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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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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宁政办发[2011]9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卫生局拟定的《关于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2.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沪府办发[2006]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房地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8]17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经济发展新形势,市工考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对《重庆工业企业50强考核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工业企业50强考核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4.
渝办发[2008]21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环保局、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委、市农业局  相似文献   

5.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宁委办发[2013]68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住建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南京市国资房地产企业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领域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国资房地产企业退出一般商品房  相似文献   

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8]11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信息产业局、市经委、市环保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利用信息技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成办函[2015]149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10部门《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8月17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8.
<正>津政办发[2016]119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总工会《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6年12月30日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总工会  相似文献   

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8]35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和市规划局拟定了《关于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执行相关标准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相似文献   

10.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市机关事务局局长任副组长的节约型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机关事务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局,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同时,明确了全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是本级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牵头部门。二是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10年全市各级机关以2006年为基数,水、电、燃气、油料等能耗分别降低20%以上。  相似文献   

11.
二○○八年九月一日宁政发[2008]15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拟定的《关于统一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补贴待遇的指导意见(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战略目标,结合重庆工业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市工考办、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在征求我市部分重点工业企业和区县意见的基础上,对《重庆工业企业50强考核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工业企业50强考核评选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宁政办发[2008]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经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南京市五十强、百优工业企业(集团)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南京市五十强、百优工业企业(集团)奖励办法(市经委、市财政局2008年5月)  相似文献   

1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同意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关于实施2006—2010年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同时,终止执行渝府发(2001)41号文件。  相似文献   

15.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8—0029甬政办发[2018]1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老龄办制定的《关于推进宁波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1月19日关于推进宁波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老龄办  相似文献   

1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老龄委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相似文献   

17.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教委、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妇儿工委、市妇联《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8.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宁政办发[2007]1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经委、市科技局拟定的《关于加快全市LED产业链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宁政办发[2007]8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南京市软件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软件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2007年6月)为进一步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加速全市软件产业的发展,推进"中国软件名城"建设,促进软件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发展规模和品牌效应,特制定并组织实施"南京市软件企业上市培育专项计划"。  相似文献   

20.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济政办发[2010]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政府节能办《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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