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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会签《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八部委意见》)以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都开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①,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数据看,《八部委意见》发布后,全国各地检察院都加紧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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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大量存在,不少地方工作机制还需完善。各地、各部门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绩;还要找差距,找问题,找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团中央等十九个中央部门《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重点抓好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全面开展“为了明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深入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要围绕边缘学生群体制定有效措施,强化义务教育法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开展对工读学校的调研,进一步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开展环境整治行动,清除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不良诱因。要围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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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7日,《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送审 稿)》第20条规定:"禁止在车站出入口,车站和列车内乞讨、卖艺、 吸烟、躺卧、擅自销售物品。" 12月15日,苏州市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加 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禁止乞丐在 繁华街区乞讨,不听劝阻者将被施以治安处罚。 12月22日,湖南省长沙市救助管理收容站发出《致全体市民 的公开信》:不要直接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施 舍金钱,避免爱心被不法分子利用,应当让您 的爱心真心温暖那些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 江苏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大中 城市流浪乞讨问题的意见》,要求对未满16周 岁的流浪乞讨人员,要一律送儿童福利机构抚 养,流浪乞讨问题严重的城市,可对流浪乞讨 区域、时间范围予以一定限制。 上海市针对地铁乞讨、散发小广告、违规设 摊、卖报等行为的整治行动开始"升级",对违规 者的处罚将从批评教育、经济处罚上升到拘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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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作为打基础、利长远的战略性工程,将2012年确定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年",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农村工作部、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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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6日,司法部与民政部等九部门联合签发《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 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作一解读。(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要解决的问题。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中,存在经费短缺、相关制度不配套、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难等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体现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部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制定本《意见》。通过明确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在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中提供相应的支持,解决法律援助的财政支持方式以及各相关部门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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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助制度的路径选择为尽快全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建议出台专门针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或指导意见,对各地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引导规范。具体的内容可遵循"宜粗不宜细"的基本思路,就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救助对象范围及标准、救助的资金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救助的基本程序等主要问题作出规定。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后,在适当时机应当通过立法模式向全社会宣示刑事被害人的这项权利,也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使刑事被害人的这项权利全面实现,从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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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是"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最后一年,也是"四五"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结验收年。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推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总结验收工作,为各地各部门总结验收"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依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对"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总结验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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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充分重视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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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安徽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志愿者协助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同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