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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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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济政字[2015]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市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98号)要求,对《济南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调整规范。市政府确定,  相似文献   

2.
<正>济政办字[2014]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按照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明确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底数",市编办牵头编制了《济南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公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下发后,由市编办负责按程序将《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本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按规定内容公开本部门(单位)  相似文献   

3.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12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甬政办发[2010]4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8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甬政  相似文献   

5.
<正>甬政办发[2015]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4]29号)要求,我市在2014年权力清单清理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基础上,近期又组织对市本级保留的13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再取消36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相似文献   

6.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文件济政发[2010]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取消商品展销会登记等4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同时,根据本次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设置,相应调整户外广告设置等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机关及项目编码。  相似文献   

7.
<正>济政字[2014]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43 189号),市政府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34项,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1项,现将相关目录予以公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不得  相似文献   

8.
<正>鄂政办发[2019]1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取消101项省级证明事项。现将取消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各地各部门要以本次省级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要做好已取消证明事项相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  相似文献   

9.
<正>济政办字[2015]49号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导向、鼓励竞争、规范运作的原则,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建立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督  相似文献   

10.
正甬政办发[2016]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嘉兴试点经验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95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4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13、2014年两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继续向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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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1月21日)沪府发〔201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去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精神,结合《上海市人民政  相似文献   

12.
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为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效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使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公正、公平、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3.
<正>济政发〔20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市政府确定取消和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确认(年检、登记、审查、认定)等行政管理事项。其中,现行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保留143项,调整减少3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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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8]3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315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各市、县(市、区)政府依据《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结合市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职责情况,发布市、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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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政字[2014]18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审批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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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办〔2 0 0 0〕 118号 (二○○○年十月十八日 )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为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本着简政放权、规范管理、廉政勤政的原则 ,对省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印发给你们。凡是这次公布取消的审批事项 ,有关部门要坚决停止审批 ,不得变相截留。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 ,省政府在进一步清理的基础上 ,将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陆续予以公布。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共 160项 )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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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政发[2015]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部署,建立健全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决定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201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清单》公布工作(一)本通知印发后,在首都之窗政务门户网站、市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清单》。  相似文献   

18.
<正>济政字[20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4]223号)要求,市政府确定,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14项(主项4项,子项10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由审批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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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5]12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和《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6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清单》中涉及的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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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法[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决定取消我部"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审批"事项,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决定将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实施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中介机构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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