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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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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彩虹  李佳 《人民论坛》2010,(11):102-103
程序性辩护作为与实体性辩护相对应的辩护形态,其功能的发挥必须依赖良好的运行方式,而辩护要素的确定,是该辩护方式能正常运行的前提。明确的权利主体和辩护对象、中立的裁判者及完善的程序、有效的制裁制度是程序性辩护得以存在并在诉讼中顺利运转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  相似文献   

2.
向前  许昊娟 《前沿》2006,(6):123-126
程序性辩护是律师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是指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所享有的向法庭提出程序性请求,从而影响或改变审判程序的权利,其主要内容包括辩护律师的排除证据申请权、程序选择权、终结审判申请权和程序抗辩权。程序申请权是辩护律师进行程序性辩护不可或缺的权利,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的程序申请权没有作出系统的规定。因而,有必要进行理论上的研究,并逐步在制度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程序性辩护是一种"程序合法意义上的辩护",旨在通过申请法庭对程序违法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要求法庭排除非法证据或者宣告某一诉讼行为无效。作为诉权行使的重要方式,程序性辩护的提出意味着一种独立的程序性裁判的启动。我国目前仍未建立专门的司法审查制度,使得程序性辩护难以对法院的裁决产生有效的约束力。2012年《刑事诉讼法》虽然确立了程序性辩护的制度框架,但由于立法过于原则化、具体措施不够清晰,辩护功能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有必要从增强诉讼地位和制度保障等方面寻求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4.
程序性辩护是指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以侦控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程序性违法行为为抗辩事由,请求法官裁定特定行为程序违法,并对程序违法行为实施惩罚与制裁,以维护程序正义的新型辩护形态.程序性辩护的日益多见,对刑事侦查程序制度改革有着深度的影响,为侦查权司法审查机制的确立提出了思考并进行了初步、务实的探索.同时,程序性辩护的兴起也对侦查行为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侦查机关恪守程序规范,严谨侦查取证行为.  相似文献   

5.
在对抗式司法理念的指导下,加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强化其辩护权以及实现控辩双方平等武装成为刑事诉讼立法的焦点。伴随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程序公正在刑事诉讼法中地位的提高.程序性辩护逐渐进入立法者的视野。《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确认了程序性辩护制度,并构建了相应的配套机制.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应当从构建司法审查制度和优化程序性制裁机制两个方面进一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刑事辩护从单一的实体辩护发展为实体辩护与程序性辩护并行,甚至程序性辩护先行,这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宪政价值理念。程序性辩护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辩护",与实体性辩护不同,它通过促使法庭宣告警察、检察官程序性违法行为无效,使被侵害的权利获得司法救济。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和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制度,但是由于这两项措施立法上和司法实践上的缺陷和不足,使得这两项措施没有起到程序性裁判所要求的控制和审查公共权力以及权利救济的作用。因此,建立程序性司法审查制度应该完善刑事程序性裁制,使刑事讼诉充分体现现代法律的宪政理念。  相似文献   

7.
程序性辩护作为与实体性辩护相对应的辩护形态,其功能的发挥必须依赖良好的运行方式,而辩护要素的确定,是该辩护方式能正常运行的前提。明确的权利主体和辩护对象、中立的裁判者及完善的程序、有效的制裁制度是程序性辩护得以存在并在诉讼中顺利运转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  相似文献   

8.
辩护制度是一国刑事诉讼制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尽管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制度作了较大修改,但还是存在许多问题,导致司法实践中律师辩护日渐萎缩,极大地制约了辩护功能的发挥。因此,应当按照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从立法上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保障律师充分参与刑事诉讼进程,实现有效辩护。  相似文献   

9.
唐焘 《桂海论丛》2006,22(2):85-87
刑事辩护制度是现代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一国刑事诉讼程序民主化与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建立较晚,尚存在许多问题。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才能发挥辩护的职能作用,也才能保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刑事指定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的完备程度直接关系到被追诉者的辩护权能否得到充分保护、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性能否得到体现。目前我国刑事指定辩护制度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有必要结合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分析,以期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刑事辩护的质量关系到刑事辩护制度的未来与生命。受诉讼理念、传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刑事辩护的质量呈现出普遍不高的现状,严重制约了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从完善辩护制度、扩充律师权利、建立辩护律师准入机制入手,提高我国刑事辩护的质量,已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2.
辩护全覆盖改革的深入推进使得刑事司法实践对辩护律师需求激增,但我国刑事辩护实践面临着律师人员数量稀缺和地区分布不均衡两大挑战。律师在线辩护形式的提出有助于应对这两大挑战,丰富律师辩护形式,为实现辩护全覆盖改革提供重要保证。而律师在线辩护的实现,需要遵循诉讼效率与人权保障并重、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相均衡的法治理念,以尊重刑事被告人意志选择为前提,充分保障在线辩护律师庭审权利,同时完善技术配套保障,并可率先探索在认罪认罚案件中逐步展开。  相似文献   

