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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互联网治理之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德智 《河北法学》2004,22(12):100-102
分析和介绍互联网的基本概念,论述互联网因其新奇性而出现的新问题,分析互联网规范与治理的理论、模式及其在互联网治理过程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通常意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就是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新兴金融业态和金融服务模式。余额宝虽然掀开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帷幕,但互联网金融这个词汇早已有之,国内诸多互联网金融模式在英美等国家已经经过了数年实践。比之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更加强调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等精神,更加能体现普惠金融的理念,更加强调用户体验。  相似文献   

3.
吕斌 《法人》2011,(10):63-65
VIE模式曾经帮助众多互联网企业获得外资支持,也使得外企曲折进入互联网、广告等投资禁地。而现在,是审视VIE模式罪与罚的时候了  相似文献   

4.
互联网治理模式经历了从个人管理到以"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为核心的"网络化治理"过程。近年来,互联网治理模式面临新的重要变局,由政府、私人部门和公民社会共同组成"多利益攸关方"模式将是未来重构方向,互联网全球共治的时代即将到来。中国将在互联网安全和治理领域面临新的机遇,可通过参与全球互联网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鼓励企业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大众创新等路径,加入互联网全球治理的历史进程。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经营者相关商品市场界定方法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法的核心问题,也是反垄断执法的首要任务。在互联网市场中,"免费"模式、商品的网络效应以及平台化经营模式等,成为影响互联网经营者相关商品市场界定的基本要素,其直接影响互联网经营者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方法:对具有网络效应的商品适用需求替代分析法时需充分考虑网络效应对消费者需求的影响;在平台化经营模式下,为了避免相关商品市场的扩大化不宜适用供给替代分析法;由于"免费"模式和网络效应的影响,假定垄断者测试法也需要比对价格的增加幅度以及消费者对互联网商品的依赖作出变通和调整。  相似文献   

6.
时下国内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互联网金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互联网金融不仅关涉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或互联网企业,也正在改变着社会的方方面面,包括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和商业模式。当变革带给我们巨大便利和实惠的同时,纷繁复杂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也留下了各种问题和争论,然而,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法律层面的问题是我们首先需要面对和解决的。以实务的视角来看,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的特征在于金额小、人数多、总量大和涉及面广,因而需要我们树立开放、包容和创新的理念,去探索适合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范模式。  相似文献   

7.
内容聚合型服务应用,是众多互联网商业创新模式中的一个新生代表,就如同每一次互联网创新一样,它也为著作权法和互联网竞争管制带来了新的命题和挑战..  相似文献   

8.
全威巍 《河北法学》2021,39(1):166-183
互联网金融在规范与事实维度均存在刑法规制扩大化倾向。究其缘由,传统刑法规制模式存在秩序法益宽泛化、刑法规范抽象化、刑事治理优先化的弊端。该模式不仅会造成刑法自身机能的紊乱,而且无益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当前,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鼓励金融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应合理限缩刑法介入互联网金融的范围,并以金融秩序与自由并重扩充秩序法益内容,以监管科技与刑事规制联动彰显刑法独立品格,以非刑措施与刑事手段并用构建多元制裁体系,进而实现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模式的优化转型。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药品经营出现于上世纪末,国外形成了多元主义、法团主义和国家主义三类监管模式。我国目前有第三方、B2B、B2C等经营类型,新业态不断涌现,然而安全状况不容乐观。现有监管制度存在立法位阶偏低、内容缺失、主体混杂和手段单一等问题。完全放开或彻底禁止互联网药品经营都不符合实际,应采取折衷的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管模式。建议利用修订《药品管理法》和开展互联网药品经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试点的契机,重构我国互联网药品监管制度的定位、理念、路径和手段。  相似文献   

10.
最近一两年来,智能终端的普及为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一浪更比一浪高,IDC日前发布了2014年中国互联网产业10大预测报告,报告中指出:2013年中国互联网用户突破6.18亿,而移动互联网用户达4.69亿。国内外互联网公司都纷纷在移动互联网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传统媒体也在逐步向移动互联网媒体转型。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形成了一股力量强大的推力,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正在呈现出新的特点,平台和模式都发生了改变。一些传统行业,如餐饮、娱乐、航空、汽车、金融、家电等争相开发出APP和企业推广平台,作为业务推广的一种手段,而像医疗、教育、旅游、交通、传媒等领域则重构了移动端的业务模式。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互联网虚拟社会也成为现实社会的真实写照.但是,与此同时互联网上违法犯罪案件数量也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断增长.笔者通过对数据挖掘技术的理解,建立起一套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对互联网交互信息分析的新型网络案件预警处置模型,彻底改变公安机关被动的侦查取证模式,最终达到将网络违法犯罪案件遏制在萌芽状态.  相似文献   

