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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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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年7月8日,德国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实施。对中德两部《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保护目的、不正当行为的定义、不正当行为的具体规定以及法律责任四个方面进行比较,从而反思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的缺陷与不足,进一步探析德国这部新法对完善我国《不正当竞争法》的启示。  相似文献   

2.
199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志着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确立了法律制度。该法虽施行多年,但行政执法实践表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一定的立法目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章所例举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同许多一般法和特别法联系紧密。如何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各相邻法律之间的关系,对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地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通过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关系的分析,阐释《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对知识产品①的保护中所起的独特作用。  相似文献   

4.
2017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在改进原本《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实践中所出现的问题之后的创新与发展,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次跨越和迈进。然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同时也为司法实践带来了全新的难题与挑战,如何看待一般条款与网络条款、如何处理一般条款与网络条款的适用关系等问题亟待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出口。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距今已有20年的时间,却从未经过一次修订。这意味着该法中所界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的水平。而我国的市场经济从上世纪90年代初发展至今,在不断进步的同时,也催生了许多新形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这些新形式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显得提襟见肘。因此,对该法进行修改已经迫在眉睫。本文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现有的“一般条款”为切入点,阐述了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改的设想,期望对该法的完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效规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几点需要完善之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颁行以来,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由于受传统习俗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出现的新情况的影响,各种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新行业、新领域中时有出现。其中,传销与直销领域、互联网领域中出现的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现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进一步加以规制的。同时,在新环境下,消费者在维护竞争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也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7.
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包含注册商标的转用和注册商标的假冒。《商标法》由于严守"双对应关系",故只能针对注册商标假冒的行为进行规制。由于《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均具有"防止相关消费者混淆"的立法目的,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又具有开放性的一般条款,故《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补充完善《商标法》在注册商标使用引起混淆、扰乱竞争秩序等行为上的适用局限性,因此,注册商标转用导致混淆的不法行为应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  相似文献   

8.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于是颁布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初,其自身的缺点和不完善性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逐步显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尽快完善这一法律,以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将从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理解、界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区别和联系的角度出发,以相关的案例加以解释,从而详尽地说明为何要完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实现的具体途径。  相似文献   

9.
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一般条款的欠缺使该法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的情况。应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设定一个定义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相结合的一般条款,同时设立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并明确执法机关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程序,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相似文献   

10.
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各种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为了加强对正当竞争主体的保护,应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适用的条件、一般条款适用的限制规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  相似文献   

11.
商业贿赂罪初探─—析《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回扣问题的新规定张兆松,杨勤法一1993年9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条款,从而使得在司法实践中难以适用。因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借鉴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成功立法和法律实践,规定明确的一般条款,以应对因时而发展的各类列举情况之外的实质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13.
国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简况张文玲现代意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首先在西方工业发达的国家出现,后来世界上不少国家先后制定适合本国情况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从产生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现按照这类法的几种情况,分别作简略介绍。一、专门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违背...  相似文献   

14.
维护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实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立法目标之一,并将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否受损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之一,但由于消费者概念不明确,又缺乏直接的救济手段,该法的立法与实践出现了落差。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中的消费者标准不宜套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概念,同时在司法救济上,应赋予消费者以消费者组织的名义进行团体诉讼的有限诉权。只有这样才更能体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15.
销售混淆商品的行为应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这一问题围绕“使用”能否包括“销售”而呈现张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在规则层面看似以“使用”囊括“销售”,但继续沿用该规制逻辑,一方面难以在学理层面弥合二者在所处环节、对竞争秩序破坏力及规制目的上的差异,另一方面也对第十四条在整部法律中的位置带来了解释的困惑。因此,有必要摒弃以“使用”涵摄“销售”的传统规制逻辑,将“销售”的性质界定为独立于“使用”的混淆行为,在注重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兜底条款进行规制的基础上,补强相应制度供给,兼顾竞争秩序与竞争自由两项重要法律价值的平衡。  相似文献   

16.
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几点思考张秀玲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不得不承认竞争的存在。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产物。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说到:“一种没有竞争的商业就等于有人而没有身体,有思想而没有产生思想的脑子...  相似文献   

17.
新类型违法犯罪手段的涌现、违法犯罪空间的扩展、主体类型的丰富以及数据形态的崛起,均是信息网络时代对法律规制走向的冲击和影响因素。《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信息网络时代的回应体现在第6条"禁止混淆的行为"和第12条新增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的行为手段与刑法关于涉互联网犯罪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关联与交叉,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应适用刑法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8.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颁行以来,对于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和预防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该法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进和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但取得的成就并不能掩盖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该法是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初颁行的,具有过渡性与应急性特征。而近十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市场竞争方式日益激烈并趋向复杂多样化。这决定了我国适时、适当地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补充与完善是必要的,更是重要的。  相似文献   

19.
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它的制定与实施为我国建立统一、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随着市场自身的快速发展,这些具体的规定已经无法全面、有效地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这就要求我们要重新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一个一般条款。经济法最本质的内容就是国家与经济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国家应在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恰当地发挥国家职能,对经济进行必要的、合理的干预。  相似文献   

20.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种种行为都作了规定,其中第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笔者认为,这条规定不尽合理,而且似乎显得多余。下面从几个方面谈谈笔者个人的一管之见。 一、实践中很难认定经营者销售商品的主观目的是在排挤竞争对手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原理,资本的循环分为三个阶段,即购买阶段,生产阶段,销售阶段。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在销售阶段的直接目的,就是实现价值,即收回垫支的资本和实现剩余价值。如果为了这个目的,那是无可厚非的,这种行为自然也就不能归结为不正当竞争之列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不正当竞争(仅限于这一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反过来推之,如果失去了这个前提,不是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点,那么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就应是正当竞争行为了,也是正常的生产资本循环的阶段之一。所以,要判断一种销售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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