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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面对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以及环境立法的无奈和困惑 ,人们不得不对人类以往价值理念、人类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进行反思 ,于是在反思和批判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的基础上 ,形成了以自然的固有权利为价值观的环境伦理学和生态价值观念 ,并使可持续发展时期的现代环境法具有整体的生态伦理基础和生态价值观 ,从而使现代环境法实现“革命性的价值变迁” ,促使人们更加自主、自觉地承担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实现人类与资源、环境的持续生存与发展  相似文献   

2.
如同其他部门法一样,环境法也有自己的价值,但不同的是环境法的价值一直备受争议,不同的发展时期环境法的价值也有所不同。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环境是全人类的环境,而不是某一个人的或者某一个国家的环境。环境法的价值经历了“人本主义”、“生态中心”、“可持续发展”等思想。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员我们不能,也没有资格采“迫害”这个环境。我们唯一必须要做的是在环境承受能力之内来发展我们自己。  相似文献   

3.
公众在环境事务中有获得信息、参与决策和诉诸司法的权利,这是国际环境法和各国的国内环境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迅速发展起来的重要内容。国家应该通过适当立法、行政和执法,通过环境教育和适当承认、支持环境团体,协助公众实现“三权”。  相似文献   

4.
我国环境法体系初步建立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频繁出现,促使人们将目光转向环境法既定内容本身。博弈分析作为典型的经济分析手段,适用于法律问题的研究领域。本文根据对人类与环境关系的博弈分析结果,提出了对我国环境法内容的修改意见,以修正环境法规范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不断加剧,生态安全日益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重要问题。生态安全是指一国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态环境处于不受破坏和威胁的状态,其目标是达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秩序。在环境法中确立生态安全原则,不仅是环境法扩展法律秩序价值的必须,也是由我国日益恶化的生态安全状况决定的,具有价值上和现实上的双重合理性。在环境法中贯彻生态安全原则,需要从环境法理念的改进、环境基本法的修改、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着手。同时,还应注意环境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协调一致。  相似文献   

6.
本文认为,根据环境法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大致可分为萌芽期。形成期、发展期和完善期四个时期。工业革命前为环境法的萌芽期,环境法规只是零星地附在有关的立法当中;工业革命后到本世纪50年代为环境法的形成期,环境立法比较分散,处于初创阶段;本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为环境法的发展期,环境立法发展迅猛,已成为自拥法理基础和调整对象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本世纪80年代后为环境法的完善期,环境立法通过不断的自我调整,从而日趋完善和成熟。  相似文献   

7.
法的目的对整个部门法律的发展都具有指导性意义,明确法的目的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社会效用。但是对于环境法律的目的性,理论上历来存在着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争论。本文认为,虽然以二元为目的的环境法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现时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这样的环境法无法对自身进行准确的定位,是一部模糊的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法”,不仅无法有效地保护环境,也无助干环境法自身建设。本文认为,究其环境法的根本,还是应当以保护环境为其唯一目的。  相似文献   

8.
国际环境法在 30年的时间里之所以能够得到迅速发展 ,是因为全球环境的恶化、国家主权独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及国际法的发展等理论和现实基础。但国际环境法的发展有其难以逾越障碍 ,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国际环境法实施的艰难、国际环境法律责任的承担等。通过加强法律的实施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接轨、经济手段、WTO规则等对策来推动国际环境法的发展 ,以解决国内环境法所不能解决的国际环境问题 ,实施全球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相似文献   

9.
欧盟环境法的特点及启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分析了欧盟环境法在法律体系、主体、强调环境法治和重视公众参与等方面的特点 ,介绍了欧盟环境规划和环境标准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重点阐述了欧盟范围内个人和单位在环境法方面的主体资格、欧盟环境立法的民主机制及欧盟成员国环境法的趋同化趋势。认为重视和加强对欧盟环境法的研究 ,从中吸收其有益经验 ,对于发展我国的环境法、正确协调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环境关系、正确处理中国与欧盟及欧盟成员国的环境贸易关系、促进中欧环境贸易工作的发展 ,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10.
论可持续发展与环境法的不断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对环境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这就促使环境法通过不断的自我调整同趋完善。为此本文深入探讨了环境立法体系、环境立法体例和环境权利体系三方面的内容 ,以求对环境法的不断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1.
独立的环境法益是否该当,争议较多。修正的环境法益理论认为基于传统环境功利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上“完备”的环境立法还缺乏独立的环境法益的保护。生态的环境理论基于自然存在的客观性认为生态的伦理学是“生态”(自然存在)与“伦理学”(社会性存在)的结合,在该结合体系下,人处于自然序列而非当然的“统治者”。如此一来,独立的环境法益的存在便只需要法规范的认可了。  相似文献   