12.
互联网立法的重点问题就其立法模式而言,我国应当采取专门立法的模式,不宜制定一部大而全的“互联网管理法”,当前网络安全、网络侵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等领域问题相对突出,且法律规范存在缺失,有必要在这些方面制定专门的法律。互联网立法中应处理好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资源高效利用,市场、技术与制度“三对关系”。互联网立法的重心在于规范网络服务提供者,并且应注重发挥行业自治能力。  相似文献   

13.
银行等金融机构是社会金融流通的主要渠道,随着科技的发展,金融模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传统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小微金融等多种虚拟金融模式,为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本文主要对传统银行微贷、互联网金融小贷以及P2P三种融资的服务模式进行分析,通过三种模式的对比,找出三者存在的区别以及各自的优缺点.  相似文献   

14.
专利保护——电子商务网络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蒋红珍 《知识产权》2001,11(5):16-18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经济的脚步,在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新概念,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孕育土壤通过电子化实现的贸易形式。而互联网是创新者的天堂,先后开设“户门搜索模式”的雅虎、“网上零售模式”的亚马逊和“网上拍卖模式”的ebuy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  相似文献   

15.
互联网金融有理财、支付与融资三种模式。其中,以P2P网贷、众筹为融资模式的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乃是民间借贷的网络类型,该种民间借贷在当前金融垄断主义的立法政策下,与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的构成要件之间具有契合性。面对互联网金融,刑法应保持谦抑性,只将欺诈或高风险的互联网金融行为界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把以非法占有集资款为目的之互联网金融行为定义为集资诈骗,为民间金融的合法化预留空间,并实现保护投资者的公共政策。  相似文献   

16.
正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在数据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试图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中整理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发展路径、法院审理案件所呈现的特点、救济机制所存在的问题,旨在为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研究以及实务提供借鉴。一、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例分析借助大数据思维模式,笔者在案由的基础上,对互联网兴起伊始至今全国范围内所发生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进行了数据统计,并结合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  相似文献   

17.
全球互联网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迅猛,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互联网不但对人类的生活有着重要影响,而且成为法治建设的助推器:一方面,互联网在人权保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互联网促进了传统监督模式和民主模式的转型,有效地制约了公权力的膨胀和滥用.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互联网的发展也给现代社会带来了新的人权危机和民主危机.除此之外,网络世界的自由和秩序问题时常发生冲突,如何处理好这一问题,直接关涉法治建设的程度.只有完善互联网人权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沟通机制,加强网络立法,规范网络秩序,才能使上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相似文献   

18.
互联网思维作为一个新兴词汇,也广为各界人士所解读.就法学这一领域来讲,随着用工模式的转变,我们当前的劳动合同是否用能从互联网思维这一角度来得到启发呢?本文将由此展开关于互联网思维与现代劳动合同的思考.  相似文献   

19.
王卫国 《中国法律》2014,(3):2-6,62
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在中国蓬勃发展的一年。互联网金融从思维方式、商业形态到经营模式和技术手段,与传统金融有显着的不同。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不仅对传统金融提出了挑战,也向现行制度开出了问卷。今年以来,中国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和法学界的人士,就互联网金融有关法律问题展开了研究和讨论。如果说2013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元年,那么,2014年就是中国互联网金融法治的元年。  相似文献   

20.
盛学军 《政法论丛》2021,(1):92-104
互联网信贷监管新规是对治理互联网信贷乱象的经验总结,更是规范和促进互联网信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创新.大数据技术加持下客户渠道与风险定价的融于一体,显著地提升了互联网信贷的风险控制能力,而大数据风险控制模式下对数据、场景、技术进步的依靠又向金融监管当局提出了如何应对信贷环节分工拆解的重大挑战.新规回应了互联网信贷的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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