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引渡     
一、引渡的概念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引渡制度由来已久.早在公元前1280年,埃及和赫梯签订的和平条约中就有归还逃犯的规定.到了十四世纪,欧洲出现了第一个引渡  相似文献   

2.
欧洲逮捕令是在欧盟范围内取代引渡制度而施行的一种逮捕和移交逃犯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新模式。它的理论基础是相互承认原则。欧洲逮捕令是对传统引渡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它取消了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对特定性原则进行限制适用,对严重犯罪取消双重犯罪原则,在程序上更为简化快捷。它对我国建立便捷高效的区际移交逃犯制度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3.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是现代国际法引渡制度中已确立的原则。虽然引渡制度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280年,①但是直到18世纪末,引渡主要是针对政治原因的逃亡者(包括叛国罪、轼君罪或反对君主制的犯罪),而对普遍刑事罪犯则很少引渡。欧洲第一个引渡条约——英国和苏格兰引渡条约就是引渡政治犯的条约。1625年格老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中对引渡问题作了理论性的阐述。  相似文献   

4.
现代引渡制度及其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现代引渡制度的诉讼分析引渡是一项国际刑事司法制度,自从格劳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一书里提出“或起诉或引渡”原则之后,以引渡为核心的国际司法合作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当代高科技的迅速发展,通讯方式的信息化和交通手段的现代化,国家间的频繁交往与人类经济文化生活的国际化趋向,带来了国际性犯罪的日益增加,同时,也促使国际社会为制裁犯罪而强化引渡合作的发展趋势。为使我国在处理涉外刑事案件时能妥善运用引渡手段同犯罪作斗争,把国际间的司法合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必要从诉讼法学的角度对现代引渡制度进行深层次的探讨。  相似文献   

5.
《法学》1991,(3)
一、在我国刑法中规定国际犯罪的必要性目前我国参加的与国际犯罪有关的多边条约有十多个,这些国际条约一般都规定,缔约国对犯有国际罪行的罪犯,有权行使管辖权。1987年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作出了相应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管辖权。”而国际条约赋与缔约国对国际犯罪的普遍管辖权又包括承担“或起诉或引渡”这两方面的义务。因此,必然要求在我国刑法中对国际犯罪的普遍管辖权和引渡制度作出规定。刑法中有了对国际犯罪的普遍管辖权和引渡制度的规定,是否就完善了呢?显然仍是有很大缺  相似文献   

6.
“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引渡是指一个国家应他国请求,将被指控犯有可引渡之罪的逃犯或已被判决的罪犯交付该请求国以使其实现审判或执行判决的制度。其作为一种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重要形式,一直在国家联手打击跨国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引渡是主权国家之间的一种合作,其间又涉及到相关人员的个人权利。因此,引渡制度在运行实践中,一直受到一些例外原则的制约。这些例外原则以国家主权、刑事政策和相关个人的权利保护为前提,旨在保护相关个人和被引渡请求国的利益。“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就是这些例外原则之一。本文不想对引渡的诸例外原则进行全面…  相似文献   

7.
罗杰 《法制与社会》2010,(18):43-44
引渡在现代国际犯罪斗争中起着重要作用。在引渡过中启用有效、合理的引渡程序能加强控制和打击日益严重的跨国犯罪,并为各国的引渡合作提供必要的程序保障。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引渡程序冗繁复杂、规定不一,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国际引渡合作的效率。本文比较分析了各国引渡程序中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的引渡法加以解读,指出我国引渡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8.
李玉玲 《法制与社会》2010,(20):249-250
本文指出顺应现代引渡制度发展趋势,结合中亚法律制度特点,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共同创制上海合作组织引渡公约,是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分裂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   

9.
国际引渡制度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打击跨国和国际犯罪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来,国内一些贪污腐败嫌疑人利用我国引渡制度上的漏洞,乘机逃亡国外,以规避我国法律制裁。相较引渡制度,遣返制度有其自身的优越性。文章通过将遣返制度和引渡制度进行对比,最后提出促进我国遣返制度完善的建议以及提倡促进全世界在遣返方面的合作。  相似文献   

10.
引渡与国际法 ──兼论中国引渡法律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代引渡规范的发展已经使引渡不再简单地只是一种政治交易的手段,而使其获得了国际司法合作的性质。现代引渡法律制度有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两个法律渊源,其主要内容包括:可引渡之罪的种类;引渡原则;引渡程序及对被请求引渡人的权利保障等内容。目前,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地参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①实践中,引渡均依双边引渡条约而进行,而各条约间的规定又不尽相同,这样致使中国在引渡问题上缺少完整而统一的法律制度。现实中,我们的立法者做出一个明智的选择,即:在包括引渡在内的国际司法合作领域,用签订和加入国际条约的方式来补…  相似文献   

11.
引渡制度溯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正> 引渡,是一国把在其境内而被他国追诉或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以便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司法活动。它是国际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早期的引渡,是封建君主们进行政治交易的手段。现代引渡制度,则是伴随着十八世纪兴起的启蒙运动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交通工具的改善,罪犯在一国犯罪后较容易潜逃另一国,特别是现代走私、贩毒、恐怖主义等跨国犯罪、集团犯罪、国际性犯罪的猖獗而设立的国际法准则之一。最早的引渡活动,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280年,埃及国王拉麦赛二世和赫梯族国王哈  相似文献   

