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论中国村民自治制度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村民自治是团体自治的一种形式,是国家和社会分离的必然结果。建设中国村民自治制度是20世纪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财富,并使民主化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政治发展的主题。中国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存在诸多立法缺陷,应予重构。不应在现行《村民委员组织法》的基础上作所谓“条款”的修改、更不主张那种只作个别文字置换式的修改。重构的含义是真正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村民自治制度,落实宪法第111条的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使之成为规范村民自治的基本法,并通过基本法确立村民自治是中国的基本社会制度。 相似文献
2.
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新法”)。本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在结构上进行了重大调整.改变了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不分章节的“三十条”,重新公布后分六章共四十一条:在内容上更进行了修改调整和充实完善,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村民自治行为。 相似文献
3.
4.
村民自治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 ,为我国农村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也为我国农村村民的民主权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该法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就村委选举、村委事务公开、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等几方面存在的问题 ,提出个人的看法 ,以期完善该法的规范性和严密性 ,使我国村民自治活动真正地反映出村民自身的权利意识。 相似文献
5.
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对村委会组织法的修订,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以前相比,现行法律有着几个方面的重要修缮:一是完善了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制度;二是对村民小组的自治活动给予了空前重视,三是加强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针对村民自治实践中的问题所进行的以上重要修缮和增补,将推动着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和谐社会下新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和谐社会下新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存在立法上的不完善,包括宪法对村民自治的规定不完善和村民自治的立法不完善。实践中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之间、与村党支部之间的关系还未理清。为此要完善村民自治的相关立法,为村民自治的发展与完善提供法律上的依据;明确村委会与乡镇人民政府、村党支部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引起关注。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在法律中对一些难题直接给出明确答案存在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我们应当让农民以自己的智慧,来破解农村治理难题。 相似文献
8.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保障村民自治、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产生了积极效果,但实施中也出现乡—村关系模糊、村务监督薄弱、权利救济不完善、法律责任缺乏等问题,需要根据村组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修改。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应以健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核心,秉持坚持与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理念,坚持村民自治制度,保障村民民主权利;在修改策略方面,要总结实践经验、面对现实问题,体现时代要求、推动乡村发展,深化填补并重、错位领域纠偏,法律协调统一、吸纳良善规范。在修改基点方面,应坚持村民自治本位、突出村民自治主体、善用村民自治资源、拓宽村民自治渠道、促进村民自治深嵌等。 相似文献
9.
论村民自治实现的法律难点及其完善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是我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举,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已施行十年,但仍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对此,本文提出了多种具有针对性的解决路径,以期为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促进和谐社会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关于完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的两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依靠制定村民自治组织法来弥补,因为现行的省级各种关于这一法律的实施办法和全国各地农村村民自治丰富多彩的实践已经为村民自治组织法的制定提供了较为充实的素材和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可以使我国有关村委会和村民自治的立法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得以平衡、村委会选举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村委会选举更加规范、广大农民民主选举的权利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1.
乡村治理主体作为乡村参与主体和决策主体,是乡村治理中最重要的部分。中国乡村治理经历了皇权、宗族和乡绅共存的治理、国家权力为主体的治理和村民治理。虽然中国乡村治理发生了范式转变,但由于长期以来制度的安排,村民作为自治主体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其法律地位没有明确授权。因此,首先要从制度上明确现代乡村治理主体是村民,同时从法律上界定村民的资格,从而使乡村治理变成村民治理,真正实现乡村民主。 相似文献
12.
自第一个村民委员会1980年在广西宜山县诞生以来,村民自治制度已有了30多年的发展。但是,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定位不准、职能交叉、法律人格不健全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基层民主实现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瓶颈。如何定性两者关系,明确各自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界限,已成为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和村民自治制度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裁判要旨】
民主议定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村民议事应遵循的原则。是给村民的一种民主议事的权利,村民进行民主议事,应是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否则,该民主议定原则是违法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相似文献
17.
村民自治是村民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其实质是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实现。目前,由于我国立法的缺陷、救济途径的缺失、司法实践的困难,导致村民自治权利无法真正实现或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因此,本文建议,修改和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加司法救济的相关规定;修改和完善《行政诉讼法》,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完善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建立村民自治权利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8.
试论村民自治组织的行政主体地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村民自治组织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 ,并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之一种而被规定于宪法中。关于村民自治组织的行政主体地位 ,行政法学界已早有且多有论述 ,但往往忽视其本身具有的经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予的自治功能而抽象地认为村民自治组织是“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 ,但经法律法规授权 ,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① 实际上将村民自治组织对于自治事务的管理排除于行政法学所研究的公共行政之外 ;或者将村民自治组织协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受委托办理某些国家行政事务的活动作为其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例证 ,② 难以… 相似文献
19.
20.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作为改革的重要成果,中国的农村基层民主在近20多年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这颗民主的种子在乡上中国大地生长之初却经历了一番风雨。可以说,让“泥腿子”搞民主这一伟大创意是在广泛争鸣、碰撞中最终取得共识、上升为法律制度的。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先酝酿为村民自治立法的时候,我刚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工作不久,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立法的可行性进行调研,从而全程参与并见证了这一重要法律的诞生和实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