12.
部门法研究范式对环境法的误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部门法研究范式对环境法理论研究产生了先入为主的影响.但实际上,部门法研究范式在环境法的研究领域,尤其是对环境法法律属性的研究具有明显的不适应性.将部门法研究范式应用于环境法的理论研究,在环境法研究思路的封闭性以及环境体系的完整性等方面产生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因此,在环境法的理论研究中应肃清部门法研究范式的影响,放弃"环境法是独立部门法"这一缺乏合理理论内涵的命题,寻求新的理论进路为环境法的法律属性进行合理论证.  相似文献   

13.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危机日益加深,环境问题成为当下人类生存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环境问题处理的好坏,关系到社会的发展,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所以,公众有责任也有权利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在环境法中,加入公众参与的制度,充分赋予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将大大有助于环境法的实践操作。在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在环境法中确立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并且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认识到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的重要性。研究公众参与制度既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意义,一方面可以丰富理论内容,另一方面还可以提高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环境法中公众参与制度存在的问题。紧接着研究了国外相关国家的先进经验,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的一些措施,以求实现环境立法的目的,并最终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4.
当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立法的环境保护倾向日益彰显的时候,人与自然的关系被重新看待,人类的地位被重新确定.我们回头反思传统的法哲学根基,试图构建一个全新的环境法理论基础时,发现在人类发展的进程中,作为环境法基础的环境伦理观处于不停的变革之中.本文即是对这样一种意识形态沿革的梳理和分析,从一个历史的视角观察可持续发展观的特殊性与先进性.  相似文献   

15.
国际环境法是国际法的一部分,其渊源与传统的国际法具有同一性,但也有其特殊性。国际环境条约具有五个特点:其制定的系统性(框架性)、发展和改变条约的程序方便性、可以在批准生效前临时适用、强调地球整体的观念和使NGO通过条约制度进入环境保护领域;在国际环境法中,有些习惯在很短的时间内被确认;一般法律原则对国际环境法的发展是有意义的,如善意原则、公平原则等;由于司法判例的一致性的要求、宣告性及决定国际环境法的存在和确定其内容,直接关系到争议各方的权益,是国际环境法重要的渊源之一;著名公法家学说,由于其主观性和可能的偏见,作为国际环境法的渊源,影响力比司法判例显然小多了;软法(没有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则)在国际环境保护中扮演了基础性的作用,可以作为国际环境法的渊源之一。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居室污染典型案例出发,分析了居室污染案件与一般环境污染案件的区别,从解析环境法之环境的概念入手,强调了环境法之环境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的特质,而居室污染侵害的是特定人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故其不属于环境法的调整范畴,居室污染案不属于环境侵权案,而属于一般民事侵权案。  相似文献   

17.
按照传统的法学观点 ,制定和实施环境法的目的是为了利用环境的外在价值 ,确认和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 ,因此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只能是人与人之间关于环境的社会关系。但是 ,环境的内在和外在价值是统一的 ,两者存在共损共荣的关系。承认和保护环境的内在价值对于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维护其他物种在自然法则面前的平衡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人类作为地球上唯一具有理性思维的人应该用法律来确认和保护这种价值。用法律来确认和保护这种价值的最好方法是承认环境法可以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按照传统的法学观点,制定和实施环境法的目的是为了利用环境的外在价值,确认和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因此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只能是人与人之间关于环境的社会关系。但是,环境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是统一的,两者存在共损共荣的关系。承认和保护环境的内在价值对于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维护其他物种在自然法则面前的平衡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人类作为地球上唯一具有理性思维的人应该用法律来确认和保护这种价值。用法律来确认和保护这种价值的最好方法是承认环境法可以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本文从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法条、环境法的功能、环境法的现实作用、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环境法律规范的性质、现实的环境立法七个方面对环境法可以调整人与环境关系的论点进行了详尽的论证。  相似文献   

19.
环境法规范分为基础性规范和派生性规范 ,其效力要么来源于主流法规范 ,要么能被主流法的价值目标所阐释。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客观形势 ,解决现实的环境问题 ,基于调整和保护对象的共同性或相关性及在调整机制方面的同一性或衔接性 ,环境法规范需要在技术层面甚至原理层面与主流法规范通过派生或阐释的方式衔接和协调。这两个层面的派生或阐释工作不仅促进了主流法规范的丰富和发展 ,还夯实了环境部门法的独立基础。  相似文献   

20.
环境法益学说初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法益学说在我国主要有权利说、秩序说和环境利益说,这些学说在揭示环境犯罪本质方面都存在不足。环境法益学说应遵循三点要求:环境法益必须成为刑法学的基本范畴,必须体现环境犯罪的特点,必须协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关系。据此,环境法益新说———环境生态法益作为环境刑法的法益是比较适宜的,它体现了生态环境作为生态体系维持其基本结构和功能的稳定和发展对人类永续繁衍、发展的价值,具有社会性、客观性、全球性以及其被衡量方式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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