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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政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是对政府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基本要求。从国际进程、现实挑战、未来要求看,政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具有客观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当前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存在着重法制轻法治、重权力轻权利、重结果轻过程、重执法轻问责等落差;推进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除了坚持党的领导之外,政府职能法治化是前提、政府决策法治化是基础、政府执法法治化是关键、政府责任法治化是保障、政府政务公开化是要求。  相似文献   

2.
法治政府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治政府是指政府机构的设立与运作、包括行政立法和决策在内的政府整体行为与个体执法行为都是合法化、合理化、规范化的政府。提出这一概念是对法治国家概念的集中回应 ,使人们更全面、更准确地认知和把握易引起误解的依法行政之真谛。建设法治政府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特殊意义。始终坚持全方位贯彻法律优先原则和创建政府行为法治化监控机制是现时建设法治政府之关键  相似文献   

3.
警察执法的法治方式是以法治思维为先导,以法律规定为依据,遵循和运用法律程序处理和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方式方法。近年来,警察机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执法模式,从而也就决定了警察执法行为的法治性必须具备宪法法律规则至上、程序公正优先、制约权力与保障权利等基本特质。基于此,警察执法应该以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架构,构建相对完备的法治框架体系。  相似文献   

4.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努力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这既是党中央对宗教工作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处理当前我国宗教问题的现实需要,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已经有了显著提高,但还存在现行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宗教工作的法治环境尚未形成及相关执法体制不规范的问题。必须从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治宣传、健全执法机构等方面积极探索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相似文献   

5.
侦查裁量权的广泛存在,既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危险性。因而,必须加强控制和约束,实现侦查法治化。根据法治原则,反观我国侦查立法、执法,法治化程度不足,侦查裁量失控的问题十分突出,这要求我国对侦查裁量权加强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6.
2016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这对于做好当前宗教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仅是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当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还面临着宗教立法层级较低、法治氛围不浓和执法体制不完善的问题。这需要国家从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培育宗教法治氛围和完善宗教执法体制等方面探索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7.
我国西南边疆治理不易,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与多民族交汇共存的特点,都对该地区形成多元的社会文化与价值观体系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西南边疆治理法治化进程的迈进显得较为缓慢和困难。传统保守观念和现实法治状况对西南边疆的治理法治化形成了一定阻碍。针对这些问题要加强法治环境的营造、完善西南边疆执法程序和法律体系、改善边疆民生以及畅通边疆人民的诉求渠道,把边疆地区治理与边疆人民的生活和工作紧密的联系起来,从而推进我国西南边疆治理法治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8.
声音     
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改进决策机制、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公安工作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充分体现法治精神和民意要求。要进一步深化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能力、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坚定不移地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践行者、推动者、保障者。  相似文献   

9.
南疆乡村法治化进程中存在着缺乏法治氛围、法律实施与非制度化因素相冲突、执法困境、村官腐败、极端势力渗透等一系列问题。"访惠聚"工作队突破了传统自上而下的垂直社会治理模式,在法治建设方面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共治,并在普法、建立乡村法治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和培育村民民主自治等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10.
对于公共安机关而言,执法规范化与法治化之间存在一定差别。执法规范化的构成除了包含合法性要件、合理性要件之外,还包含执法效果要件和执法安全要件。从构成要件中可以看出,公安执法规范化一方面是在法治要求之下的细化要求,另一方面是在法治要求之外的严格要求,它包含了多种行为规范,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而要实现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继续推进,必须重视两方面要素,一是内部要素,包含合法、合理的执法规范和科学的、具有可持续性的执法培训制度;二是外部要素,包含立法制度的完善和法律解释制度的有效运行。  相似文献   

11.
行政执法是行政法制系统的最主要环节之一。目前在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一系列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严重制约着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依法治国和行政法治目标的达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甚多。最根本的在于对执法环节中行政权力的行使缺乏深刻认识和有效监督,权力与责任脱节。努力推动行政法文化的革新,大力培育现代行政法理念,从法律制度、政策、方法等诸方面加强和改进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尽快形成更加科学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乃是实现行政执法行为法治化的重要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2.
新时代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对警察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执法对象都将在执法过程中受到相应的权益影响。"教科书式执法"对执法"应该怎么做"提出明确要求,对"如何规范做"给出了标准和示范,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推进了法治化进程。"教科书式执法"在新时代有其明显的特点,这些特点对我国公安改革中警务执法建设具有重要的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13.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党的领导,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需要党的领导法治化。党的领导法治化的基本要求就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一原则。但是,如果不在宪法和法律中明确规定党在国家生活中的具体职权和具体程序,“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就会踏空,党的领导就不可能真正法治化。而党的领导如果不能法治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远大目标也就不能实现  相似文献   

14.
市域社会治理是新时代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蕴含着法治化元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理基础是依法治国、有限政府和公民社会理论,需要完成制度建设、确保治理过程的规范性和治理结果的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通过实证化分析可以发现,目前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程度不高,其原因在于立法不完善、缺乏法治思维、执法缺少监督。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路是建设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文化体系,确保市域社会治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5.
保安执法是现实社会中非常常见的尴尬问题,这种"执法"的利益导向与相对人权利保护之间存在"水火不容"的严重冲突,造成多方当事人利益状态失衡是其直接后果。保安执法违法性考察主要集中于"执法"主体、作为法律根据的"法"和程序过程都违法等方面,总体上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所倡导的法治理念背道而驰,进而对法治化进程产生非常深远的消极影响,其违法性将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负面清单"。  相似文献   

16.
“钓鱼执法”事件的曝光揭示了一个广泛存在的执法困惑,行政处罚指标化与执法经济的利益诱惑促成这一特殊的执法模式,通过对上海“钓鱼执法”事件的分析,在法治视域中阐述了钓鱼执法违背依法行政原则、合理性原则、行政处罚证据违法、行政程序违法等问题。对于钓鱼执法的违法性,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损害社会公德和人们的法律信仰,我们在剖析具体钓鱼执法事件后,应该采取多种措施规制行政权力,完善行政监督,防止行政权力滥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17.
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是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在社会管理中的具体化,它有经济、政治与思想文化的基础。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治理模式是实现“社会本位”;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基本内涵是建立市民和村民是社会管理最重要主体的体制和机制,并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有效的控权;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基本原则,包括:民主化原则、社会化原则、科学化原则和长效化原则;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协同性关系有: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协同性关系,公民、社会组织与政府参与社会管理的协同性关系.行政、经济、教育、法律等社会管理手段协同性关系。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法治化之制约因素及其关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治化的关键和难点在于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法治意识的增强并非易事,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主要表现为社会公众的重伦理轻法治、重权力轻权利、重法律制度轻法治精神。法律至上观念、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乃法治意识的基本范畴。塑造法治意识的举措主要有:弱化并逐渐消除关系意识;培植公众法的权利保障观念;强化执法;强化监督,提高领导干部守法意识。  相似文献   

19.
论武警执法     
从行为、权力根据、主体、法律属性、权力运行、法律程序方面剖析,并从人性道德和合法性方面考察有中国特色的武警执法:属于国家公权力的事实行为,但不是行政机构的行政行为,根本原因在于非行政主体履行职务行为,却为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武警执法既没有特定的行政目的,又没有可主动遵循的法定程序规则,还没有可行的行政法治轨道,在不知不觉中损耗法治价值,总体背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依法"轨道,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为此付出巨大的法治代价。  相似文献   

20.
声音·数字     
《人事天地》2015,(1):4-5
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改进决策机制、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公安工作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充分体现法治精神和民意要求。要进一步深化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能力、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坚定不移地做全面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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