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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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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贞  李炜东 《法制博览》2022,(4):124-126
我国《民法典》设立的预告登记制度作为一项不动产登记制度,其通过打破物权与债权之前的壁垒,赋予债权以物权的效力,保障了权利人未来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实现.然而不动产预告登记有别于《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普通债权、取回权等权利,随着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如何对不动产预告登记进行保护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准不动产物权是指那些具有流动性大、经济价值较高的特点,并在法律上具有不动产某些特征的物,我国理论界对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研究相对来说比较少,而准不动产物权变动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逐步显示出重要的作用,对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研究能够在明晰权利的归属和登记效力的基础上,对我国司法实践提供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3.
我国颁布的《物权法》确立和完善了物权公示公信的原则和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是人们在法律行为中引起的物权变动方面的内容之一。不动产除了包括一般意义上的房屋、土地等,在理论上还包括附加于土地和房屋的物品。本文主要围绕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状以及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动产登记的强制公证的必要性以及作用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4.
为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维护不动产交易秩序,我国《物权法》确立了预告登记制度。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立法的一大进步,也是我国不动产登记顺应房地产发展的需要。本文试从不动产起源及内涵、立法目的及现实局限性、预告登记的条件及效力等几个方面解析不动产预告登记。  相似文献   

5.
黄圣楠 《法制博览》2013,(6):215-217
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遵循登记生效主义原则,当事人的申请登记行为是启动登记程序的前提。申请登记行为不仅须当事人意思合意,还须双方共同配合实施方能完成,任何一方基于其利益考量拒绝或怠于履行登记义务时,登记程序无法启动,也就不能达到完美物权的效果。为使社会经济秩序安全有序,有必要赋予登记权利人登记请求权以维护其利益。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中设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宗旨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理信赖利益,然而其核心要件即"善意"却没有给出明确的判定标准,由此产生了法律适用中的难点和分歧点。善意的认定标准应在平衡双方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基础上加以界定,即受让人受让不动产应基于对登记簿的信赖,其主观方面无重大过失;鉴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特殊规则,应将善意的认定时点确定在不动产登记完成之时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7.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法律在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同时,更加的注重公民财产在交易时的保护。财产体系中,不动产的比例就占到很大一个部分,基于这个原因,不动产的登记制度作为不动产所有权的公示方式,就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不动产的登记制度有时很可能决定在法律行为基础上的不动产的转移行为是否可以生效。因此,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研究,在理解物权变动方面和准确的适用法律法规,维护交易安全,保障交易秩序,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李盼  郝甜 《法制博览》2024,(2):154-156
《民法典》继承了原《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有关规定,但是这种规定当属于原则性的规定,在实践中缺少一定的操作性,使得其在具体实践与理论研究产生分歧。不动产登记是国家基于行政管理对不动产物权进行依法登记的行为。对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一方面要注意区分登记错误产生的不同原因类型,同时应当坚持过错原则作出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9.
我国《物权法》第24条规定机动车的物权变动模式为登记对抗主义。但是,规定该模式的立法理由不具有说服力,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实践中也产生很多问题。相比之下,交付生效模式更具有优越性,也符合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对机动车物权变动模式的规定。因此,我国机动车的物权变动模式应当予以变革,将登记对抗模式转变为交付生效模式。  相似文献   

10.
夫妻财产合同可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是以夫妻双方意思自治选择夫妻约定财产制为前提,而夫妻财产合同产生物权变动效果是基于法律行为,是夫妻间意思自治的产物。由于夫妻财产合同具有身份性,可将其定义为身份财产契约,此种不同于一般财产契约的身份财产契约,应将其列为一般物权变动规则的例外,适用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并设立婚姻协议登记制度,以此获得社会及他人公认的权利外观。  相似文献   

