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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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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琦 《法制与社会》2014,(14):122-123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施行的一项规则,致力于解决传闻证据的可采性问题。文中将结合海外经验分析该规则在我国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原则加例外"模式的传闻证据规则,在此基础上从变陈述式举证方式为问答式举证方式、增设有关传闻证据可采性的专门裁决程序、完善证人保护和补偿机制、构建庭审结束后的监督机制等方面保障、监督该规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2.
英美法系国家的传闻法则原则上排斥传闻证据的适用,只有符合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传闻证据。大陆法系国家的直接言词原则要求法官亲自参与审判,不得以间接的证据方法代替直接的证据方法,除非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传闻法则与直接言词原则虽因法律传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两者所欲达成的目的一致,并非对立的概念。我国由于既没有确立传闻法则,又没有规定直接言词原则,导致言词证据的证据能力不受规制,传闻证据大行其道。这样既侵犯了被告方的诉讼权利,又不利于案件真实地发现。为此,我国宜确立传闻法则,但同时应借鉴直接言词原则的成功经验。  相似文献   

3.
在加拿大证据法中,传闻证据被排除并非绝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下也具备证据能力并应该予以采纳.加拿大证据法规定了许多传闻证据被排除的例外情形,且随着判例的发展又使传闻证据被排除的例外情形愈来愈庞杂.作为对大量传闻证据例外的应对措施,加拿大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立了一种“原则性方法”作为衡量是否系传闻的一种新标准.我国立法上虽然有类似传闻证据规定,但由于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导致司法实践中不同法官在对待相同传闻证据是否排除问题上存在不一致.在我国目前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加拿大在对待传闻证据例外所采取的原则性方法对我国民事诉讼确立和处理传闻证据的例外情形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传闻证据规则植根于普通法土壤,原则上要求在审判中排除传闻证据,只有在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传闻证据规则具有实现程序公正、司法公正的程序价值,有利于法官做出正确裁判。我们应当着眼于民事诉讼制度的整体,根据实际情况确立以程序公正为程序价值内核的传闻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5.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外国证据规则系列之三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传闻证据是英美证据法上的传统概念之一。传闻证据规则,是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传闻证据不得采纳。排除传闻证据的理论基础植根于陪审团审判的诉讼制度及传闻证据的自身缺陷。但也有一些传闻证据被判例法和立法所肯定,由此形成了传闻规则的例外。随着现代社会动态性的不断增强,传闻证据应予排除的一般法则开始有所松动。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介绍传闻证据的概念(在审判或讯问时,作证的证人以外的人所表达或做出的被作为证据提出,以证实其所包含的事实是否真实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意思表示或有意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非语言行为)入手,引出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在诉讼或听证外形成的口头或是书面的证据都不具有可采性),接着分析了排除规则的法理依据。当然,本文对于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情形及其法理基础也进行了研究。因为在许多情况下,案件最有力的证据可能正是那些传闻证据,如果不对其例外情况也进行一定分析的话,许多案件可能就不能圆满解决,实体正义也无法实现。最后,从我国刑事诉讼方面着手,通过对刑事诉讼方面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研究,表明应确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并对我国的司法实践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7.
<正>传闻证据有广狭二义。狭义的专指传闻供述,即陈述人在法庭上所作陈述不是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只是以他人在审判外所陈述的内容为其内容,也即转述他人的陈述。广义的不仅包括传闻供述,也包括各种书面陈述,凡亲身感受和经历犯罪事实的人不直接到庭陈述,而是以各种书面提出于法庭的,都在传闻证据之列。通常所说的传闻证据,是就广义而言。我国刑事证据理论上所称的传来证据与这里的传闻证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相似文献   

