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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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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审判程序中的警检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警检机关所从事的诉讼活动具有本质上的统一性和目标上的一致性,因此,无论是在刑事审判前还是在刑事审判程序中,警检机关都应当形成一种命运共同体关系。在刑事审判程序中,警检机关的合作关系主要体现在警察以控方证人身份出庭作证方面。在我国刑事审判程序中,警察以各种侦查笔录或者情况说明代替其出庭作证,以及警察补充侦查的一贯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的基本规律,应当予以重构。  相似文献   

2.
邓强 《河北法学》2004,22(6):86-89
两大法系国家在检警关系的设置上对保障充分地行使侦查权以有效地惩治犯罪和对侦查权有效地监督和控制以保障人权这两方面的价值各有侧重,也因此各有优缺点。我国检警关系存在的问题主要不在于检察机关既行使追诉权又行使侦查监督权,而在于侦查监督权不能落到实处。因此,改革我国的检警关系主要是保障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相似文献   

3.
刑事程序中的检警关系完善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段时期以来,如何构建高效、合理的检警关系,一直是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密切关注的话题。10月16日至20日,由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与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共同举办的“人权保障视野下的检警关系国际研讨会”,结合相关国际标准,就刑事程序中的检警关系、非法证据排除与检警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在此,本刊摘要刊发研讨会有关文章,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4.
周标龙 《行政与法》2004,(10):87-89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警检关系存在着缺陷。为此,学术界提出了一些改革方案。本文对主要的改革方案加以分析和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看法:我国应建立相互配合的警检关系。  相似文献   

5.
文章通过对相关国家刑事诉讼警检关系的分别介绍,比较各国刑事诉讼中警检关系的可取之处,检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关系的现状和利弊,结合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对完善我国刑事诉讼警检关系的建议和设想.  相似文献   

6.
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检警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世界各国检警关系的主要模式是检察领导或者指导警察。这种模式符合刑事诉讼或刑事司法的规律,符合社会职业分工的规律和体现了法治的要求。但是,我国的检警关系呈现出一种独特的模式,即通常所说的"公检法"模式,其形成的原因包括三个方面,即"流水线"诉讼模式是其制度原因,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观是其思想原因,强调社会稳定是其历史原因。和谐社会语境下的检警关系,即检察指导警察的关系,应该是符合和谐社会需要与刑事司法规律、自身能够保持和谐和互补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现代国家检警关系模式有大陆法系国家的检警合一模式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检警分立模式两种类型。它们的共同特征是检察机关作为形式上的侦查权主体,一般不直接进行侦查活动,而作为享有实质侦查权主体的警察机关,其侦查职能只是控诉职能的一部分,仅仅对控诉职能起辅助作用。本文指出检警关系的一般特征对我国检警关系的完善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刑事政策视野中的司法理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政策具有追求效率的本性,刑事政策视野中的司法理念应当是有效率的正义。以社会为本位的刑事司法理念重视解决犯罪问题的社会效果,体现了刑事政策的价值目标。刑事司法要关注刑事政策的需要,刑事政策才能借助法律手段来完成自己的使命。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业务决策机构,是我国独具特色的一种检察制度.设立检察委员会制度的目的,在于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确保案件质量和正确行使检察权,它的存在确有其科学、合理的一方面,也确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司法制度的改革正朝"公正与效率平衡"迈进,公民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在司法实践中的弊端逐渐凸显出来,其合理性越来越受到质疑,因此,对检察委员会制度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反思是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的转型和法制的发展,我国旧的侦查模式已经越来越显得"老态龙钟",突出的问题是我国的刑事侦查活动有失合法化与合理化,亦即正当化,检察机关在刑事侦查程序中与公安机关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侦查活动的正当化。拟从侦查活动正当化的概念入手、以检警关系为视角对我国刑事侦查活动的正当化问题谈几点浅见。  相似文献   

11.
警检关系视野下的警察出庭作证问题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谢波 《证据科学》2014,(5):544-556
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首次在基本法律中规定了警察出庭作证内容。但是,在《刑事诉讼法》预设的刑事诉讼体制未发生本质变革的情况下,警察出庭作证新规会陷入结构性二元矛盾之中,其表现出的宣示意义多于实践价值。这种二元矛盾包括刑事诉讼学理知识体系与刑事诉讼体制的矛盾、刑事诉讼体制内部的矛盾两个方面。前者在警检关系模式与警察出庭作证的关系中有所体现,后者分析我国警检机关对警察出庭作证的态度可以看到。通过具有折衷意义的“第三条道路”,构建一种有限度的警察出庭作证认识论,是对当前我国警察出庭作证问题的有益反思。  相似文献   

