复如下:同意撤销户县,设立西安市鄠邑区,以原户县的行政区域为鄂邑区的行政区域,鄂邑区人民政府驻甘亭街道东街7号。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 相似文献
15.
16.
17.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23)
<正>陕政函[2015]229号渭南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渭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186号)精神,现就你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批复如下:同意撤销华县,设立渭南市华州区,以原华县的行政区域为华州区的行政区域,华州区人民政府驻华州街道新华大街1号。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机构更名等按规定及时办理,所需人员编制和 相似文献
18.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2,(32)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海口市行政区划的请示》(琼府[2002]48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琼山市和海口市秀英区、新华区、振东区,以原琼山市和海口市原秀英区、新华区、振东区的行政区域设立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二、秀英区辖海口市原秀英区的行政区域和原琼山市的石山镇、永兴镇、东山镇以及遵谭镇以海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5,(20)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长春市行政区划的请示》(吉政文[1995]30号)和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长春市郊区,设立绿园区;撤销双阳县,设立双阳区;二道河子区更名为二道区。二、同意对长春市市辖区之间的行政区域作相应调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