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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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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陆炯 《行政与法》2003,(4):66-68
法律文化的差异性和法律服务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必将是一个主动限制和被动开放相互博弈的过程.行政权在我国国家权力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决定了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必然要受到其干预和规制.在入世的前几年,这种规制主要体现在行政立法方面.本文以我国入世以后制定或修订的有关法律服务市场开放的法规为探讨对象,结合GATS协议,具体分析了行政立法是如何规制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之开放的.由此预见,近几年内,GATS协议及我国的入世承诺并不能从根本上改观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市场开放程度和执业环境.地城限制、数量限制及业务限制仍将继续.  相似文献   

2.
法律文化的差异性和法律服务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必将是一个主动限制和被动开放相互博弈的过程。行政权在我国国家权力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决定了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必然要受到其干预和规制。在入世的前几年,这种规制主要体现在行政立法方面。本文以我国入世以后制定或修订的有关法律服务市场开放的法规为探讨对象,结合GATS协议,具体分析了行政立法是如何规制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之开放的。由此预见,近几年内,GATS协议及我国的入世承诺并不能从根本上改观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市场开放程度和执业环境。地域限制、数量限制及业务限制仍将继续。  相似文献   

3.
GATS框架下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开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服务是一种典型的具有高度专业性与广泛社会性的服务,又是一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与其上层建筑、经济等问题密切相关,所以各国对法律服务的承诺都带有不同程度的限制。而法律服务的开放对促进国际贸易和鼓励商业来说至关重要,如何协调国际法律服务的自由化与本国法律服务对外开放的关系,促进国内法律服务的健康快速发展,是我国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GATS与中国服务贸易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一旦加入WTO,GATS的各项规定即对我国产生约束力,并且一些重要条款和原则将直接影响着我国服务业的开放、保护与发展。因此,必须加快中国服务贸易立法。  相似文献   

5.
GATS与我国的服务贸易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赖湘平 《法学杂志》2002,23(5):33-35
《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为国际贸易自由化提供了体制上的安排和保障。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 ,加入GATS既是机遇 ,又是挑战。我国服务贸易立法存在不足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服务贸易立法应遵循相应的基本原则 ,并进一步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6.
近二十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已成为世界贸易增长中最为迅速的领域。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  相似文献   

7.
GATS与我国服务贸易的适度开放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乔生 《现代法学》2002,24(4):147-152
根据我国服务贸易的对外承诺及入世后公布实施的新法规 ,论述入世后一段时期内我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主要服务部门及相关立法 ,并在分析市场开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 ,提出完善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法的措施与对策。  相似文献   

8.
《立法法》的颁布和施行 ,对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规范立法活动 ,促进法制现代化建设 ,推进依法治国 (包括依法行政 ) ,都必将发挥重要作用。行政立法活动应当受到法治行政原理的各种约束 ,包括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法律的法规创造力原则等等。而且将有关一定事项的具体内容 ,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来制定具体规定 ,不应是概括性、抽象的委任 ,而应是个别、具体的。受委任的行政机关也不得超越法律授权的目的、范围。  相似文献   

9.
莫敏 《法制与社会》2015,(4):238-239
针对目前我国行政法律在立法语言表述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从统一性、逻辑性、确定性、操作性四个方面以例析方式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0.
中国开放法律服务市场之我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中美WTO协议的签署、OECD(经济协力开发机构)体制的出台,“国境”这一概念对人们的限制愈来愈少,世界任何国家在贸易、服务等诸多方面参与竞争不可回避。实行与西方国家不同律师制度的中国在面临开放法律服务市场之际,需要研究世界主要国家的开放现状,分析中国开放法律服务市场与加入WTO的关系,使其在协议开放法律服务市场的进程中,能采取有效的措施。 一、WTO服务贸易总协定、OECD决议以及部分国家有关法律服务市场的立法例 (一)WTO服务贸易总协定与OECD决议的有关法律服务市场的规定 《服务贸易总…  相似文献   

