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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司法鉴定立法 规范司法鉴定活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正处于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必须坚持司法鉴定制度与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目标相适应的原则,实行司法审判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的分离;必须加快司法鉴定的法制建设,克服立法滞后、缺乏法律规范,严重影响司法鉴定管理秩序并危及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的现象,使司法鉴定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在立法中,应当充分肯定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在解决疑难、复杂案件中的作用,将复核鉴定作为一种鉴定层级制度在法律层面予以肯定,这符合目前我国的鉴定人材、技术资源状态,符合现阶段中国的经济和司法活动的特点必须研究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自律管理相结合的机制,达到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和科学、客观、公正、独立鉴定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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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司法鉴定权由公检法机关主导,当事人仅有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权利。这种鉴定权配置方式导致刑事司法公正性不足、效率低下以及权威性缺失的困境。与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转型格格不入。借鉴域外经验,我国刑事司法鉴定权配置应以公正高效权威为目标,赋予辩方司法鉴定启动权、保留侦控机关自行启动鉴定权、限制法官的鉴定启动权以及建立鉴定处分的司法审查制度,逐步形成与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相契合的刑事司法鉴定权配置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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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取消了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司法鉴定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涉及司法鉴定的案件统一对外委托,对规范对外委托鉴定工作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如机构设置不健全、对被委托机构拖延鉴定期限无约束机制、信息披露不够、有些鉴定项目由于无对应机构无法鉴定等,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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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启动制度的法律设置,既不同于英美法系的当事人启动机制,也不同于大陆法系的司法官启动机制,而是介于两者间的拓展化的法官委托鉴定制。其存在控方权力过大、启动权分散、证明责任与鉴定启动权无法衔接等问题。如何在兼顾利益平衡、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上,通过重新分配鉴定启动权、实现司法鉴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并在立法和司法中得以认可,是破解当前鉴定困境之可能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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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启动权制度是司法鉴定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影响着司法审判的客观公正性,更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本文通过对两大法系司法鉴定启动权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在结合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司法鉴定启动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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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对于诉讼中涉及到的专门性问题的认定至为重要。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对司法鉴定权的归属、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和司法鉴定人的法律责任等三个方面对司法鉴定制度进行了论述,明确提出在我国进行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时应将司法鉴定权授予人民法院行使,对司法鉴定人适用交叉询问规则以及完善司法鉴定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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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鉴定的讨论已经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在这些讨论中,更多的是我国司法鉴定体制中存在的问题,鲜有从鉴定结论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本文从司法实践中反映的问题入手,分析了法律规定、法院及其他司法机关、鉴定人等方面的原因,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体制、明确鉴定人任职资格、明确司法鉴定的决定权和委托权的行使、赋予当事人申请鉴定权和申请回避权、明确鉴定人的权利义务、明确科学的行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定的立法建议,并提出了在现有法律规定前提下,采取正确确定鉴定人出庭范围、明确鉴定人出庭作证规则,制裁拒证鉴定人、明确鉴定结论审查内容以及补充鉴定、重新鉴定适用条件等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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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鉴定体制之重构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随着司法证明方式的变化 ,鉴定结论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但现行司法鉴定体制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重构我国司法鉴定体制 ,应当围绕鉴定权的归属与控制问题 ,重点从弱化鉴定机构的官方色彩、加强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控制、赋予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人的权利、充分发挥鉴定人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健全司法鉴定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加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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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制度是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实施法律,促进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司法鉴定实践中的混乱局面,归根求源,同我国有关司法鉴定的理论研究严重滞后,特别是对司法鉴定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不透,认识不深有直接的联系.本文对国外司法鉴定概念和中国司法鉴定概念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了"凡是在司法活动和准司法活动中,为裁判权的行使提供服务的鉴定都是司法鉴定,包括已进入诉讼或准司法程序的鉴定,也包括无鉴定不能进入司法诉讼或准司法程序的鉴定."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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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司法医学鉴定人对司法医学鉴定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其做好司法医学鉴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保证司法鉴定工作的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尤为重要.为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作用,司法鉴定人员除要具有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外,还要有鉴定人特有的责任意识,以提高医疗"诊断"的正确性,为司法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对伪证的识别显得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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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选择权是司法鉴定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司法鉴定过程中,由于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机关的附属机构,当事人极少能参与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台之后,司法鉴定逐步社会化、中立化,鉴定机构成为独立的法人机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资质实行统一监督和管理。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当事人的鉴定机构选择优先权: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在协商选择不能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指定"。目前,通过法院"司法技术辅助部门"进行鉴定机构的选择,不仅效率低下,而且不能完全契合《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精神,未能体现当事人的"合意"优先原则,同时未能保障当事人的鉴定机构选择优先权。建立主审法官主导下的当事人鉴定机构选择的制度,将鉴定选择权回归当事人,不仅能保障当事人的鉴定机构选择优先权,而且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也有利于提升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信赖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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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司法鉴定中,强调程序人道价值是必要的。在刑事司法鉴定程序人道体现在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的启动权,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鉴定事项的知恶权;对鉴定结论的质证权,鉴定辅助人的援助权等。这些权利的实现,就是程序人道的迈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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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刑事司法科学技术的完善,司法鉴定在刑事审判中得到了全面的应用。本文以刑事审判实践为视角对司法鉴定的质量监控及制度设想进行探讨。首先明确司法鉴定的法律性质,应理性看待司法鉴定意见,其不具有当然的证明力。其次借鉴质量管理的基本原理,将司法鉴定质量监控划分为事前监控、事中监控、事后监控三个阶段。就刑事审判实践中的司法鉴定监控分三个角度展开说明:鉴定程序启动权、鉴定意见的质证程序、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并结合刑事案例予以分析。最后提出完善司法鉴定质量监控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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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心理鉴定在我国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未被列为司法鉴定的一个类别。其实,司法心理鉴定应是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有重要意义。它的许多鉴定项目对司法工作很有帮助,对司法鉴定所起的作用是其他种类司法鉴定所不能取代的。司法心理鉴定工作在我国实际上已经开展起来,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和经验。这是一个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大力发展的大有前途的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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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制度存在有许多问题,本文基于对我国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现状的考察,结合相关工作实际,以及对我国香港、澳门等地区的相关制度分析,就司法鉴定的启动权、鉴定前后的司法程序、涉案精神病人的责任认定以及管理治疗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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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10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的职能发生了转变,由参与鉴定转变为对外委托鉴定。本文以陕西省为例,介绍全省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医疗纠纷鉴定的情况。对鉴定结论的采信、医疗事故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不同问题进行分析阐述;探讨如何恰当地行使委托权,以及如何启动司法鉴定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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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颁布,使司法鉴定管理的纷争尘埃落定,结束了司法鉴定管理无序的状态.但鉴定行业的广泛性、鉴定主体的多元性、鉴定技术的复杂性,致使司法行政部门的单一管理显得赢弱,这就需要鉴定的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本文阐述了"双重管理"的内涵和模式设计,科学届定了"双重管理"部门的职责以及如何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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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是司法实践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司法鉴定,延伸了法官的认知能力,解决了司法中涉及的专门问题,使案件的事实能够得以重现,为案件裁判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司法鉴定不仅影响着司法公正,而且完善的司法鉴定制度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进而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构建司法鉴定诚信体制,能规制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鉴定行为,促使其依法鉴定更好地为诉讼服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