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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在民事诉讼法学中,第三人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本文拟就实践中提出的有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若干问题作些探讨。一在审判实践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情况是相当复杂的。有参加原告一方进行  相似文献   

2.
蔡小娥 《学习月刊》2009,(16):13-14
我国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物权法》第三章对物权请求权进行了独立的规定.使其区别于债权性质的侵权请求权.这对于物权的保护是非常有利的.也是科学合理的。但令人遗憾的是,纵观整部物权法.也没有关于物权保护方式诉讼时效的规定,这也许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较大争议有关。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关涉到如何更好地保护物权.采用何种方式保护物权.而这些与物权法的价值理念.与立法技术密切相关.因此.笔者认为有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3.
以强行法规定反对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已成为当今社会普遍接受的立法倾向,就我国公司法实践而言,增加股份回购请求权尤显紧迫。赋予反对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影响股东重大利益的决定时,保护持反对意见的少数股东的一项法律制度。为制衡大股东的肆意专横,我国公司法极有必要引入该制度,就反对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做出明确规定。按照韩国学者的看法,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在股东大会上决议了对股东利益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议案时,反对决议的股东可让公司收买自己所有的股份一、规定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必要性的权利。股份回购…  相似文献   

4.
不动产预告制度是物权法登记制度中的一个重要规定,它将物权法原理与债权法原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赋予债权请求权以物权的排他效力,既保护债权请求权又保护物权请求权,可以有效地保护不动产请求权,最终达到平衡不动产交易当中各方利益的目的。但是,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0条的规定,它在登记范围、程序以及登记机关等方面却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和缺陷,影响了法律权威的实现和维护。  相似文献   

5.
马凤敏 《学习论坛》2004,20(8):68-70
代位权诉讼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诉讼的行使应适用特殊地域管辖 ,在代位权诉讼中 ,债务人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 ,诉讼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相似文献   

6.
非密切联系第三人精神利益尚未被足够的重视,相应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实际受损第三人无法获得充分的救济。"特殊身份关系"说将非密切联系第三人剥离在请求权主体范围之外而备受质疑。"密切联系"控制机制论使得救济第三人回归到了震惊损害赔偿请求权设计的初衷,体现了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以及对人格精神利益的相当保护。应考虑对顶层设计中"密切联系"一词进行扩大解释,运用多元评价体系对已扩大的请求权主体进行合理规制,以期实现震惊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范围的适度扩展。  相似文献   

7.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表现为:债权人享有给付请求权以及违约救济请求权;债务人可以对利益第三人主张他原本可以对合同债权人主张的权利;第三人享有的权利由合同当事人合同规定。  相似文献   

8.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物流转速度增加,遗失物之数额也不再仅限于小额财产。遗失物被拾得之后的归属权问题成为现实社会中不容忽视的问题。我国物权法较之民法通则对于遗失物拾得制度的规定有一定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系统化。然而在遗失物拾得制度中没有确立遗失物返还的报酬请求权,仍然没有解决在遗失物拾得问题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失衡的问题。因此,在物权法中规定返还遗失物的报酬请求权有利于更好的保护遗失人对遗失物的所有权,更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似文献   

9.
商事主体可以依据《反垄断法》对具有垄断地位的经营者实施的垄断行为提起民事诉讼,但要承担较多的证明责任,且大部分以主张适用《反垄断法》的一方败诉而告终。究其实质性原因是当事人没有正确地判断双方的法律关系进而选择适当的请求权基础作为支撑。请求权规范基础的提出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完整的逻辑性,所以,反垄断民事诉讼的提起,应当是谨慎和理智的,既要分析双方在实体法上所构成的法律关系性质,也要对提起诉讼的成本和可能会获得的收益进行比较,进而选择适当的请求权基础来支持其诉求。  相似文献   

10.
李扬 《学习论坛》2008,24(1):74-77
知识产权政策决定了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反垄断程度.我国现阶段应当更多地采取合理原则来判别知识产权使用行为是否需要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既可通过知识产权法本身进行规制,也可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规制.通过《知识产权法》本身规制时,知识产权滥用只能成为不侵害知识产权抗辩的理由,而不能成为行使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请求权的基础.通过反垄断法规制时,知识产权滥用不但可以成为不侵害知识产权抗辩的理由,也可以成为行使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请求权的基础,但前提是必须证明知识产权使用行为构成了反垄断法的禁止性行为,而且在行使这种请求权时,应当采取反垄断执法机关裁决前置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应当充分、合理地利用必要设施理论,以对抗跨国公司的拒绝许可和排挤行为.  相似文献   