13.
在对抗制国家刑事诉讼体系中,代表被追诉人的辩护人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辩护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刑事案件最终的实体结果。因此以有效辩护理论为基础而构建起的制度体系是刑事辩护律师实现有效辩护的保障。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以及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突出对人权保障的重视,如何尽快提高辩护质量,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的辩护就愈显重要。  相似文献   

14.
有效辩护的构成应当包括辩护人的参与、辩护人提供认真、专业、合理且尽职的辩护行为,以及辩护行为能够达到一定的诉讼效果。关于有效辩护的评价标准,欧洲采取的是正向构建模式,美国采取的是无效辩护否定模式。我国引入了有效辩护的理念,但由于有效辩护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差距较大,有效辩护的现状并不乐观。从典型案例来看,有效辩护中常见的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要点,对今后有效辩护的开展有指导作用。在审判中心主义的改革背景下,发挥律师刑事辩护的积极作用是审判中心主义的应然要求和实然需求。为充分发挥有效辩护的作用,应树立有效辩护的理念、提高有效辩护的能力、设立相应的惩戒机制、提升律师执业水平。  相似文献   

15.
2018年立法机关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纳入《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同意量刑建议,可依法从宽处理。控辩双方实现由激烈对抗向合作的转变,诉讼效率显著提高。然而,当前认罪认罚程序适用中律师开展辩护仍然面临诸多障碍,如值班律师定位不明、律师辩护权利保障不充分、律师辩护效果不佳。为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构建,充分保障律师辩护权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修正:一是推进值班律师"辩护人"化,赋予值班律师与辩护人同等辩护权利;二是加强律师辩护权利保障;三是构建"有效辩护"机制,提高律师辩护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6.
刘平  宋旭明 《求索》2013,(8):183-185
不同于债法分则中的普通私法实体契约,民法上和解还具有很强的程序性,实为兼具实体性契约与程序性契约属性的混合契约。民法上和解的程序性表现在:和解契约的缔约目的在于程序意义上的终止纠纷;和解契约的内容包含对程序性权利的处分;和解契约之立法多为程序性法律规范;和解契约具有公法上的程序性效力;和解契约的主体须有诉讼主体资格;和解契约独立于实体性契约:和解契约的可诉性仅限于程序性方面。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存在律师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会见难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难等重大缺陷.造成这些缺陷的原因主要在于相关法律不完善、执法过程中违法现象严重和诉讼观念陈旧.我国应完善刑事辩护制度,赋予律师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保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保证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18.
刑事简易程序在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有力推动了司法正当性建设。但新法简易程序仍存在一些不足,随着刑事发案率的提升以及刑案多样化的凸显,明确被告人程序选择权、建立多元简易程序等诉讼改革要求已成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是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围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展开的系列诉讼活动,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的侦查程序不仅包括侦查机关的侦查指控活动、审判机关的审理裁决活动,而且包括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的辩护防御活动。侦查构造是刑事侦查的控诉、辩护、裁判等程序主体的法律地位与相互关系形成的组织结构形式,侦查构造集中反映一国刑事诉讼控制犯罪的能力与人权保障的程度,事关刑事诉讼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大基本价值目标的实现。基于法治视角,侦查构造客观具备固有的应然特质,检视、重构我国侦查构造已然成为当下刑事法治建设的必然逻辑与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20.
随着刑事诉讼理念从程序工具主义向程序本位主义转变,程序的独立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一种国家公权力,刑事搜查的实施以直接侵犯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隐私权和财产权等基本权利为代价,且其具有很大的强制性,故需从程序上予以合理的限制。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搜查程序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陷,尤其缺乏对非法搜查的程序性制裁机制。为了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有效防止非法搜查行为的发生,可借鉴域外关于搜查程序性制裁的有关规定,在我国构建切实可行的刑事搜查程序性制裁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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