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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7月15日,《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整整10周年。这是中俄两国关系史上划时代的重要文献。条约在对中俄关系发展史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突出和平思想和发展理念,将两国和两国人民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共同愿望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确定了双方要坚定相互支持、始终不渝地扩大各领域务实合作的方针,为中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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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迈进新世纪开端之年,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应俄罗斯总统普京的邀请,于2001年 7月15日对友好邻邦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7月16日,两国之间经过会谈,共同完成一项对两 国关系发展至关重要的工作,正式签署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江泽民主席指出:“ 这是中俄关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普京总统说:“《俄中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非常重要,具有深远的意义。”这一世纪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中俄关系发展到一个新的阶 段。1991年底苏联解体,美苏冷战对峙两极格局不复存在。为探索建立新型国家关系,已经走过10年征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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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两国在过去近十年里,“_外力”在推动两国关系方面起了重要影响,而且,两国间仅是搭建了新型关系的总体结构,具体部分尚处于“磨合”期。如何使业已形成的合作关系持续稳定地保持下去,如何使两国全方位的合作更加有效和具有实质性内容,是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主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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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 (以下简称“缔约双方”), 坚信双方全面加强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和发展, 重申二○○三年两国元首签署的《中巴关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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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15):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坚信双方全面加强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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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 确信双方全面加强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安全和稳定, 重申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九年签署的中哈联合声明对发展双边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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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简称“缔约双方”), 基于中俄两国人民睦邻友好的历史传统, 认为一九九二年至二○○○年期间两国元首签署和通过的中俄联合宣言和声明对发展双边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坚信巩固两国间各个领域的友好、睦邻与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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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基于中俄两国人民睦邻友好的历史传统,认为一九九二年至二○○○年期间两国元首签署和通过的中俄联合宣言和声明对发展双边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坚信巩固两国间各个领域的友好、睦邻与互利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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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俄两国签订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将两国的关系纳入框架协议和正轨。中俄关系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双边框架下发展态势良好,总体健康平稳。但并不能由此认为中俄之间没有任何摩擦,毕竟国与国交往中,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才是双方的最终目的。因此,只有符合各自国家利益,中俄关系才能长久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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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6):18-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
秉承两国人民睦邻友好的历史传统,确信缔约双方加强中塔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中亚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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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7,(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胡锦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7年1月15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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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 基于两国人民睦邻友好的历史传统, 坚信进一步加强中吉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助于维护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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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1,(7)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1年7月16日在莫斯科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34)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1年7月16日在莫斯科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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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3,(3)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2年12月23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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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5,(6)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5年4月5日在伊斯兰堡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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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8,(5)
(2008年6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2007年8月16日由国家主席胡锦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