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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关于"行政执法人员"的范围,主张"职权享有论",行政执法人员是指享有和行使行政职权的人员;关于"依法应当移交"的理解,应区分"依法移交"与"应当移交";同一违法行为引起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应合并适用,在程序适用上应坚持刑事优先原则,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前不应先予作出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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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0,自引:2,他引:8
我国刑法第402条规定的询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询私情、私利,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1997年刑法中新增加的罪名。此前,对这类行为以1979年刑法第188条规定的佝私舞弊罪论处。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61条规定,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利润,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邪门责令纠正;拒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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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通过司法解释将该条规定的犯罪罪名确定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从此罪名上看,似乎本罪的犯罪对象即行政执法人员不移交的对象为“刑事案件”是没有疑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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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过程中,如果徇私所获利益数额不大,达不到受贿罪的起刑数额标准则行为人的行为只符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犯罪构成,应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徇私所获利益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时,又涉嫌受贿犯罪,此时,对行为人的行为如何认定以及如何处罚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认识,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较大争议。笔者结合实际,对此作些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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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公开是我国宪法以及人民法院组织法、三大诉讼法规定的一项诉讼原则.目前,我国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的司法改革正在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而推行司法公开既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从理论上讲,司法公开应从狭义、中义、广义三个层面进行解读;司法公开的主体应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两个司法机关;司法公开的核心领域应是刑事司法,刑事司法公开不应局限于庭审、审后两个阶段,应扩展至审前阶段;刑事司法不公开的案件范围不应突破法律规定,大众传媒对刑事司法的报道也应该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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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犯罪中止是否免除处罚的标准是有无造成刑法意义上的损害,即行为人的行为所触犯的本罪名以外的刑法所规定的作为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对于刑法规定的多次抢劫应当从严掌握,应以多次抢劫中的每一次抢劫均构成犯罪且应当处以刑罚为要件,而不应包括应当免除处罚的犯罪中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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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司法实践中,因“不移交”时限无明确司法解释而产生认识不一致,导致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存在较大差别。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中发现有严重违法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应移交司法机关,即发现即移交,否则构成“不移交”;另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执法人员应在查清全部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后移交,否则构成“不移交”;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执法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不移交的,就可认定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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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根据《刑诉法》规定,许多法院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件大量移交公安侦查。因此,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的此类案件也急剧上升。但是,此类案件的批捕率却很低。究其原因:一是法院移交给公安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卷,缺乏有无执行能力的证据及怎样拒不执行的证据材料;二是公安对法院移交卷宗中缺乏的上述两项证据,不予补查;三是公安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嫌疑人,均未采取拘留措施,不搞或很少搞讯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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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而言,判断其成立的前提条件“依法应当移交”不仅要依据刑法,而且还要遵循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应当成为本罪的主体,建议对其基本的犯罪构成删除“徇私舞弊”和“情节严重”两个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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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险法角度考察,年龄误保条款中受除斥期限定的行为不应包括欺诈性误保行为;从民、刑法角度审视,即便认为该除斥期规定适用于欺诈性误保行为,"保险方未行使合同解除权"这一事实也不足以构成阻却该骗保行为成立犯罪的理由.相反,类似行为应以保险诈骗罪论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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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后,两岸在司法互助领域呈现友好态势,中国区际司法互助的“一国三区四法域”政治,法律特殊的背景下,“罪赃移交”司法协助的矛盾日益显现,两岸的不同规定给罪赃移交设置了法律适用和现实操作的障碍,可移交罪赃的不确定性,罪赃移交是否可以适用国际罪赃返还的原则仍处于争议之中,程序的复杂性导致实际协作存在困难。对于两岸罪赃移交存在的困难,可以通过明确可移交罪赃的范围,国际罪赃返还的分享原则可适用性,以及对程序性操作进行细化,加强两岸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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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入境难民的处理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阐明和论证了普遍性的难民定义。首先论证了按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的规定,难民包括历史文件规定的难民和新界定的难民;同时论证了新定义下难民界定的条件。第二部分重点论证了国家对非法入境难民保护的两项原则:一是边界不拒绝,即不应拒绝越过边界的难民停留,且在紧急情况下不拒绝难民入境;二是宽容和便利,包括不施以刑罚和不必要的限制和提供获得第三国接受的便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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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6,自引:1,他引:15
由其第六次审议结果看,物权法草案在如下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不宜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不应废弃“物权法定原则”;不宜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宜规定“国有化”措施;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应统一规定为五十年;不可轻率规定“动产浮动抵押”;“公路、桥梁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融资,属于典型的“债权转让”,不宜规定在权利质权制度之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