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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亚丽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9-60
司法实践中,有关离婚财产分割中人身保险的利益分割问题,各地方法院处理不尽相同,大多数存在缺乏法律依据支撑等诸多缺陷。作者认为在处理离婚析产案件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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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辉静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1):39-41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世界各国公司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和保护公司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确定适格的诉讼当事人,是进行股东派生诉讼的前提,当事人法律地位的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功能能否得到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3.
黄娜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1,(6):65-71
经济高速发展,科技不断进步,逐渐凸显出环境的日益恶化。不特定多数人共同的环境利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不容忽视且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从法学视角关注环境污染,其特点往往体现出涉及众多当事人权利的保护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问题。当众多环境污染受害者将纷争引入司法领域,试图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解决,受传统的当事人理论的限制,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往往难以得到高效、合理的解决,难以实现法律所欲达到的目的。在此背景下,反思既有的理论和制度,采取务实的态度放宽原告资格,当下确认环保非政府组织等为适格当事人,以充分保护环境污染受害者弱势群体的利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4.
王志皓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71-72
合同附随义务的诞生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是传统合同义务发生了扩张的结果。《合同法》不仅保护合同本身,更注重对合同关系发展的整个过程的调整,对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出了更为周全细致的要求,在辅助给付利益实现之际又对当事人的固有利益提供了保障,以实现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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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是人际交往必不可少的伦理基础 ,民法在保护人际交往中的信赖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都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制定我国民法典的过程中 ,应借鉴国外有益经验 ,完善有关保护当事人合理信赖的原则和制度。这对于重塑社会信用、解决我国当前比较严重的社会诚信问题 ,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股东代表诉讼当事人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重要保障。当事人制度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基石,当事人法律地位设置是否合理、严密,直接关系到该制度功能的发挥。我国2005年10月新修改的公司法设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并对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我国新公司法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诉讼地位却没有做出规定,因此,在股东公司代表诉讼中公司其他股东究竟处于何种地位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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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论述了当事人程序平等权的内涵、程序意义,并从平等地接近法院、人道的程序保障、平等的主体利益及相当的诉讼能力等方面论述了对当事人程序平等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纯粹经济损失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卢子亮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18(1):86-90
纯粹经济损失涉及侵权行为法与契约法的规范功能。我国应引入纯粹经济损失的概念 ,加强对纯粹经济利益的保护。纯粹经济损失原则上属于契约法调整的范围 ,在当事人没有契约关系的情况下 ,可以适用侵权行为法保护 ,但应严格其构成要件 ,必要时 ,可以引入附保护第三人利益的契约对其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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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诉讼的滞后性对当事人权利的侵蚀,缓解不能执行或执行难的情况,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利害关系人、对方当事人或案外人可请求申请人予以赔偿。被申请人请求申请人承担因其错误申请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依据,被申请人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社会经济内部存在的利益差异和矛盾,在一个方面反映了制度机制转化和创新的强烈要求,而利益均衡是公司法本质的要求。新公司法从关注各方当事人关系的协调,对各方利益以均衡保护的角度出发,将利益均衡原则作为公司法的首要原则。利益均衡原则在新公司法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相似文献
13.
李晓郛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5):13-16
研究不当得利制度需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从民法"利益"的概念入手,不当得利应是财产利益,而且要求受益人保有"利益"时不具有正当性。在存在给付关系的不当得利返还中,应当依据给付目的不能实现和善意保护为判断不当得利返还关系当事人的依据,不能直接依据得失之间的因果关系。适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47条时,需要从不当得利之"利"的主观性考虑,对"共同经常居所地"和"不当得利发生地"做适当解释。 相似文献
14.
执行当事人的约定变更是指因债的转让而发生的执行主体变更。其理论基础在于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理论、程序选择权和程序利益保护理论以及既判力与执行力之主观范围的扩张理论。立法上应当确立执行当事人之约定变更制度,并对其条件和程序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5.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8):97-102
目前,学界对于夫妻一方赠与第三者财产的合同效力主要有全部有效说、部分有效说、无效说和附条件有效说四种观点,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现象频现。认为所有的婚外同居当事人之间的赠与合同都因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而无效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公序良俗原则对意思自治的限制作用,致使法律秩序被舆论道德绑架。实践中,应当区分主观善意的第三者和主观恶意的第三者,合理、规范地适用利益衡量原则,拟定妥当的利益保护先后顺序,解决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6.
姚旭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43-44
时效制度的法定性要求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等障碍性事由应当一概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预先放弃时效利益,也不能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在实践中,对于是否允许当事人约定改变诉讼时效期间以及是否允许当事人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两个问题存在着争议。不应允许当事人随意通过协议改变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利益也不可预先抛弃。对于时效期间届满后的诉讼时效利益允许义务人自由处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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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备受公众关注,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的重要措施。自2000年1月1日国家《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海南省建设厅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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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作为债的担保方式之一,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现行立法对保证人权利保护的规定已滞后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应当从平衡保证制度中各方的利益出发,完善我国现行立法关于保证人权利保护的制度:一是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是当事人对全部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主债权承担责任;三是有必要确立有偿保证制度,从而加强对保证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