8.
变革与借鉴:传闻证据规则引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沈德咏  江显和 《中国法学》2005,54(5):153-160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上最重要的规则之一,具有丰富的内涵。它原则要求排除所有传闻证据的证据能力,除非有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随着时代的发展,英美立法逐渐放宽了采纳传闻证据的限制,但并未动摇传闻证据规则的根基。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传闻证据规则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必须对之进行适合我国国情的改造。立法可以采用“原则加例外”的模式,规定适当的例外是关键,在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应当确立该规则相关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9.
反传闻规则是英美法系证据法中一个重要法则,它最早起源于英国。1684年LORD JEFFREYS法官在判决中说,证人重述他曾听到的某人说过的话,不能作为证据。此后,这一原则一直为判例所沿用,成为英美法系的证据可采性原则下的一个重要规则。在我国,对传闻证据探讨较少,在司法实践中,也未对此与其他类型的证据加以区分,因而研究传闻规则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证据立法不无益处。  相似文献   

10.
传闻排除规则由三个部分组成,传闻的定义是其中最基础的组成部分。在美国证据法上存在着"陈述者中心"和"主张中心"两种不同的传闻定义。它们在历史形成过程、基本原理、对"暗示性"主张的态度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两种传闻定义各有优劣,但是结合我国当前实际,笔者认为"主张中心"的传闻定义更符合我国诉讼制度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杨锦炎 《证据科学》2008,16(3):291-304
传闻排除规则由三个部分组成,传闻的定义是其中最基础的组成部分。在美国证据法上存在着“陈述者中心”和“主张中心”两种不同的传闻定义。它们在历史形成过程、基本原理、时“暗示性”主张的态度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两种传闻定义各有优劣,但是结合我国当前实际.笔者认为“主张中心”的传闻定义更符合我国诉讼制度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传闻证据规则若干基本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证据法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证据规则。由于传闻证据没有经过原供述人的宣誓并接受反询问 ,同时具有极大的误传危险性或伪造可能性 ,因而采行对抗制国家传统上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但是 ,严格的排除传闻证据无疑会对案件的证明带来不便 ,因而几乎在传闻证据规则确立的同时 ,传闻证据规则的一些例外情形也被确立。“英美式”传闻证据规则与我国法文化传统、诉讼模式等不相适应 ,缺乏进行法律移植的前提和基础 ,但可借鉴其合理“内核”。  相似文献   

13.
朱立恒 《法学杂志》2006,27(2):123-125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现代刑事诉讼普遍确认的一项证据规则。按照传闻证据的基本特征,侦查笔录属于典型的传闻证据。考察国外刑事诉讼法不难发现,一般而言,除非侦查笔录符合特定的条件,或者在特殊情况下,侦查笔录才有可能具备证据能力。否则,侦查笔录就被视为一种传闻证据而不具备可采性。解决侦查笔录的证据能力的有效办法就是直接传唤制作侦查笔录或者实施各种侦查活动的警察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14.
反传闻规则是英美法系证据法中一个重要的法则 ,它最早起源于英国。 1 684年LordJeffreys法官在判决中说 ,证人重述他曾听到的某人说过的话 ,不能作为证据。此后 ,这一原则一直为判例所沿用 ,成为英美法系的证据可采性原则下的一个重要规则。一、反传闻规则内涵及其特征传闻证据是指在审判时代替陈述的书面材料 ,或以他人的陈述为内容所作的陈述 ,被用来证明原陈述的事实是否真实的证据。在国外 ,多数国家明文规定“传闻不得采纳为证据” ,这一规则从设置的本意上讲 ,它是排除一种证明手段的规则 ,而不是排除事实的规则。传闻不…  相似文献   

