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近年来,卡拉OK经营者未经词、曲作者许可播放音乐电视节目的情况时有发生,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须根据独创性标准区分涉案音乐电视节目系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还是录音录像制品;二者涉及不同主体的著作权益,于前者,通常是侵犯制片者享有的放映权,于后者,则是侵犯了词曲作者享有的表演权。此外,即便该权益已被委托给著作权管理组织管理,若该组织怠于行使或在必要的情况下,应允许著作权人向侵害人提起诉讼,以便更好地保护其利益。  相似文献   

2.
正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已经极大的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就在我们的会议上,也有很多人在忙着发微信、发照片、点赞,可见互联网深刻的影响了现代人的交流方式。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变革,也对我们网络版权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网络环境下,网络音乐、网络视频、BBS论坛、搜索引擎等网络产物,对各国著作权的保护都提出了全新的挑战。我们在研究工作当中积累了一  相似文献   

3.
知识经济背景下,版权贸易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它对我国版权贸易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要求.我国现行相关制度存在以下不足:著作权法对向外转让或许可版权缺少明确规定;它规定版权转让或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在逻辑上存在不足;上位法有关版权贸易规定的缺失,使下位法规定不一,立法依据不足;版权贸易由多部门分散管理,不利于其发展.为促使版权贸易健康稳步发展,应在著作权法中对对外转让或许可著作权作出规定,对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作出原则性规定,而将其合同具体内容调整至合同法中;同时考虑到版权贸易的特殊性,应突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版权贸易中的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4.
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相关问题之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赋予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才能更好地发展音乐产业,也和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相一致。建议对广播权和表演权这类个人难以行使的权利,应规定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此外,应该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实行延伸集体管理制度,提出了司法实践中支持集体管理制度发展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5.
方华生 《法治研究》2009,(10):101-104
版权即著作权,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阐明版权与出版权这一基本概念的前提下,试图提示作为一个现代编辑,在日常编辑工作中应特别注意看似老生常谈、简单细小,却出现频率较高又非常重要的几个版权问题。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新闻事件为背景,分析了"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在法律范围内,应该如何处置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8.
云音乐存储服务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人们播放音乐的方式,但这种新型模式的出现引起了版权人的担忧,并发展到与云服务提供商对簿公堂。云音乐第一案--“百代诉MP3tunes案”中,“重复数据删除技术”的运用是否会导致对作品的公开表演,成为判断云音乐存储服务商直接侵权成立与否的关键。在判断云音乐存储服务商版权间接侵权责任承担时,法院主要从终止用户重复侵权政策的采用、是否构成“飘扬的红旗”以及“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范围这三个方面,来确定云音乐存储服务商能否适用避风港规则;云服务提供商对于用户直接侵权行为的主观认知状态则成为判断其版权间接责任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目前,在中国向卡拉OK经营者收取版权使用费已是大势所趋,我国的有关部门也出台了各自的收费标准。本文通过对这一收费的性质、模式、收费的标准以及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相关内容的探讨,力求寻找更为完善的收费标准,平衡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从而促进我国KTV行业的健康发展和音乐创作领域的繁荣。  相似文献   

10.
今年3月份以来,全国1.2万多家卡拉OK厅经营者陆续收至中外唱片公司的律师函,被明确要求停止未经许可擅自播放权利人的MTV 的行为,并支付赔偿金。一场卡拉OK 著作权风波从小到大,逐渐席卷了全国。 已经 OK了多年的卡拉,能否安然度过此场风波?此中涉及到的各方利益如何平衡?本栏目此次选取的两篇文章,就该风波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折与探讨。  相似文献   

11.
中文字体一词可以包括一套中文字体中的单字,由这些单字构成的字体库,将这些字体在计算机上运行的计算机软件,以及经过计算机程序运行后所形成的电子数据.中文字体中的这些单字由于属于思想表达的智力成果,在达到独创性的要求下应该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得到著作权的保护,而由这些字体组成的字库属于作品的集合也应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其不应单独构成汇编作品;使得这些字体能够在计算机上展示和使用的计算机程序应该成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立的作品,即计算机软件.而与中文字体对应的电子数据只是字体的一种表达状态,不单独成为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对中文字体给予全方位的著作权保护符合我国的国际义务和法律理论,也符合我国产业发展的需要.这种保护也不会对公众造成利益损害,因为通过合理使用制度和明示或者默示许可制度可以避免广大公众的侵权可能.  相似文献   

