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发起人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由于修订后的《公司法》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有关问题授权国务院另行规定,且国内学者相关论述较少。本文依据公司立法的精神实质,并结合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界定、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条件、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出资的程序及出资者责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2.
知识产权入股是一种日益普遍的出资方式。本文比较系统地分析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知识产权入股的规定,并根据这些规定论述了我国知识产权入股的标的范围、出资程序、股价和比例限制等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3.
本文针对知识产权使用权能否出资入股进行了一定的分析论证。揭示了以知识产权使用权即许可使用的方式出资存在的问题,说明知识产权出资就是以知识产权所有权即知识产权转让的方式出资。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行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入股,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五。 第四条 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国家科委颁布的高新技术范围;  相似文献   

5.
高新技术作为资本出资因涉及到技术、经济、法律等诸多因素,增加了资本出资的复杂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规定的技术出资比例的划一模式与实践需求存在矛盾,地方立法盲目扩大技术出资的比例,实践中出资企业采取的变通做法,往往导致企业注册中的不规范行为,为企业留下隐患。为缓解技术出资的现实需求与法律限制的矛盾,建议修改我国《公司法》第24条关于技术出资比例不超过20%的规定,按照不同企业形态合理界定不同的技术出资比例;建议降低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或改变实收资本制为折中授权资本制,从而降低出资人首次出资的资本金限制,为技术出资人变相提高出资比例提供资本条件。  相似文献   

6.
隐性现物出资将现物出资分解成现金出资与财产交易两个过程,在财产交易中,公司因自利性欠缺而无法作为"理性经济人"尽享契约自由,为保证资本充实和维护债权人利益,其与股东的交易必须公开并接受检验.隐性现物出资乃规避现物出资规则之行为,从逻辑解释和法律体系的角度分析,该行为亦应受到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7.
论股权出资     
在股权出资问题上,我国经历了从严格的法定主义到自由主义与法定主义相结合的立法历程。股权因其价值不稳定的重要特性而在出资问题上备受争议,而今终于得到立法认可,也体现了在效率价值与安全价值的博弈中立法者的艰难取舍。当然,在为股权出资打开通道的同时,不能忽略其带来的风险,要对其进行严格的规制。  相似文献   

8.
探矿权证可否作为公司设立时的出资进行折价入股到目前为止还是我国法律上的空白。但是,随着现行《公司法》之立法本意的深入人心,在一场股东享有有限责任与对债权人的特别保护的较量中.探矿权是否可作为出资是立法者在不久的将来必然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裁判要旨】股东协议约定一方股东以技术出资,该技术出资股东所持股份对应的注册资本金由控股股东以货币方式替代缴纳,以符合公司法中对于出资形式的规定和设立登记的要求,系股东内部对于实际出资金额与占股比例作出的约定。该约定并不因为违反公司法中关于出资形式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在公司仅有两名股东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利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向技术出资股东主张缴纳货币出资,与控股股东根据股东协议应承担的履行义务相悖,对其诉讼请求不应支持。  相似文献   

10.
人力资本出资观念障碍检讨及其立法政策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本文认为,人力资本出资所面临的观念性障碍主要有三:即人力资本的“非资本性”、人力资本的评估困难以及人力资本出资对交易安全的威胁。以传统的“股本的功能”衡量,人力资本完全具备了股本的属性,是一种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尤其是考虑到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需要和推行职工持股的实际困难,允许职工以人力资本出资具有充分的理由。但是,由于人力资本出资本身的局限性,立法者应当设计相应的规则来防止此种出资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其中主要的规则有两条:一是明确人力资本的评估规则;二是修改《公司法》,改造传统的有限责任形式,令人力资本出资者承担附条件的有限责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