12.
李瑛 《政法学刊》2007,24(5):39-43
刑事司法协助是国家关系的重要内容,是一国司法权的有效域外延伸,具有重要的外交价值和司法价值。开展刑事司法协助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建立我国现代引渡制度,对于打击跨国犯罪、引渡跨国犯罪、追究逃窜到国外罪犯的刑事责任、监控追缴赃款赃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我国现存的各种法律规范以及与外国签订的司法协助协定之中,缺乏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此,制定切实可行的引渡制度仍是任重而道远的法制任务。  相似文献   

13.
正加拿大等西方国家是我国贪官及其他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的首选国家。目前,由于中加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加拿大只能根据《移民法》的遣返程序遣返逃犯,为更好开展在加的追逃工作,本文简要介绍加拿大向国外引渡逃犯的有关做法。1999年生效的加拿大《引渡法案》奠定了加拿大向外方引渡逃犯的法理基础。向加提出引渡请求的外方必须是加的"引渡合作伙伴"。成为加的"引渡合作伙伴"  相似文献   

14.
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引渡机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虎华 《法学》2006,(1):111-116
2003年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详尽地规定了对腐败犯罪人引渡的原则和规则,构成了完整的引渡机制。《公约》的一系列引渡原则,对传统国际法的引渡制度作了进一步确认、补充和发展。作为对外逃腐败犯罪人定罪处罚的前提条件,《公约》的引渡机制,无疑是国际反腐败司法合作各种形式中最为重要的形式。  相似文献   

15.
死刑不引渡原则作为引渡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已经被国际社会所广泛承认。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在国际国内法领域接受了这一原则,其在国际引渡合作领域的作用目益突出。然而,这项原则在我国的引渡制度中却未能突显,这让我国在引渡、遣返外逃经济犯罪分子时遇到诸多障碍。本文认为以明确的态度接纳死刑不引渡原则,并完善相应立法规定,有利于我国加强同其他国家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有效打击国际犯罪。  相似文献   

16.
死刑不引渡原则作为国际上一项重要的现代引渡刑法原则。对死刑犯采取不引渡原则,并不等于死刑犯会而逃脱各国法律的制裁。正如有的专家所言,在各国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对触犯刑律的被告人是否判处死刑,是一个具体的量刑问题。本文从死刑不引渡原则的概念出发,基于我国适用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司法实践,以期对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死刑不引渡原则提供建议。因此,我国在国际引渡合作实务中,应灵活运用死刑不引渡原则,尽力消除引渡中的"死刑门槛"障碍,以更好地开展国际引渡合作,打击国际犯罪。  相似文献   

17.
双重可罚性原则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腐败犯罪引渡的首要原则。双重可罚性原则与引渡的其它原则,如双重犯罪原则、相同原则以及相互主义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为了促进对腐败犯罪行为的国际引渡与合作,《公约》还规定了双重可罚性原则的例外。我国现行《引渡法》确立的是双重犯罪原则,因此有必要修订为双重可罚性原则,并在腐败等犯罪行为上突破双重可罚性原则的限制。  相似文献   

18.
引渡既是国内法制度,也是国际法制度。国家制定引渡法,并签订引渡条约,相互引渡罪犯,是极为普遍的事情。这是为了进行国际司法合作,同犯罪作斗争,告戒罪犯不要希冀逃亡国外来规避法律制裁。同时,任何国家也都期望铲除在其领土上的犯罪。因此,引渡对罪犯起着威摄的作用。旧中国,由于同外国交往不多,兼之有不平等条约的领事裁判权的限制,根本谈不上什么引渡。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我国采取闭关锁国政策,虽然在国际礼让基础上,有过一些  相似文献   

19.
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的理论与中国的实践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当前,国际恐怖活动遍及全球,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急剧增加,严重威胁着国际和平与安全。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是最为严重的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国际法上规定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这一类犯罪的国际条约主要有四个,据此,对该罪进行分类并确定罪名:劫持航空器罪、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罪和破坏国际航空机场安全罪。国际条约确立了对该罪的普遍管辖权并处以严厉刑罚,排除了“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适用。我国在保护国际航空安全的刑法实践中,我国民用航空法详细规定了劫持航空器和危害国际航空运输安全的行为方式,并规定对这些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我国1997年刑法具体规定了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的罪名及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0.
一、建立我国引渡制度的必要性首先,结合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司法领域合作的新形势来看,有必要建立引渡制度。过去,我国没有与国外签订任何性质的司法协助协定,也没有这方面的立法。然而,这一局面已在民商事领域内被突破了。继民事诉讼法第五编专门规定了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和司法协助后,我国去年又先后与法国和波兰正式签署了民事司法协助协定,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波兰、匈牙利、民主德国在向我国提交的司法协定草案中都载有关于引渡的专章规定。这一新情况要求我们尽快考虑引渡事宜以便掌握时机,未雨绸缪。其次,建立引渡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执行我国刑法,维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中国公民在外国和外国人在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公民犯罪者也应该适用我国刑法加以惩罚。这就意味着我国对这种犯罪拥有管辖权,而且在对其审判时应适用我国刑法。但如果上述罪犯在犯罪后未进入我国领土或逃往第三国,那么要想对其审判和处罚就只能首先将其引渡回国。否则,我国刑法的规定就会落空而无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