11.
中关村科技园区立法之“服务行政”要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在全国对高新科技园区的立法率先垂范 ;条例对规范政府职能、优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突出了服务本位的要求 ,其中“服务行政”之凸显 ,引领着知识经济时代国家高新科技园区乃至全国立法优化、良化行政权 ,以促进社会经济大发展之趋势和方向。“服务行政”要论包括 :导入、导向、导出、对象、救济等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2.
GATS与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开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萍 《中国律师》2001,(12):50-52
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不仅是“入世”的需要,随着我国对外经贸活动的日趋频繁,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在客观上要求法律服务市场开放。外国律师进入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会给当前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带来一系列影响,并且有些影响将是深远的。笔者仅就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内容、法律服务业市场概况、我国法律服务业入世承诺情况及对我国法律服务业市场的影响谈一些个人理解和认识,以期对我国律师界了解法律服务业市场走势有所帮助。《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诞生 本世纪70年代后,服务业在美国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发展十分迅速。…  相似文献   

13.
行政立法不作为既是行政不作为的新形态,也是行政立法违法的主要类型,其不作为违法之构成除应当具备立法义务之外,还必须客观存在着怠于履行立法义务之不作为状态,且已经逾越法定或合理期限。以法律文本为素材,深入解析行政立法不作为之违法构成要件,对于推进行政不作为的类型化研究以及限制行政立法权的滥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4.
中国国家图书馆的法律文献收藏及其立法决策服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国家图书馆是综合性研究图书馆,总建筑面积2577平方米(含总馆一期、二期,古籍馆),居世界国家图书馆第三位。国家图书馆馆藏宏富,品类齐全,古今中外,集精撷萃,截至2008年底,馆藏文献资料总量达2,69677册(件),成为全世界最大的中文文献信息收藏中心,国内最大的外文文献收藏基地,是国家总书库。国家图书馆的馆藏法律文献独具特色,是履行国家图书馆职能、为中央国家领导机关提供立法决策服务的重要文献基础。截止到2008年底,馆藏法律文献资料总量达到17481O种(件),是国家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国家图书馆作为国家级综合性研究图书馆,兼具国家图书馆和议会图书馆的双重服务职能和属性,因而其体现在为国家立法和政府决策方面的服务比重,在其多项服务职能当中位列之首。国家图书馆推出的“两会服务”、“国家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平台”等十大立法决策服务项目受到了中央国家机关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评价,也因在中国图书馆界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而得到业界的高度关注和仿效。  相似文献   

15.
申阳 《法制与社会》2010,(4):282-282
行政立法作为一个学理概念,由于研究视角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称谓。在我国,一般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①关于行政立法权及行政立法的边界控制问题一直为法学界尤其是行政法学界所关注。本文以哈耶克的二元法律观为视角审视了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界定行政立法的边界问题。  相似文献   

16.
行政立法不作为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所谓行政立法不作为,是指特定行政立法机关未依照上位法的规定,未尽到合理的立法责任,在合适时间以合适的方式或者程序,展开立法创制、修订或废止活动的行为。行政立法不作为危及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行政立法机关因此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控制行政立法不作为上,应该强化授权行政立法规则的完善以及妥当地处理好立法裁量权的使用,并加强行政自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社会公众对立法不作为的监督。  相似文献   

17.
行政立法不作为是一种隐蔽性很强的违法行为,但它被行政法学界所忽略,极易造成行政相对人的"应有"权利缺失。因而有权利必有救济,本文结合我国国情,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途径来设想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18.
中国行政程序法立法展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程序法是现代国家规范行政权力的基本法,它的制定对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有着深远影响。当前,中国在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立法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本文希望通过对行政程序法的立法目的、行政程序法典与其他单行法的关系、中国行政程序法的内容选择、立法架构及立法路径等问题的探讨,为推动我国统一行政程序立法献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9.
立法与行政──从行政立法角度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立法的出现 ,一方面适应了现代社会管理的需要 ,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立法与行政的关系模式。行政立法必须受到严格的规范和控制 ,否则会对法治国理论、民主原则构成极大威胁。通过考究英美两大法系典型国家有关行政立法的理论研究与制度设计 ,对其背后所体现出的立法与行政的关系进行深入探索 ,我国必须对行政立法进行重新思考 ,应对行政立法控制问题加以更多关注 ,从而促进我国的行政立法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20.
行政强制执行,作为行政强制的一方面,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财产等重要权利。在强调法治和人权的今天,这些属于公民的重要权利越来越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同时,行政权存在被滥用的危险,行政强制执行中也可能出现不法或不当情形。因此,法律应当对行政强制执行进行有效控制,从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实现此目的,法律应运用多种调整方法,法律救济就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在很多行政法治国家,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救济制度都比较完善,并各具特色。对于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我国应当在立法过程中予以关注和参考。鉴于我国目前的法律救济制度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关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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