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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13)
正皖政办[2018]3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7月20日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各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管理职责,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管理,促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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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9)
<正>SDPR-2015-0020003鲁政办字[2015]4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经省政府同意,对《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作以下修改:一、在《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中增加第九条"年度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设区的市,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下一年度不再参与生态补偿;若该市后续年度污染反弹,空气质量达不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则继续参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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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0)
<正>济政办字[2014]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制度的总体部署,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根据《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鲁政办字[2014]27号)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以下简称生态补偿资金)是指依据各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下同)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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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9)
<正>鲁政办字[2014]2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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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8)
<正>苏府规字[2015]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主要适用于采用资金方式进行生态补偿的活动。2015年8月12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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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13):38-39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2]2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环保厅制定的《辽宁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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