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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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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律师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在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过程中,由于其知识结构、操作技巧、责任心等缘故,稍有不慎,就可能使自己处于风险当中。当前,由于律师业务领域不断增加,新知识不断出现,律师的执业风险有增无减。国际通行做法,是将律师的执业风险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既可降低律师执业的风险,又可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根据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在全国律师行业推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有关要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律师协会已经为本地区的律师投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解决了律师执业中的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2.
今天,天津市律师协会代表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举行签约仪式,正式签署《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书》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这是关系全市广大律师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特别是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机制的正式启动,标志着进一步深化我市律师工作改革,加强律师诚信制度建设又取得重大成果。在此,我谨代表天津市律师协会对两份《协议书》的正式签订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支持我市律师事业发展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华泰保险经纪公司以及应邀到会的新闻界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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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长印 《政法论坛》2023,(5):99-110
在涉及众多不特定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整体身份已经确定但具体信息尚未确定,是否必须遵从被保险人同意的保险利益原则对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作出判定,是一个实务中存在争议、立法上亟需反思的问题。总括意外保险的道德危险管理可以在保险利益原则之外另觅他途,因而可以放弃此类险种对保险利益原则的硬性要求,以更好发挥保险制度所蕴含的利他功能。被保险人对他人为自己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意与否对总括意外伤害险的合同效力不应产生实质影响,唯此才能为总括意外伤害保险的创新和推广留存合理且广阔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4.
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我国公安民警因公伤残、死亡或意外伤害提供了多渠道、多层次、较高水平的保障.但是,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设在我国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各地对该制度认识程度不一致、缺乏全国统一的制度依据、保障水平亟需提高、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冲突与协调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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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2011,(11):60-60
法官:我女友原是一家公司的文员,因离家较近,平时步行上下班。期间,她曾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重疾保险保额3万元.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元,保险期限自2010年125q2日零时._{-2011年12fl1日24时。2011年元月,我女友基于工资待遇及福利问题,跳槽到另一公司从事加工工作,因不便搭乘公交车,加之路途相对较远,遂靠驾驶摩托车上下班。一个月前,  相似文献   

7.
《法庭内外》2011,(7):57-58
法官:我女友原是一家公司的文员,因离家较近,平时步行上下班。期间,她曾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重疾保险,保额3万元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元,保险期限自2010年12月2日零时至2011年12月1日24时。2011年元月,我女友基于工资待遇及福利问题,跳槽到另一公司从事加工工作,因不便搭乘公交车,加之路途相对较远,遂靠驾驶摩托车上下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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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四川省沙坪劳教所经所务会议研究决定,择优选择保险公司,为在职民警职工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于劳教人民警察没有纳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范畴,而他们却长期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非常大。沙坪劳教所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多方筹措资金,  相似文献   

9.
《法治纵横》2014,(14):62-62
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在异常繁重的维稳反恐形势下,为10个执勤大队的100名基层一线民警优秀交警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方针,更好的维护民警的切身利益,为战时一线民警提供额外的伤害保障。这100名获得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民警,都是长期在一线执勤的民警,他们在近两年内执法办案工作中没有效投诉,无复议、复核变更、撤销的案件,无信访案件,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条令,无违规违法违纪问题,近两年内还荣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嘉奖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民警,表现突出,群众认可,工作积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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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2009,(6):57-57
法官: 2008年1月,朱某为其手下5名送货工人每人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的保险限额为8万元人民币。2009年3月2日下午,在送货过程中,送货工小吴不幸被山上滚下的一块石头当场砸死。不久,保险公司把保险金赔付给了小吴的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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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2011,(12):57-57
法官:我们是一家公司新招聘的员工,当近日发现公司并不想为我们办理工伤保险后,我们即向公司提出了异议。公司答复称,已为我们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就没必要再办理工伤保险,因为无论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还是工伤保险,都具有保障性质,作用基本相似,而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为公司节省一笔费用。请问,公司的观点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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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钱某所在的某工程有限公司就承建的一项运河大桥工程,向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名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20万元。2008年3月16日,在安装大桥主桥龙门架过程中,突遇大风,正在吊装的承重构件贝雷片发生晃动,撞到已安装好的第一片贝雷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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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2004,(4):51-52
今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就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做出重要指示。司法部2月22日召开了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对新时期、新阶段如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律师队伍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根据司法部的要求,结合天津律师工作实际,市司法局周密部署了我市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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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儿童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有可能发生自杀、自伤、伤害他人等突发事件。在此类医疗纠纷的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就监护责任问题发生争议。作者通过其亲自代理一个涉外医疗纠纷案例的体会,讨论了有关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6.
《人民调解》2012,(7):9
为切实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提高基层职业保障水平,2011年10月,湖南省司法厅向省委政法委呈交了《关于为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报告》,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政府决定,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省财政拨款,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为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投保。  相似文献   

17.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人身保险,其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因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到第三人赔偿后,仍有权以保险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从律师执业的角度,探讨如何化解律师办案风险,推进我国律师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律师行业不应当在我国保险制度及法制环境远没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之际,盲目照搬国外的律师保险制度。这种脱离现实的做法会损害律师的利益,影响我国律师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许楠 《法庭内外》2011,(12):60-60
法官:一周前,我丈夫在一家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约定我丈夫有10天的犹疑期,即在这10天之内,我丈夫可以随时反悔。如果反悔,保险公司将退回所交的全部保费。昨天,我丈夫在上楼梯时不慎滑倒,造成头部严重受伤,  相似文献   

20.
律师执业赔偿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意义上的律师执业赔偿制度最早是由西方国家建立起来的,外国及我国香港地区的经验对我国律师责任赔偿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有着一定的启示作用。确立律师执业赔偿责任的违约责任性质,明确律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主体地位以及建立律师执业赔偿基金和保险的举措将成为该制度得以有效运作的前提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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