15.
郭志媛  蔡溦 《证据科学》2009,17(2):240-249
传闻证据规则作为英美证据法上最古老的证据规则之一,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已面临着规则体系过于庞杂,规则适用趋于僵化的困境.为此.进入21世纪以来,各主要英美法系国家均对传闻规则进行了法其化和简化,不仅如此,传闻证据规则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在各个国家发生了明显分化.英国的传闻规则日益宽松,其基本原则由排除变成采纳.而美国则限制了法官对传闻证据可采性的自由裁量权,从自由化向着严格排除规则回归.澳大利亚的传闻规则体现出一定的折衷性.传闻证据规则在荚美法系国家的变革以及变革反映出的不同价值理念启示我们,应当以现代规则为蓝本,确立简明、易行、符合中国国情的传闻证据规则,并以渐进式为思路,逐步确立传闻证据规则及其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6.
传闻证据规则作为英美证据法上最古老的证据规则之一,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已面临着规则体系过于庞杂,规则适用趋于僵化的困境。为此,进入21世纪以来,各主要英美法系国家均对传闻规则进行了法典化和简化,不仅如此,传闻证据规则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在各个国家发生了明显分化。英国的传闻规则日益宽松,其基本原则由排除变成采纳。而美国则限制了法官对传闻证据可采性的自由裁量权,从自由化向着严格排除规则回归。澳大利亚的传闻规则体现出一定的折衷性。传闻证据规则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变革以及变革反映出的不同价值理念启示我们,应当以现代规则为蓝本,确立简明、易行、符合中国国情的传闻证据规则,并以渐进式为思路,逐步确立传闻证据规则及其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7.
本文概览了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香港等四个主要的环太平洋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的传闻法律改革,尤其关注与先前不一致陈述相关的改革。指出先前不一致陈述事关"被告人获得公平对待"以及"证人的人权"等基本原则,因此,如何对待先前不一致陈述将成为一项有效的指标,通过该指标。我们得以评价传闻法律改革中的关键原则以及个人权利在大多数严重犯罪的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境况。认为无论借助成文法还是借助先例,公正的传闻法改革应当适用某些相互一致的基本原则,包括放宽采纳传闻的条件决不能以错案数量增长或不公正审判为代价,将传闻改革与保护被告人、证人的基本权利紧密联系起来,保护证人不受任何形式的强迫或不当侦查行为的干扰,辩护律师必须能够无拘束地对陈述可采性加以质疑,通过充分、及时地开示证据来分析有争议的证据的可采性等。  相似文献   

18.
刘玫 《证据科学》2007,15(1):128-144
由于香港法律与英国法律的渊源关系,英国对于传闻证据规则的修改成为香港法律修订的原因之一。就传闻证据规则而言,香港法律中只对民事法律程序中的该规则做出了重大修改,但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传闻证据规则被沿袭下来,仍然较为严格。澳门法律中与传闻证据相类似的规定更接近于大陆法系国家的直接言词原则。此外,澳门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供未来备忘用之声明制度颇具特色。台湾在2003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对传闻证据规则做出了规定,但台湾学者对于是否应当采纳传闻证据规则以及现行法律规定的评价和争论令人印象深刻。  相似文献   

19.
传闻证据规则源自英美法系,目的是排除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以保障当事人权利及诉讼公正。传闻证据规则的基本精神在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有一定的体现,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些规定大多落空。传闻证据规则是适应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诉讼和陪审团审判制度而生的,其纷繁复杂的体系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其他国家对该制度的借鉴。但该规则可以促使证据规范化和精细化,促使证据链条的形成更合理、更科学,保障诉讼公正、高效进行。在我国法制日渐完善的今天,如何合理借鉴国外的传闻证据规则,成为细化我国证据规则和摆脱我国现行刑事审判中诸多缺陷的关键点。  相似文献   

20.
刘玫 《证据科学》2007,(6):128-144
由于香港法律与英国法律的渊源关系,英国对于传闻证据规则的修改成为香港法律修订的原因之一.就传闻证据规则而言,香港法律中只对民事法律程序中的该规则做出了重大修改,但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传闻证据规则被沿袭下来,仍然较为严格.澳门法律中与传闻证据相类似的规定更接近于大陆法系国家的直接言词原则.此外,澳门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供未来备忘用之声明制度颇具特色.台湾在2003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对传闻证据规则做出了规定,但台湾学者对于是否应当采纳传闻证据规则以及现行法律规定的评价和争论令人印象深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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