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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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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狱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依法治监的关键是依法行刑.而非依法行政。监狱的狱政管理属于刑罚执行管理.而非行政管理.两者的性质不能混淆。监狱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既有别于国家专门的行政机关,又有别于监狱。监狱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实行对监狱执行刑罚的司法行政管理,而监狱则是具体执行刑罚的机关。  相似文献   

2.
王运亮 《中国司法》2009,(10):26-28
理论上讲,司法行政是指有关国家机关职能中与审判活动紧密联系的那一部分行政职能。在我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犯罪的侦查行为、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诉讼行为、各级法院的民事和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公安机关和监狱的刑罚执行行为均为典型的司法行政行为。实践中的司法行政与理论上的司法行政,在内涵和外延上都相去甚远。我国没有采用“大司法行政”(如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的格局。  相似文献   

3.
刑罚执行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的活动。作为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刑罚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进行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它对刑事裁判能够得到完整、科学、规范的执行起到终结性、实现性的保障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如何实行监督,缺乏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制约了人民检察院对这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本文就刑罚执行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刑罚执行监督职能的完善,谈一些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4.
在西方各国普遍开展以市场、参与、放松内部规制为指导的行政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也可以依据将政府行政管理的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适度分离的方式,实现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及其配套运行机制的创新。通过改革试点和实践摸索,职能分离模式的行政改革能够为构建“管理科学、运转协调、廉洁高效、行为规范”的政府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5.
监所检察监督具有监督刑罚被合法、公正地执行和保障受刑人人权的基本职能。当前监所检察监督重点任务之一是与减刑假释相关的刑罚执行,从减刑假释相关检察文本的梳理,可以检视出监所检察监督职能的法律“表达”存在紧张性,而地方的检察监督实践则从监督姿态、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和监督措施等方面不断丰富着其内涵。  相似文献   

6.
“监狱职能”是监狱理论与实践的一个基本范畴,但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看,对监狱职能的理解是模糊不清的,在理解与把握上都存在一些问题。应对我国监狱职能予以科学定位,我国监狱职能定位应为在改造人宗旨的指导下,在顺利完成执行刑罚任务或惩罚任务的同时,努力追求改造效应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7.
监狱的性质     
“刑罚执行机关”不能准确反映监狱的性质。在我国,从未出现过一个单一的刑罚执行机关,刑罚执行一直是由不同的机关分别执行的.“刑罚执行机关”本身没有质的规定性。国家权力分解为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由此框定三种机关,监狱机关在性质上,当属于行政机关的一种。  相似文献   

8.
刘方 《中国司法》2011,(7):101-103
一、检察职能与社区矫正的关系从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以及社区矫正的性质看,二者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在我国的司法体制中,检察机关被定位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诉讼和刑罚的执行无疑具有监督的权利。学术上对检察监督到底是法律监督还是诉讼监督还存在许多争议。一部分人认为,  相似文献   

9.
刑罚执行监督在我国刑事诉讼监督中尚处于比较弱的一个环节,应当从转变观念、完善立法、加强检察监督职能等方面提高刑罚执行监督效能。  相似文献   

10.
在当前的监所检察工作中,由于目标价值的缺失和监督职能的分散,造成监所检察功能的弱化,影响了刑罚执行监督效果的实现,也限制了监所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本文试图以完善刑罚执行监督制度为视角,通过缩减与刑罚执行监督性质不相协调的职能,增加具有刑罚执行监督性质的权能,使监所检察工作在更加明晰的职能线路下重新定位,形成与侦查监督权、审判监督权齐列的执行监督权,保障“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监督职能最终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1.
监狱性质和职能由主观意志和客观要求相结合而定位。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和主、客观因素,我国监狱的性质和职能的定位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监狱法》的颁布实施,使监狱性质由异化到纯化。我国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对罪犯实施惩罚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对罪犯实施改造和矫正的机构。国家赋予监狱的职能应是准确执行刑罚、对罪犯实施惩罚、对罪犯实施改造和矫正。  相似文献   

12.
关于检察机关对监狱刑罚执行监督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监狱刑罚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以及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监督。包括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对刑罚终止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刑罚执行中的罪犯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的监督、对监狱狱政管理和教育改造罪犯等活  相似文献   

13.
为了完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监狱工作提出的新的任务要求,切实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狱警察刑罚执行能力。培训是提高监狱警察刑罚执行能力的基本途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监狱警察培训新机制,是提高监狱警察刑罚执行能力的前提。  相似文献   

14.
行政检察发挥着“一手托两家”的作用,既要保障公正司法,也要促进依法行政。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行政检察一项重要职能,也是补齐行政检察短板的重要抓手。目前,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受案率低、监督范围界限不清晰、监督手段较为单一且缺乏刚性等问题。检察机关应从转变工作理念出发,加强同法院、行政机关沟通,把握行政非诉执行重点监督领域,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相似文献   

15.
监狱究竟是不是国家行政机关,这个问题决定依法治监如何定位。监狱在法律上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行刑”和“行刑机关”不是规范的法律用语。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并不妨碍它同时也成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治监就是监狱系统的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16.
操菊平 《中国司法》2008,(12):55-58
监狱经费是行刑制度得以存在与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它,刑罚执行无异于纸上谈兵。监狱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国家保障,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多年以来,我国监狱经费保障不到位,一直是困扰和制约监狱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由此造成的问题,给国家法治形象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完善监狱经费保障体制,是事关监狱工作发展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对推进我国监狱体制改革,理顺监狱、企业、社区之间的关系,纯化监狱职能,提高改造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社会监督是监狱执法法律监督中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也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量度,同时有利于提高监狱刑罚执行的法治化水平。但当前我国社会监督的现状不容太过乐观,存在社会监督缺失现象。因此,必须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出监出所人员回访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监出所人员回访目的不是监督谈话对象,而是通过他们了解现在监狱、看守所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变更执行活动存在的问题,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线索,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可见,出监出所人员回访是一种事前监督而不是事后监督,是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9.
陈延平 《法制与社会》2010,(35):166-167
刑罚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刑事司法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当今司法实践中,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地位与其重要性却难相符合,这与其体制建设的缺陷不无关系。本文从刑罚执行监督的涵义及中国当前司法现状出发,探讨如何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的司法体制。  相似文献   

20.
对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的“参与型”同步监督改革仍然属于游离于诉讼程序结构之外的“局外”性质的“旁观者式”监督,可以借鉴“公诉模式”的诉讼三角形结构原理,在刑罚变更执行的相关程序结构中嵌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赋予检察机关对刑罚变更执行建议的审查批准权和对法院裁决过程的同步监督权,形成‘‘双三角形”结构的“嵌入型”同步监督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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