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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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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错案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一些错案仅凭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就轻易定案,导致非法取供及“重庭前供述、轻庭审翻供”现象时有发生,证据相互印证规则僵化。为减少错案发生,可从口供的获取与审查方面予以规制,强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构建侦查讯问律师在场权,内外合力监督取供行为。同时,健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助力法官全面审查庭审翻供行为,细化证据印证规则,以便更好地实现庭审实质化,达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  相似文献   

2.
白冰 《理论探索》2020,(4):120-128
在对被告人阅卷权的争论中,实务人士担忧被告人翻供的现象尤为突出。这种"翻供恐惧症"在刑事司法中有普遍的现实表现:竭力寻求限制翻供发生的对策,赋予翻供畸高的代价,有意忽视翻供对案件审理的价值。"翻供恐惧症"的原因主要包括:供述自愿性难以保障,口供中心主义产生的负面影响,庭审缺乏实质性内容。破解"翻供恐惧症",应当确立尊重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决定翻供与否的观念;充分发挥被告人权利保障制度应对翻供的作用;提升刑事侦查水平,摆脱对口供的片面依赖;合理运用证据规则,削弱被告人翻供的消极后果。  相似文献   

3.
论口供的证明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口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有罪的供述,关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和揭发同案被告人的攀供。口供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客观性,这也是口供得以发挥证明作用的基础。由于口供的来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处于绝对的劣势,因此必须对口供的证明力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4.
前景理论是心理学与行为科学的研究成果,该理论主要描述了不确定情况下人们决策的心理过程。在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实质上就是在不确定条件下所作出的一个决策,因而前景理论可以运用于侦查讯问之中。把前景理论中人是有限理性的假设运用于侦查讯问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假设,把前景理论的基本原理如确定效应、损失规避、参照依赖等运用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心理分析;前景理论对侦查讯问人员也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意义。由于前景理论的局限性,它在侦查讯问中的应用还需要更多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相似文献   

5.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50条明确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但第118条也同时保留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第118条不仅在法律逻辑上与第50条相悖,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会增大刑讯逼供的风险。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规避矛盾冲突,确保立法目的的顺利实现,第118条"如实供述的义务"规定应当废除,如不废除,应对第118条进行合理解释或者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与刑事案件相关的女性人员主要分为参与实施犯罪的女性和未参与实施犯罪的女性,她们一般具有性格依赖性强、形象较亲和、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等特点。其中参与实施犯罪的女性一般负责物色被害人,帮助实施犯罪,掩护藏匿犯罪嫌疑人,利用"两怀"身份逃避打击,或满足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和情感需要等。对此可采取以下侦查策略:利用女性人员在案件中的分工特点进行串并,利用女性人员反侦查能力较弱的特点进行突破,以女性人员为讯问突破口。  相似文献   

7.
温建辉 《理论探索》2012,(1):133-136
目前关于犯罪本质的认识主要包括法律本质观、政治本质观和社会危害性本质观。关于犯罪本质观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犯罪本质不宜由其他现象来界定,不宜由社会危害性来界定,也不宜用关系属性来界定。关于犯罪的本质,应该从三个层面把握:犯罪的本质是一种不见容于社会的心理态度,犯罪的本质属于心理的"自我"层次,具体犯罪的本质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8.
在选择的过程中,人们常会出现"后悔"情绪。近年来,"后悔"现象日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其中心理学界较有代表性的有:Kahneman和Miller提出的关于"做"与"不做"的标准理论,后有Gilovich和Medivec的时间模式,对短时后悔和长时后悔进行独到的探讨,国内学者张结海对前述模式出现的一些不一致提出了一些修正意见,并提出了"状态的继续"与"状态改变"的概念。但就后悔个人倾向性的研究却还比较少。  相似文献   

9.
翻供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法律制裁的常见表现形式,常常会导致案情复杂化,尤其是在侵财和职务犯罪案件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对此,侦查人员要做到换位思考,超前预测,针对侵财型犯罪嫌疑人日后可能翻供的具体情形设计出相应的侦查对策,以切实提高侵财案件的办案质量。  相似文献   

10.
刘国军 《学理论》2014,(7):114-115
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基本原则的"新的刑事诉讼法",极大地扩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在诉讼活动中的权利。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当转变传统"重打击、轻保护"的司法观念,在追诉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利,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回应权利扩张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11.
鲍永红 《学理论》2012,(21):81-83
首服意思为犯有亲告罪的犯罪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人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意其告诉的行为。它与其他自首在犯罪人所告知罪行对象和告知所犯罪行的特点上,有所不同。首服制度虽然是我国封建时代对自首的一种特殊规定,但它符合一般自首的本质,也具有现实意义,我国刑法有必要借鉴,明确规定首服的效力。  相似文献   