12.
王桦 《海峡法学》2013,(1):64-70
检警关系的重新定位是海峡两岸司法改革中共同的重要内容。台湾地区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其通过刑事诉讼、司法官、检察官、司法警察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检察官主导侦查的检警合作模式。台湾地区检察官作为侦查主体,指挥司法警察侦查的制度,其制度理念及实务运作是基于侦查活动的司法属性、分权制衡、司法保护人权的需要。台湾地区警察机关争取侦查主体地位的努力从未放弃,检察官的侦查主导地位也遇到了一定的挑战。  相似文献   

13.
吴国琳 《政府法制》2008,(10):58-59
从世界范围看,由于各国历史文化和司法观念不同,检警关系大概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德、法等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实行的“检警一体”模式,一种是英、美等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检警分离”模式。然而,在检警关系的设置上,不管是检警一体还是检警分离的构架,都要考虑两方面的价值取向:一是力求侦查机关正确地行使侦查权,收集充分的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从而有效地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二是通过有效的手段对侦查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  相似文献   

14.
一、司法为民思想的基本内涵和理论基础司法为民是党的执政为民思想在司法工作领域的具体表现,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司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内容:首先,司法为民思想应当包含司法权为谁行使的问题,即司法权行使的目的是为了人民,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都在于保护人民,服务人民,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其次,司法为民是衡量司法权行使效果的重要标准。如何评价司法权行使的效果,并不取决于诉讼程序设计如何完美,定罪量刑如何准确,而是取决于司法权的行使是否满足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最终还是为了更好  相似文献   

15.
检警关系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法律关系,其模式直接影响到刑事诉讼整体结构的构建和诉讼目的的实现。我国的检警关系是一种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传统刑事诉讼法理论一直认为这种关系模式对于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具有积极的保障作用,但是这种关系也明显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从检警关系的基本模式入手,分析我国现行检警关系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检警制度。  相似文献   

16.
评“检警一体化”兼论我国的检警关系   总被引:75,自引:0,他引:7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检警一体化”主张不符合各国检警关系的设置模式 ,不利于维系检警之间的合理“张力” ,将削弱国家刑事侦查能力 ,而且不具备实践可行性。但为适应刑事诉讼的改革发展 ,需协调检警关系 ,强化侦查监督。为此作者提出了调整检警关系的三项原则、两套方案和一系列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7.
大陆法系的检察制度源于法国。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许多学者认为,大陆法系的检察官属于行政序列,或者说,三权分立中的司法权仅指审判权。这种误导影响了很多人。为了正本清原,应法国司法官学校邀请,以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一级高级检察官刘佑生教授为团长的考察团,于2007年12月上旬对法国司法制度进行了深入考察。刘佑生教授就以上问题,与法国司法界权威人士进行了广泛对话。法方参加的有:伊夫·夏普内尔,法国副总检察长;托尼,法官司法官学校校长;塔蒂夫人,法国司法部司法服务局人事部主任:艾丽斯夫人,法国司法部司法服务局负责人;格拉夫·埃蒙(女),法国波尔多司法官学校刑事教学教官、一级检察官。中方参加的有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和设在各地的八个分院院长。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从我国在保障人权的法律与制度层面入手,深入地分析与探讨当前存在的缺陷,以期在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上得以完善相关程序与制度,以确保文明司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顺利构建。  相似文献   

19.
最近几年,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功,但在中国现有的国情下,从试点到全面推广,还面临许多困难,主要是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物质保障程度低,人员不足,机制不畅,观念阻碍等方面。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健康的发展,首先要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给社区矫正合理定位,监禁矫正和社区矫正并重,将社区矫正作为应对违法犯罪首选的制度安排。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立法,重塑我国的法律制裁结构。引入社会治理观念,充分发挥非机构矫正在社会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20.
彭晓辉 《法制与经济》2010,(16):118-119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虽然分工不同,但本质上都是代表国家行使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两者的关系直接影响到办案质量和人权保障。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在实务中必须保持高度的协调和密切的配合,才能实现对犯罪的有效追诉。因此,在新形势下重塑并建立起更加合理的检警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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