11.
张丽  魏星 《法制博览》2013,(8):220-221
异议登记是在不动产登记错误时,保护真实权利人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途径。本文通过阐述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对我国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对完善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李志 《法制博览》2023,(13):67-69
期待权理论发源于德国,我国涉及物权期待权的司法实践突显相关理论、立法以及司法均存在亟待完善之处。本文将以我国物权期待权基本理论与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德国不动产物权期待权立法与实务,结合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特别是《执行异议与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我国不动产物权期待权实务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适时提出完善我国不动产物权期待权完善的建议,以期对统一司法裁判尺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何晶 《法制博览》2023,(22):109-111
不动产作为我国公民重要的财产,做好不动产登记是保证我国公民财产的重要措施。但要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则需要做好公证工作,公证在不动产登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能够提升不动产的审查效率,还能减少登记错误的发生,提高登记的安全性,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动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因此,本文详细探讨了不动产登记公证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从公证审查法律机制、公证审查内容、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公证人员素质以及公民法律意识五方面来详细探讨不动产登记公证工作的优化措施。  相似文献   

14.
张娜 《法制博览》2014,(2):14-16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在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下是不同的,无权处分合同在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无效;在折衷主义和物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下则是有效的。那么是不是在无效的无权处分合同下,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就当然的保护不足,进而得出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有缺陷而劣于折衷主义和物权形式主义的结论。而事实上的结论是各种物权变动模式并没有优劣之分,各国对于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是逻辑选择的结果,一国对于法律制度的选择应当是符合本国法律体系和历史传统的。我国在进行法律移植的时候,也应当从分考虑到我国已经建立起来的物债二分的立法体系,完善适合我们国家的物权变动模式。  相似文献   

15.
马莉娟 《法制博览》2015,(6):147+146
我国《物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做、更换或者恢复原状"。对于该条规定的内容之性质一直以来都有争议,本文从分析物权请求权的性质出发,认为恢复原状是物权性质的请求权,而修理、重做、更换等保护方式属债权性质。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完善了公民物权设立、变更、终止等各种物权变动中出现的各种权益的纷争的解决方式,切实的保护了公民的私权。同时物权公示原则就成为了公民物权保护中的贴身"保镖"。因而对物权公示进行研究规划也在现实社会有了更加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黎珞 《法制博览》2014,(2):10-13
物权行为理论就是以物权变动模式作为其主要内容的一个民法论题。自19世纪初萨维尼提出这一理论构想之后,国内外的学者对其进行了持续而深入的探讨,因此,将其称为民法学的核心论题绝对是名符其实。我国《物权法》已经颁布实施了近六年,但对这一理论的争论仍然不绝于耳,本文在对物权行为理论适当梳理的基础上分析了其存在的必要机能及意义,并认为该理论应被我国未来制定的民法典的所采纳。  相似文献   

18.
律杨 《法制博览》2013,(3):108-109
在我国房产权属的变更须经进行登记才能发生效力,作为一种公示方法,即产生正确的推定力。通常情况下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与登记购买方是一致的,可随着近一段时间"借名买房"情况时有发生,两者不一致的情况也屡见不鲜,由此产生了房屋权属的纠纷也日益怎多。本文试通过对借名买房的现状、原因、不动产登记等问题的讨论,分析借名登记的情况下房产归属问题。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售后回租交易作为特殊的船舶融资租赁形式在我国发展迅猛。基于该交易中船舶所有权变动过程缺失实际交付的特殊性,出租人会采取"重登记,轻交付"的所有权变动模式,但该模式也给出租人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本文拟从船舶售后回租的所有权规则入手,分析船舶所有权变动问题,提出"占有改定"作为所有权变动生效要件等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沈晓奕 《法制博览》2015,(3):116+115
善意取得制度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保护交易安全和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它是指行为人将其无权处分的他人财产转让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在取得财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并支付相应对价,就可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真正所有权人就不能向买受人要求返还财产,只能要求无权处分人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制度可以适用于不动产物权,本文旨在通过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构成要件展开分析,以促进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我国的运用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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