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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人事部7月23日发出通知,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通知说,近年来,极少数公务员参与修炼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其中有的还参与以“弘法”为名的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聚集活动。这些行为违反了公务员的纪律,损害了公务员的形象,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坚决制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已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公安部也就此发出通告。人事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就公务员…  相似文献   

2.
本刊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人事部、监察部关于对国家公务员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监察部关于对国家公务员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要求,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通过教育帮助和行政处理,使其中的绝大多数人回到正确立场上来。对国家公务员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处理,要坚持从严治政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把一般“法轮功”练习者同参与“法轮功”活动的骨干区别开来;把一般骨干同极少…  相似文献   

3.
今年4月25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策划、煽动、蒙骗万余名“法轮功”练习者到中南海周围非法聚集,严重干扰了首都的社会公共秩序,破坏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事实表明,我们党与“法轮功”组织的斗争,是一场国内外敌对势力同党和政府争夺群众、争夺阵地的一场严肃政治斗争。不久前,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作出了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发布了通告,人事部、共青团中央也分别作出了国家公务员和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  相似文献   

4.
《政策》1999,(8)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作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发布了通告,公安部研究室发表了《李洪志其人其事》,揭露了李洪志编造“法轮大法”和操纵“法轮功”组织腐蚀人们思想,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事实。这个非法组织已经构成对于国家和人民的严重危害,中央决定坚决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非常及时,完全正确,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拥护。这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关系到我  相似文献   

5.
1999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民政部作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发布通告,禁止以静坐、上访等方式举行维护、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公安部研究室发表了“李洪志其人其事”,揭露了李洪志编造“法轮大法”和操纵“波轮功”组织腐蚀人们思想,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事实。这个非法组织已经构成对国家和人民的严重危害,中央决定坚决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非常及时,完全正确,得到广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拥护。这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近年来,"法轮功"组织在一些地方发展和蔓延。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宣扬一套歪理邪说,严重侵蚀人们的思想。"法轮功"组织策划、煽动、蒙骗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到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非法聚集,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破坏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特别是一些党员也参与其中,损害了党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就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  相似文献   

7.
《传承》1999,(4)
7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作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发布了通告,公安部研究室发表了“李洪志其人其事”,揭露了李洪志编造“法轮大法”和操纵“法轮功”组织腐蚀人们思想,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事实。这个非法组织已经构成对于国家和人民的严重危害,中央决定坚决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非常及时,完全正确,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拥护。这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关系到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  相似文献   

8.
张武 《政策》1999,(10)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法轮功”组织在一些地方的发展和蔓延,直接冲击和危害了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首先,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严重挑战。“法轮大法”肆意宣扬唯心主义、有神论,否定一切科学真理,要求修炼者只能按照李洪志的说教规范言行,不准在思想上、行动上遵从別的理论,强调修炼“法轮功”,不能再提以前学过的东西,与其他  相似文献   

9.
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基础环节,实施考核制度,开展考核工作,对于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经常化的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年恰逢党的十五大胜利召开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发布三周年,本刊记者近日就目前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如何深化完善考核工作采访了人事部考核培训司负责同志。这位负责人说,自从1994年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务考核暂行规定》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人事部提出的"高起点,快启动,先入轨,再完善"的要求,连续三年普遍…  相似文献   

10.
深入开展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斗争,必须首先认清这一斗争的性质,明确我们同法轮功的这场斗争究竟是什么性质的斗争。党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指出: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这场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党中央的这一重要精神为我们正确认识这场斗争的性质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和群众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的这一重要精神,从政治高度认识这场斗争的性质,把思想完全统一到党中央的精神上来。一、我们同法轮功的这场斗争首先是要不要坚持马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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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铁路系统招考国家公务员铁道部人事司我部面向全国铁路系统招考国家公务员是根据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结合铁路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在人事部的直接指导下,1990年进行了一次面向全国铁路系统招考干部的尝试,在此基础...  相似文献   

12.
1993年10月为配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人事部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骨干培训工作的通知》,并在北京举办了公务员制度试点单位骨干人员培训班。1993年7月和11月人事部印发《宏观经济管理》、《公共行政管理》教学大纲,要求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宏观经济管理和公共行政管理知识。1994年9月人事部印发《关于加强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办班管理的通知》,对部内各业务司及事业单位办班进行了规范管理,并实行备案制度,适当给予经费资助。1994年10月中国加拿大公务员培训国际研讨会在上海召开。1995年3月中组部、人事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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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新近落成的国家人事部事业大楼里掌声不断,人事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动员培训大会正在这里举行。人事部副部长张汉夫做了动员讲话。 张汉夫指出,公务员制度在我国是新事,虽然我们人事部是制定、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主管部门,但并不是所有的同志都了解其内容和精神,即便  相似文献   

14.
信息集锦     
人事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强调,要抓紧时机,做好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准备工作。1993年12月9日至11日,国务院40个部委、2个直属局的84名同志参加由人事部和国家行政学院在北京举办的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骨干研讨班。这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以来,首次举办的高层次国家公务员制度培训示范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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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知识     
《创造》2004,(2):44-44
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工作运行良好 人事部于1995年8月正式发布《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中国公务员的权益保障工作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此后,人事部又相继出台了《公务员申诉案件办案规则》等规章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公务员提出申诉的受案范围是:对受到的行政处分、辞退、降职、年度考核不称职和辞职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提出中诉,对其它人事处理决定不服,不能依据《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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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的又一配套法规——《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最近由人事部颁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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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工作新局面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人事部门公务员出国培训工作会议上,人事部副部长张志坚以“积极稳妥地开展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工作”为题发表了讲话。阐述了公务员出国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加强公务员出国培训管理工作等问题。他指出,国家公务员出...  相似文献   

18.
为了加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步伐,人事部于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一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一次国家公务员制度知识竞赛。  相似文献   

19.
调动国家公务员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合培最近,人事部颁布了《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发布以来,我国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增强国家行政机关的生机和活力,激励和引导国家公务员忠于职守...  相似文献   

20.
7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作出了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同时发出通告,宣布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切合以任何形式进行维护、宣扬“法轮大法”的活动,禁止以各种方式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人组织、串联、指挥对抗政府有关决定的活动。党中央的决定英明正确,深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拥护;民政部的决定和公安部通告明确及时,对于坚决制止这一非法组织及其异端邪说的进一步扩散、彻底清除其危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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