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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正式施行。《公证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公证工作的法律。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依法推进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使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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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全国公证行业盼望已久的《公证法》颁布实施。这是一部奠定中国公证制度基础的法律,贯彻实施好《公证法》,是我国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此,浙江省司法厅党委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克服困难,依法实施,并收效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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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已正式施行。《公证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公证工作实现法制化的重要标志。请您谈谈我国公证工作在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的使命。吴:《公证法》的颁布实施,是推动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司法制度,加强公证立法,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证等手段推动经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公证法》是推进公证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律,是规范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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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法》的出台,改写了传统公证的历史,使得公证原本应有的“公”含义似乎弱化了,因此,有必要重新透视和分析公证之“公”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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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公证协会
《暂行条例》没有关于公证协会的规定。《公证法》第4条规定了公证协会的性质、设置和职责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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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称《公证法》),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包括公证业务的范围在内有关公证的重大问题进行了规定。《公证法》的实施必将对规范公证业务、发展公证事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公证法》中将公证业务规定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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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的公证法律规范曾经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公证法规的重要立法参考资料.苏联解体后,作为前苏联最重要的加盟共和国--俄罗斯联邦的公证法律规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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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旧迎新之际.第五届中国公证协会着手开展新一年的工作。过去的这些年。广大公证工作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伟大实践。不断拓展和规范公证业务。完善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公证队伍建设.为推动我国公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公证工作在新时期谋得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2006年《公证法》实施后,我国公证事业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为公证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又为公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进一步加强公证机构组织建设,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强化公证执业监督,提高公证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整民商事关系,保障交易安全。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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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公证员的任免和职业保障
按照《条例》第8条规定,具有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资格的人员符合一定条件,以及其他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担任过审判员、检察员职务的,均可以被任命为公证员。这种制度安排,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有合理性的,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例》对公证行业准人条件的规定标准过低、程序不规范,已经不符合法律职业化的标准和要求。自2002年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以后。司法部在推进公证队伍法律职业化建设进程中作出了重大改革举措,要求必须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中选拔录用公证员;45岁以下达不到本科学历的公证员。要在2006年年底前达到本科学历:公证员每年必须接受40小时的业务培训。《公证法》确认了公证改革的成果,规定担任公证员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两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公证法》第19条还规定了其他可以担任公证员的条件,即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具有高等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并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律师。由于这些人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质和司法实践经验,由他们来担任公证员能提高公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符合公证队伍法律职业化建设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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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事项的事实认知,是指公证权的行使主体就待证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判断.只有认定主体就待证事项,才能为其提供公证证明,这是古往今来公证制度所遵循的一个基本准则.然而,基于价值理念和司法制度的不同.各国公证制度对公证事项真实性标准的界定也不完全相同.英美法系公证制度只要求公证达到形式真实的程度.即公证人只需证明当事人在其面前的签字属实,而对所签署的文件内容一般不予过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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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法应部分列举和概括规定法定公证事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 法定公证原则是公证立法的根本性问题之一,是否在<公证法>中确立法定公证原则始终是公证立法中的一个焦点,许多实际公证工作者都认为<公证法>应当确立法定公证原则,但是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公证法(草案)>既没有采取列举的方式规定法定公证的事项,也没有明确限定法定公证事项的基本范围,只是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申请公证."很显然,这种规定没有提出任何特有的法律规范或原则,事实上等于没有作出任何法律规定.对这种立法模式,有人大加赞赏,①但笔者认为,它会使公证失去其应有的重要作用,使公证体制改革及公证法律制度的完善失去一个绝佳的历史机遇,甚至导致我国的公证法继续落后于其他国家,最终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全面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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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2013,(11):15-18
2013年8月28日是《公证法》颁布八周年纪念日.当日,《法制日报》头版刊登了专访赵大程副部长的文章.赵大程副部长指出,《公证法》颁布八周年来,公证法治功能和社会价值日益彰显,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逐步健全,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取得进展,公证队伍执业水平不断提高,为公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的力度不断加强,改革让公证事业发展充满了生机与活力.赵大程副部长强调,公证制度是重要的法律制度,由于它的超前预防功能,对于依法确认当事人的经济民事关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法律纠纷的产生有着重要作用,这对于加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有信心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改革完善公证制度,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事业新的更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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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四论——《公证法》有关公证程序规定的初步解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当事人和公证机构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公证作为国家为保证法律的准确实施所作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其目的在于预防纠纷,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了确保这一目的得以实现,除了依托实体法律,还需要提供程序上的有力支持,为此,《公证法》设计了一套完整、严密的办理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