11.
利益返还请求权是票据法在持票人票据权利消灭后,为实现持票人与出票人或承兑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而规定的一种补救措施。它在性质、成立条件、行使等方面均有不同于票据权利的特征。我国票据法中虽对此有所规定,但却有其不周全之处。  相似文献   

12.
李扬 《学习论坛》2008,24(2):73-77
知识产权政策决定了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反垄断程度.我国现阶段应当更多地采取合理原则来判别知识产权使用行为是否需要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既可通过知识产权法本身进行规制,也可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规制.通过《知识产权法》本身进行规制时,知识产权滥用只能成为不侵害知识产权抗辩的理由,而不能成为行使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请求权的基础.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规制时,知识产权滥用不但可以成为不侵害知识产权抗辩的理由,也可以成为行使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请求权的基础,但前提是必须证明知识产权使用行为构成了反垄断法的禁止性行为,而且在行使这种请求权时,应当采取反垄断执法机关裁决前置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应当充分、合理地利用必要设施理论,以对抗跨国公司的拒绝许可和排挤行为.  相似文献   

13.
长期以来,停止侵害的救济方式被认为是判定专利侵权后的当然结果。但是,我国专利法领域中的侵权责任不同于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的侵权责任,并不仅仅把侵权行为视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侵权责任也不仅包括损害赔偿。因而,停止侵害请求权不宜被视为一种绝对权的请求权,而应当基于侵权责任产生。美国法上“永久禁令”制度的变迁为我国重构专利侵权救...  相似文献   

14.
一、当前村民小组土地权利法治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所谓村民小组的土地权利体系,是指村民小组依照法律规定对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所构成的整体。从实体上讲,包括村民小组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被征收征用的补偿权以及土地权利受到侵害时的实体请求权和救济权;从程序上讲,包括村民小组在其土地权利受到侵害时的程序请求权和救济权等。  相似文献   

15.
论胎儿权利的民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胎儿权利的保护既是民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21世纪是法学研究中的一个“时代课题”。涉及权利的理论有权利能力说、请求权基础说、生命法益说、人身权延伸保护说等,其中权利能力说可以作为胎儿权利保护的法理依据。胎儿权利保护有三种立法模式,我国应采用总括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6.
根据<物权法>草案有关拾金不昧者享有"报酬请求权"的规定,本文从拾金不昧在我国道德和法律上的地位及现实状况入手,分析说明<物权法>草案做出此规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指出道德软化的原因和我国<民法通则>有关"拾金不昧"规定的缺陷,强调在社会生产力基础上建立道德回报机制,明确否定了"报酬请求权"会滋长拜金主义、物质主义的观点.  相似文献   

17.
《世纪桥》2016,(5)
错误出生系指由于医疗机构的过失,没有检测出或错误检测孕妇所怀胎儿的遗传疾病或先天性缺陷,致婴儿父母在未知该情况下产下具先天性缺陷的子女,婴儿父母依法有权向医疗机构主张损害赔偿。错误出生系侵害了婴儿父母对生产出健康婴儿的期待利益,与造成婴儿残疾的原因无关。通过违约责任主张错误出生之赔偿,将产生请求权主体、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困境;将侵权责任作为请求权基础成为各国立法趋势。  相似文献   

18.
李政宁 《世纪桥》2010,(21):46-47
人寿保险保单转让的实质是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和保险赔偿金为标的的转让,为一般民事权利的转移,而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变更。保单一经转让,保单受让人即成为享有保单现金价值和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此时保单受让人是否取得优于受益人对保险金的请求权呢?本文论述了寿险保单的转让并不是保险合同的转让,不会发生被保险人的变更,也不当然发生受益人的变更,而是保单合法所有人(或合法持有人)的变更。一般来讲,以受让人享有的债权为限,对受让人的权利的保护优先于受益权。  相似文献   

19.
文章通过对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对遗失物拾得方面的立法分析,从各方面论述了在我国现阶段确立遗失物拾得人报酬请求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道德和利益之间真正找到了一种平衡.  相似文献   

20.
18.党员请求权.《条例》规定:"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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