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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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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吉林、山东、江西、浙江、江苏、陕西、贵州、重庆等8省(市)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一年来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为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化8省(市)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总结8省(市)改革试点经验,明确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的指导原则按照《试点方案》和国务院的要求,8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  相似文献   

2.
天津市、福建省人民政府:你省(市)上报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已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省(市)上报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是否在全省(市)范围进行改革试点,由你省(市)根据全面试点应当具备的条件自主决定。请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分别对《方案》中的有关内容作进一步修改、补充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发〔2 0 0 3〕15号 ,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精神 ,经国务院批准 ,吉林、山东、江西、浙江、江苏、陕西、贵州、重庆等 8省(市 )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一年  相似文献   

4.
安徽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请批准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皖政秘[2000)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精神,原则同意你省上报的《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安徽是中央确定的全国以省为单位进行农村  相似文献   

5.
<正>(2017年10月16日)沪府办发[2017]6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22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相似文献   

6.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7]5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2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精神,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辽宁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7.
<正>渝府发[2017]4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1月2日重庆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精神,稳步推进我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特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8.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决策,事关农村、农业、农民和国民经济发展大局。经国务院批准,我省已被列入全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扩大地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2004年8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确定我区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地区。为切实做好我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正确把握改革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相似文献   

10.
正川府发[2017]63号成都市、泸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2月23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改革目标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成都天府新区片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川南  相似文献   

11.
正《宁波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改革任务等。现将《工作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2014年6月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部署开展"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但在改革推进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海南省人民政府、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一、海南省人民政府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加强对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试点方案》,全面清理、加快处置积压房地产,减少金融资产损失,切实改善经济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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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发改社[2019]1781号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教委、经济信息委、人力社保局,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关于《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和《试点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精神,我们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工作。  相似文献   

14.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20号(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国务院同意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逐步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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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2007〕3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煤炭工业局制订的《河南省贯彻落实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一月十七日河南省贯彻落实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经国务院批准,从2006年起,选择包括我省在内的8个煤炭主产省(区)进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国函〔2006〕102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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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甘政办发[2018]32号2018年2月28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甘肃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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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豫政办[2018]3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6月16日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和省委、省政府"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推动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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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2015]339号《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0月29日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改革开放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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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6年3月16日)沪府发〔2016〕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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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和卫生部《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新型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国务院在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进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决定1996年在全国范围内再挑选一部分具备条件的城市扩大试点。国务院办公厅于4月8—11日在镇江市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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