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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推行税务代理制,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咨询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办税,并使之成为税收征管体系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所谓税务代理是指代理人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在税务代理合同呗定的范围内,代为办理纳税事宜的一种民事代理行为。它属于委托代理的一种,具有代理的一般共性。实行税务代理制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如日本,实行税务代理制度已有80多年的历史。日本现行的税务代理制度是通过制订税理土法加以规范的。该法把税务代理人称为税理土,规定只有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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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税务代理人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在委托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内,代替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的委托代理行为.税务代理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随着税收征管模式的改革,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包办纳税事宜的时代已成历史,纳税人自核自缴税款的责任制度已经确立,若纳税人仍无力独立办理纳税事宜,出路是寻求税务代理人的帮助.这为税务代理的广泛开展奠定了基础.下一步面临的将是为用利开展税务代理业务创造有利的内外部条件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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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称为税务师,其工作机构是按规定设立的承办税务代理业务的机构。税务师必须加入税务代理机构,才能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税务代理实行有偿服务,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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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税收成为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民主法治化的浪潮洗礼下,纳税人权利日益成为呼声甚高的一个命题。但是,当下税收法制环境并不如人意,征税机关作为国家征税主体在税收活动中侵害纳税人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纳税人权利得不到十分有效的保护已常为人诟病。本文试从第三方——税务代理的角度来探讨税务代理制度对于纳税人权利保护的作用及其机制,以其能够在税务代理制度下对纳税人权利保护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并提出一些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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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的总思路及内容一、改革的指导思想新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公平税负、强化征管、规范税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所谓公平税负,主要是从横向上对相同的纳税人,课征同样的税收,适用同样的税种,改变过去以所有制为基本依据,实行区别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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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法律制度竞争是国际税收竞争的核心,一国的国际税收竞争力从根本上取决于其税制的竞争力。近年来,各国提升国际税制竞争力的主要举措包括从全球税制向有限属地税制转型、加强税收协定中消极所得预提税税率的法律协调以及对吸引外资的税收优惠制度进行调整。在全球竞争的大背景下,中国应当在总结国内外国际税制改革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自身的国际税制进行系统性改革,即加快从全球税制向有限属地税制转型,完善税收协定中的消极所得条款,调整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应对支柱二规则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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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务代理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税务代理制度的法律思考孙宝照,宋晋湘一、税务代理的法律属性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各种税收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税收法律后果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己承担。税务代理本质上属于民事代理的范畴,具有民事代理的一般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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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彬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2(6):74-76
税务代理作为一种社会中介服务,对于政府完善税收法制,强化税收征管,规范纳税人的行为,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受到各个国家的重视,当今世界各国都将其作为税收征纳管理的基本制度.不仅西方国家普遍采用,很多发展中国家也纷纷试行和推广.德国、法国、日本、美国等国家的税务代理制度经过了漫长的发展,到今天其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在税收征纳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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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意大利议会近日批准有关税收改革的法案(下称“新税改法案”)。该法案规定了税收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包括降低税负、提高税收遵从度以及优化涉税诉讼制度等。推进税收改革意大利此次税制改革的一大亮点是,从2024年开始采用全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将固定税率推广到企业雇员群体,使他们能够切实享受到年度收入的增长,以实现“统一税”(2027年大选前采用15%的统一税率)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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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8月24日表示,我国将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重点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徐林表示,我国将实施包括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推进房产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开征环境税和社会保障税等一系列的税制改革。其中,“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措施引人关注。(8月25日中国之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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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在税制模式、课税单位、税率设置、征收方式、征管手段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建议:税制模式应从分类所得税制向分类综合税制转化;课税单位愿考虑家庭因素;简化分级累进税率,降低最高税率;改革起征点僵化设置,规范税前扣除并使两者弹性化;征收方式应向自行申报为主转变;使征管手段现代化、信息化、建立健全税收相关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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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的房产税改革因循行政试点路径,其合法性存有瑕疵,实践中也引发了诸多争议,与现代国家治理观念不相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并首次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表明未来的房产税改革应当以全国人大制定《房产税法》的方式推进。立法与改革是良性互动的,改革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立法也能够增强改革的科学性与正当性。推进税制改革的过程应当同时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过程,而房产税改革最需要、也最适合立法,有望成为其突破口。在房产税立法过程中,应当平衡好立法与行政、国家与纳税人、中央与地方三对关系,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让改革在法治保障下顺利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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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自身的国际化性质,就决定了它的所得往往要受制于至少两个国家(或地区)的税收管辖。由于各国的税制不同,跨国公司纳税人在不同的税收管辖权范围内所承受的税负也就轻重不同。唯利是图的商业本能,诱使跨国公司纳税人在全球范围内利用合法手段,通过跨税境转移其机构及资金的方式,避重就轻,最小限度地承负税责。我们称此类现象为“(国际)避税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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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中央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来,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和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税收领域主要采用的“一税一法”的平移立法模式,仍然存在税制过于简单、重点领域税制改革和立法任务仍未完成、各单行税法之间缺乏有机统筹和关联等问题。税收法定原则强调的法律保留,仅是税收法治的一项要求。作为一项形式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服务于税收实质公平正义的实现,应依税收法治的实质价值追求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规范税收执法实践。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应以“良法善治”为根本要求,以更深层次的机制满足税收法治的价值追求和原则要求,实现从税收法定到税收法治的实践进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