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格式合同,比如生活中频繁所接触的邮电、铁路、银行、城市用电、城市用水、医院等许多行业中。格式合同的出现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又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的权利,对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带来很大的问题。本文主要探究格式合同与消费者权益之间的不利影响,以期在现有立法基础上给予消费者权益更充分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的发展 ,消费领域越来越多的采用标准合同形式 ,因而对标准合同的法律调整成为各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立法的重要内容。围绕限制标准合同制订者的权利 ,给予处于弱者一方的消费者特殊保护这一理念 ,法国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逐步建构起系统的标准合同制度 ,并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传统的合同法规则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保障。法国的这一立法体例及其许多具体规则 ,对我国立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崔玥 《法制与社会》2012,(13):60+68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常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因工程进度延误、建设费用增加、承包方不配合撤场等现实问题,使发包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与承包人纠纷时,往往十分慎用合同解除权,法律赋予发包人的该项权利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效。本文将通过笔者处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实例具体说明,如何通过充分的事前准备,并配合一定的技巧,使发包人有效行驶合同解除权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法庭内外》2006,(1):62-62
法官:我和两个朋友2005年2月打算一起设立一家生产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我们之间约定的出资计划大体如下:我以现金15万元出资:郑阳以非专利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刘文以厂房出资,作价15万元。结果我们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时。被告知出资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请问,我们的出资为什么不符合规定?  相似文献   

5.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过程中,向当事人指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预售房屋预告登记,这是公证员的法定职责,是保障购房人实现购房权利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6.
翁生荣  钱蓉  吴奕 《人民司法》2012,(18):77-79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是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但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该权利是否能得以实现,该条款规定并不明确,也无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指导,因此司法实践中对该问题出现了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不应成为优先受偿权行使的必然障碍,应结合工程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这一事实进行判断。如果合同无效,但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法院应支持优先受偿权;如果合同无效,但工程未竣工或验收不合格,优先受偿权应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7.
海事强制令是一项重要的海事诉讼法律制度,对保护海事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而"需要纠正被请求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是海事强制令适用条件中非常重要的且容易引起纠纷的条款。对这一条款进行论述,指出海事活动的当事人如果违反了强制性法律规范,就属于海事强制令适用条件中所指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就可能属于海事强制令适用条件中所指的"需要纠正的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以及航次租船合同约定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典当具有简易、快捷、安全等特点。在贷款政策收紧的情况下更受市场青睐,已成为常见的一种民间融资方式,很多公证处也办理了典当合同公证。但因为我国关于典当的法律规定严重滞后,实践中不少典当合同公证办得比较简单,存在一定的隐患,容易引起纠纷。例如笔者最近碰到如下一个案例:2011年3月20日,甲典当行与乙公司签订了房地产典当合同,乙公司用其名下的房产作为当物抵押给甲方,典当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月利息为0.3%,月综合费率为2.7%,典当期限6个月,双方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  相似文献   

9.
丁林阳 《人民司法》2012,(18):72-7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发包人的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应予支持。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时间晚于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的,承包人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相似文献   

10.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施工合同无效后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两种: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和按实结算。在无效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往往主张按照不同的方式来结算工程价款,而成为此类案件审理的主要争议焦点,并会增加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处理此类案件的难度。本文作者作为首席仲裁员裁决的一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即涉及如何裁处施工合同无效后当事人所提出的不同结算请求的问题,该案仲裁裁决作出后经受了三级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并对该案作出专门答复。本文介绍了该仲裁案件的基本案情、裁决情况及司法审查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总结该案仲裁裁决经受住三级法院司法审查的经验,与各位读者分享和交流,以期引起各界对施工合同无效后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的关注和研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