12.
《学理论》2013,(5)
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设立专章,从法律的角度要求不仅要教育、感化、挽救,同时还必须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立法指导思想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未成年人犯罪程序中的律师辩护权、法庭审理程序的不公开进行、犯罪记录封存与有效矫正,这几项措施对于未成年犯罪人有非常大的帮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地加以完善,才能真正有效地实现未成年犯罪人的权利保护和挽救未成年犯罪人。  相似文献   

13.
现代社会的功能分化,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处遇的不同系统运作,从而不可避免产生系统理性的冲突。系统间的结构耦合机制可以弥合这种差异。但结构耦合不易形成,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福利主义政策失败便是例证。现有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裁与改造未成年人的社会政策存在系统冲突。未成年人犯罪处遇可以通过系统论进行分析并改造。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判断不能舍弃,但可引入具有未来事项判断的反思法模式和关系性程式,以弥合犯罪惩罚与犯罪人处遇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14.
《学理论》2020,(7)
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将本属共同犯罪的行贿与受贿犯罪拆解立案,其深层原因在于突破定罪证据不足的困境。口供补强规则是"另案处理"背后的证据制度基础。基于贿赂犯罪之特殊性,在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为提升反腐败工作法律效果,应当在贿赂犯罪调查中确立形式化的口供补强规则,明确行贿、受贿双方的供述可以相互补强;另一方面,应当进一步完善行贿人在查办贿赂案件中的地位,探索"污点证人"制度设立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5.
"死刑不引渡原则"是引渡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承认,其原因在于,承认死刑不引渡原则更有利于将潜逃在外的犯罪嫌疑人与死刑犯引渡回国,以此来惩罚犯罪,更重要的原因是彰显国家主权。但是,对于如此重要的原则,我国却迟迟未给予明确的承认,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也对死刑不引渡原则做了回避,这不利于我国与他国进行国际刑事司法犯罪,同时也不利于惩罚犯罪,在经济犯罪领域尤为明显。笔者认为,我国不能一味回避此问题,应当明确承认死刑不引渡原则,以此打击犯罪,彰显国家主权。  相似文献   

16.
《学理论》2013,(5)
目前留守儿童、父母离异儿童、贫困地区儿童犯罪的增多,必须引起法律工作者和整个社会的重视,更亟须各方合力将国家法律明确要求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少捕慎诉"的办案态度、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法原则以及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  相似文献   

17.
《学理论》2017,(10)
"毒树之果"起源于美国,是随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毒树之果"指通过非法程序和方式收集到的证据,从而获得其他派生证据。英国采取"砍树食果",认为惩罚犯罪是法律存在的首要目的;而美国采取"砍树弃果",与惩罚犯罪相比,更加注重人权的保障。各国对毒树之果的态度各不相同,目前我国立法及司法解释中,没有对毒树之果做具体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学者中存在不同的观点,本文对毒树之果的概念、中外对其的态度、存在的原因进行了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8.
张淑芳  李镇炎 《学理论》2013,(16):142-143
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罪,犯罪嫌疑人构成此罪的前提是违反了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除了给予刑事处罚外,一般还要对其行政处罚,基于福建省首例律师醉酒驾驶案,根据现行行政法律规范,梳理了危险驾驶犯罪需要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指出危险驾驶罪与行政法规责任条款衔接的若干问题,并分析了危险驾驶罪的主观罪过。  相似文献   

19.
作为传统侵财型犯罪,盗窃罪犯罪对象的范围随着社会进步不断扩展。对于网络中的虚拟财产(虚拟货币)是否属于刑法中的"财物",仍有存疑;对于利用黑客技术添加并销售虚拟货币(游戏币)的行为如何定性,众说纷纭;对于在犯罪中仅帮助销售虚拟货币的行为主体在对上述行为构成要件要素存在认识错误时是否属于从犯,也颇有争议。从法理和事实层面分析,可介入现实法律关系中的虚拟货币属于刑法中的"财物",利用木马程序秘密添加并销售虚拟货币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事先共谋帮助销售游戏币的行为则属于盗窃罪中的从犯。  相似文献   

20.
林慧 《瞭望》1997,(22)
天津监狱关押着全市所有的女犯,这些女犯曾以身试法犯下形形色色的罪行,监狱服刑是法律对她们应有的惩罚。但惩罚不是目的,天津女监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运用现代、文明、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创造有益于罪犯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改造环境和氛围。这促使女犯努力争取更大进步,从而在改造中获得新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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