12.
《法学评论》2008,26(2):41-48
版权赋予作者对其作品享有一定的财产权利,有助于作者获得独立的经济地位,从而克服或减轻诱致性限制行为对表达自由的影响,进而促进表达自由的实现。版权制度,不仅促进了独立表达的多元性和多样性,且丰富了人类的知识储备和信息来源;版权制度通过赋予作者控制其作品市场的权利,促进了出版业和报刊业的发展,为自治社团的形成和运作奠定了基础,为公共讨论提供了平台,为市民社会理想的实现提供了条件。同时,实现表达自由和市民社会之理想对版权制度的设计提出了要求,即版权不能阻碍思想和信息的自由传播,并应保证公众享有为非商业目的自由使用版权作品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电子知识产权》2008,(12):11-11
12月2日,张平、邱华栋等六位知名作家起诉北京书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公司)和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公司)侵犯著作权案有了终审结果。市一中院终审认定,网络公司与数字公司对六位作家的共计51种文字作品构成侵权。应停止侵权,并赔偿六作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5万余元。  相似文献   

14.
冻俊 《中国律师》2004,(7):32-33
《暗香》歌词著作权案经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已经“两”槌定音,2004年3月22日二审判决生效。人们通常比较关注的是案件的结果,笔者参加两级法院的诉讼,更愿意通过这个鲜活的案例,在案件细节的基础上辨析探讨静态的法律文本如何被应用到现实生活中,并由此反观立法者的本意。缘起2003年陈涛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称其2002年5月接受《金粉世家》剧组的委托,创作了该剧主题歌《暗香》的歌词,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对歌词享有著作权,北京现代力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有未经许可使用《暗香》歌词制作发行CD…  相似文献   

15.
16.
《中国版权》2021,(1):16-23
2020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著作权纠纷案件1350件,同比上升了50.5%,其中,—审著作权纠纷案件510件(著作权合同纠纷493件,著作权侵权及权属纠纷17件),二审著作权纠纷案件439件(著作权侵权纠纷417件,著作权权属纠纷88件,著作权合同纠纷34件),其他案件401件。2020年,共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1274件,其中,一审著作权纠纷案件424件,二审著作权纠纷案件448件,其他案件402件。一年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顶住收案大幅增加的压力,较好地完成了案件审判工作,现选取其中有代表性的案例向大家介绍。  相似文献   

17.
吕斌 《法人》2009,(12):47-49
厂商下载在其电子产品内供顾客“试播”的影音内容,显然也需要获得合法版权,而这或许是版权方的“维权死角”  相似文献   

18.
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观点虽然早已提出,但对似乎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传统知识再回过头来进行私权保护,其理由并不十分充足。国民族民间文化具有较为复杂的法律特征,应从其特点和难点出发,进行充分的公示,在允许异议的基础上明确权利主体,取得共识,才有可能有序形成私权保护模式。在具体方法上应实施登记式版权保护。  相似文献   

19.
余俊 《中国版权》2022,(4):28-34
“著作权”和“版权”两个术语均源自日本。我国自近代引入这两个术语后,由于缺乏系统性地梳理两个语词背后的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导致两个称谓始终并存使用,给立法、理论和实务造成了诸多困惑,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版权”和“著作权”分别代表了“行为主义”和“对象主义”著作权立法观和权利观,后者更符合著作权产生的基本原理。我国在1910年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选择了“著作权”称谓,就意味着我国认同的是“对象主义”路径,那就没有必要轻易改换其他路径。  相似文献   

20.
熊琦 《法学家》2014,(1):120-130
不同类型的音乐著作权许可模式旨在应对不同音乐产业商业模式的需求。面对网络传播技术的冲击,音乐著作权人拒绝为网络市场改变既有的商业模式,而新加入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则试图以技术优势主导音乐产业,使得现有许可模式无法通过转型适应网络环境下的音乐传播与利用。许可模式转型的正确路径,应以实现音乐产业内部各主体共赢为目标,在满足音乐著作权人与网络服务提供者核心商业利益的前提下,排除既得利益者对许可模式改革的阻碍,并有效回应许可效率与传播效率这两个差异化的立法追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